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骈字类编》:二资(二资)
宋史理宗纪:绍定五年春正月庚寅,诏:李全之叛,淮东提刑司检法吴澄等出泰州城谒贼,各追官勒停。其不出见贼者,高梦月、刘宾云,循升二资。骂贼而死者,海陵簿吴哲,特赠朝奉郎,官其一子将仕郎。
又兵志:庆历四年,诏捧日、天武选退将校超三资,馀超二资,悉补外职。
又兵志:庆历四年,诏捧日、天武选退将校超三资,馀超二资,悉补外职。
《骈字类编》:五资(五资)
宋史选举志:其内职自借职以上,皆循资而迁,至东头供奉官者转阁门祗候,阁门祗候转内殿崇班,崇班转承制,承制转诸司副使。自副使以上,或一资,或五资、七资,或直为正使者。
《骈字类编》:衣资(衣资)
后汉书姜肱傅:肱尝与季江谒郡,夜于道遇盗,欲杀之。肱兄弟更相争死,贼遂两释焉,但掠夺衣资而已。
《漢語大詞典》:资调(資調)
财赋。《晋书·桓温传》:“以国无他衅,遂得相持弥年,虽有君臣之跡,亦相羈縻而已,八州士众资调殆不为国家用。”《资治通鉴·晋穆帝永和七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资,财也。调,赋也。”
分類:财赋
《漢語大詞典》:资物(資物)
(1).凭借他物。《列子·杨朱》:“人者,爪牙不足以供守卫,肌肤不足以自捍御,趋走不足以从利逃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将资物以为养,任智而不恃力。”
(2).资财物品。《后汉书·董卓传》:“ 卓 纵放兵士,突其庐舍,淫略妇女,剽虏资物,谓之‘搜牢’。” 南朝 梁 慧皎 《高僧传·译经下·法显》:“后风火忽起,延及其家,资物皆尽。”《隋书·艺术传·万宝常》:“ 宝常 贫无子,其妻因其卧疾,遂窃其资物而逃。”
(2).资财物品。《后汉书·董卓传》:“ 卓 纵放兵士,突其庐舍,淫略妇女,剽虏资物,谓之‘搜牢’。” 南朝 梁 慧皎 《高僧传·译经下·法显》:“后风火忽起,延及其家,资物皆尽。”《隋书·艺术传·万宝常》:“ 宝常 贫无子,其妻因其卧疾,遂窃其资物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