《漢語大詞典》:得兔忘蹄
《漢語大詞典》:得鱼忘荃(得魚忘荃)
比喻已达目的,即忘其凭借。“荃”亦作“ 筌 ”。《庄子·外物》:“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 成玄英 疏:“筌,鱼笱也,以竹为之,故字从竹。亦有从草者,蓀荃也,香草也,可以饵鱼,置香於柴木芦苇之中以取鱼也。蹄,兔罝也,亦兔弶也,以繫係兔脚,故谓之蹄。此二事,譬也。” 三国 魏 嵇康 《兄秀才公穆入军赠诗》之十四:“嘉彼钓叟,得鱼忘筌。” 郭沫若 《新旧与文白之争》:“我们读书求学的,要在得意而忘言,得鱼而忘荃。”
《骈字类编》:大蹄
相马经相马之法先除三羸五驽乃相其馀小颈大蹄三羸之一也
《漢語大詞典》:跷蹄辇脚(蹺蹄輦脚)
亦作“蹻蹄輦脚”。 见“ 蹺蹄躡脚 ”。
《漢語大詞典》:牛蹄之鱼(牛蹄之魚)
见“ 牛蹄中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