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共411,分28页显示  上一页  15  16  17  18  19  21  22  23  24 下一页
分类词汇(续上)
賨钱
賨货
氓税
开征
九税
课录
两税法
买荒
律占
五户丝
屯租
小租
修赋
脩赋
乡收
《漢語大詞典》:賨钱(賨錢)
秦 汉 时西南一些少数民族作为赋税交纳的钱。后汉书·南蛮传·板楯蛮夷:“ 秦 地既定,乃遣还 巴中 ,復其渠帅 罗 、 朴 、 督 、 鄂 、 度 、 夕 、 龚 七姓,不输租赋,餘户乃岁入賨钱,口四十。” 晋 常璩 华阳国志·巴志:“ 汉 兴,亦从 高祖 定 秦 ,有功, 高祖 因復之,专以射白虎为事,户岁出賨钱口四十,故世号 白虎復夷 。” 清 吴伟业 《临春阁》第一出:“进用单,依前件,杂差徭权放免,止供著睒布賨钱。”
《漢語大詞典》:賨货(賨貨)
古代西南少数民族作为赋税交纳的货物。往往是当地所出特产。《新唐书·张柬之传》:“今盐布之税不供,珍奇之贡不入,戈戟之用不实於戎行,賨货之资不输於大国。”按,旧唐书作“宝货”。
《漢語大詞典》:氓税
农民的赋税。 唐 韦应物 《答崔都水》诗:“甿税况重叠,公门极熬煎。”
分類:农民赋税
《國語辭典》:开徵(開徵)  拼音:kāi zhēng
开始徵收租税。如:「今年的综合所得税即将开徵,不要忘记申报喔!」
《漢語大詞典》:九税
周 代对人民各种职业所课的赋税。周礼·秋官·掌交:“掌邦国之通事,而结其交好,以諭九税之利。” 郑玄 注:“九税,所税民九职也。” 贾公彦 疏:“所税民九职也者,《太宰》云:‘以九职任万民,既任之使之营种,因即税之。’三农生九穀,税九穀;园圃毓草木,税草木。九税唯臣妾聚敛蔬材者无税,故言九税耳。”
《漢語大詞典》:课录(課録)
谓征收赋税。録,征收赋税的簿册。 汉 应劭 《风俗通·正失·宋均令虎渡江》:“今数为民害者,咎在贪残居职使然,而反逐捕,非政之本也。坏槛穽,勿復课録,退贪残,进忠良。” 王利器 校注:“《范书》作‘其务退姦贪,思进忠善,可一去槛穽,除削课制。’”按,《范书》,指后汉书
《國語辭典》:两税法(兩稅法)  拼音:liǎng shuì fǎ
唐德宗时,宰相杨炎创立的一种税法。按人民贫富及拥有田亩的数目,分等级课税,每年依夏、秋两季用钱编纳,以替代原有的租庸调法。
《漢語大詞典》:买荒(買荒)
旧指官吏趁荒年减免赋税之机,勒索贪污。 清 叶兰 《纪事新乐府·卖荒谣》:“偏灾流行无岁无,奈何据此为利图。买荒变易荒与熟,权总恶书任翻覆。问渠荒价夫如何?石赋卖钱两贯多。”
《分类字锦》:律占
汉书昭帝纪始元六年罢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卖酒升四钱注如淳曰律诸番占租者家长身各以其物占占不以实家长不身自书皆罚金二斤没入所不自占物师古曰占谓自隐度其实定其辞也占音章赡反
分类:赋税
《漢語大詞典》:五户丝(五户絲)
元 代的一种赋税。按规定每五户出丝一斤。史记·食货志三:“五户丝,丙申年,分拨 寧海州 一万户。”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六章第六节:“政府规定诸王、公主、驸马得江南分地者,于一万户田租中输钞百锭,准中原五户丝数,分赐给诸投下,谓之‘江南户钞’。”
《漢語大詞典》:屯租
屯田所纳的赋税。明史·韩王松传:“请蠲护卫屯租,建邸第,许之。” 清 薛福成 《叙疆臣建树之基》:“地租之中有旗租、地租、屯租等名目。”
《漢語大詞典》:小租
(1).轻额的赋税。管子·山国轨:“巨家重葬其亲者,服重租;小家菲葬其亲者,服小租。”
(2).正租以外的额外剥削。种类很多,各地不同。收取小租的,不仅有地主,还有地主的管事和催甲等人。
(3).“大租”的对称。有永佃权的土地转租时,佃户向田底业主交的地租称大租,向田面业主交的地租称小租。
《漢語大詞典》:修赋
同“脩赋”。
制定赋税之法。
分類:赋税
《漢語大詞典》:脩赋(脩賦)
制定赋税之法。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量入脩赋,赋车籍马,赋车兵、徒兵、甲楯之数。”
分類:赋税
《漢語大詞典》:脩赋(脩賦)
制定赋税之法。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量入脩赋,赋车籍马,赋车兵、徒兵、甲楯之数。”
分類:赋税
《漢語大詞典》:乡收(鄉收)
旧时谓官吏下乡催收赋税。 清 齐彦槐 《乡收叹》诗:“村村夜半敲铜鉦,明日乡收官出城。”自注:“县官临乡催科曰乡收。”
分類:官吏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