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诏书(詔書)  拼音:zhào shū
皇帝通告臣民的文书。《文选。李密。陈情表》:「诏书特下,拜臣郎中。」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诏策》:「汉初定仪则,则命有四品: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敕。」
《國語辭典》:明诏(明詔)  拼音:míng zhào
圣明的诏书。《史记。卷六九。苏秦传》:「臣请令山东之国奉四时之献,以承大王之明诏。」《文选。曹植。应诏诗》:「肃承明诏,应会皇都。」
《漢語大詞典》:诏旨(詔旨)
诏书、圣旨。后汉书·周举传:“羣臣议者多谓宜如詔旨。” 宋 俞文豹 《吹剑四录》:“任法不如任人,苟非其人,虽法令昭昭,视如不见;詔旨切切,听如不闻。” 清 恽敬 《〈南华九老会诗谱〉序》:“吾愧此名甚,无厌,是辜詔旨也。” 陈白尘 《大风歌》第一部第二章:“ 陈平 大胆!你敢违抗先皇帝诏旨?”
《國語辭典》:奉诏(奉詔)  拼音:fèng zhào
奉承命令。《三国演义》第三回:「今虽奉诏,中间多有暗昧。何不差人上表,名正言顺,大事可图。」
《國語辭典》:诏令(詔令)  拼音:zhào lìng
1.皇帝的命令。《韩非子。初见秦》:「土地广而兵强,战剋攻取,诏令天下。」《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八:「又诏令太医院有名医人数个,到寓诊视。」也作「诏敕」。
2.文体名。是古代帝王、皇太后或皇后所发命令、文告的通称。包括册文、制、敕、诏、诰等。
《漢語大詞典》:诏示(詔示)
(1).谓以诏书告知臣下。 宋 王安石 《赐判汝州富弼乞赴安州避灾养疾诏》:“故兹詔示,想宜知悉。” 明 郎瑛 七修类稿·国事五·本朝岳镇海渎碑:“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其理既成,其分当正,故兹詔示,咸使闻知。”
(2).犹教导。 严复 《〈天演论〉自序》:“夫如是,则虽有故训疏义之勤,而于古人詔示来学之旨,愈益晦矣。” 鲁迅 《华盖集续编·无花的蔷薇》:“﹝ 蔡孑民 ﹞以为‘当为历年潜心研究与冷眼观察之结果,大足诏示国人。’” 韦君宜 《似水流年·牺牲者的自白》:“我把先哲的诏示,同辈的期许,自己的信念,过去的斗争……等等一切,完全拉来组织成军,同我想死的念头作殊死战。”
《國語辭典》:待诏(待詔)  拼音:dài zhào
1.唐朝时,凡文词经学之士及医卜技术等专家,养于翰林院中,以待皇帝诏命应对。有画待诏、医待诏、棋待诏等名称。
2.职官名。宋置。明、清属翰林院。
3.宋元时对各种工匠的尊称。《水浒传》第四回:「智深便道:『兀那待诏,有好钢铁么?』」《醒世恒言。卷一五。赫大卿遗恨鸳鸯绦》:「女童觉被他看见,脸都红了,道:『蒯待诏,有甚说话?』」
《国语辞典》:下诏(下诏)  拼音:xià zhào
古代帝王发布诏令。唐。李邕〈谢敕书及䌽绫表〉:「天门下诏,横笔阵于长山。」《五代史平话。晋史。卷上》:「诏天雄节度使范延光、卢龙节度使赵德钧、耀州节度使潘环,共帅所部兵救晋安,下诏亲征。」
《漢語大詞典》:手诏(手詔)
帝王亲手写的诏书。东观汉记·东平宪王苍传:“﹝上﹞手詔赐 苍 曰:‘骨肉天性,诚不以远近为亲疎。’” 唐 李肇 唐国史补卷上:“ 天宝 末,有人於 汾 晋 间古墓穴中,得所赐 张果老 敕书、手詔、衣服进之。” 宋 赵昇 朝野类要·法令:“手詔,或非常典,或是篤意,及不用四六句者也。” 郭沫若 《屈原》第五幕:“我看 婵娟 可以向你这样提出,便是要你今天晚上便从 南后 那里得到赦免先生和 婵娟 的手诏。”
《国语辞典》:降诏(降诏)  拼音:jiàng zhào
帝王下诏书。《三国演义》第二回:「到县未及四月,朝廷降诏,凡有军功为长吏者当沙汰。」
《漢語大詞典》:诏条(詔條)
皇帝颁发的考察官吏的条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武帝 元封 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詔条察州。” 唐 柳宗元 《代裴行立谢移镇表》:“唯当遵守詔条,贬弃奸慝,平匀徭赋,示以义方。” 明 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在官有疾犯皆去职:“邑训导 张用斋 庸 《送知县饶公免官还乡序》云:‘ 洪武 九年秋八月,有司钦奉詔条,凡在官者,其族属有丽於法,听其解职还乡里。’”参见“ 六条 ”。
《漢語大詞典》:六条(六條)
(1). 汉 制,刺史班行六条诏书,以考察官吏。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武帝 元封 五年初置部刺史” 颜师古 注引《汉官典职仪》云:“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一条,强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詔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詔守利,侵渔百姓,聚歛为姦。三条,二千石不卹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託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 西晋 北周 也有六条诏书。后因以指考察官吏的职务和职权。南史·宋江夏文献王义恭传:“ 义恭 既至,劝 孝武 即位。授太尉、録尚书六条事,假黄鉞。”旧唐书·哀帝纪:“左僕射 裴枢 、右僕射 崔远 ……须离八座之荣,尚付六条之政,勉思咎己,无至尤人。” 清 钱谦益 《浙江嘉兴府推官姚钿授文林郎制》:“郡国置司理之官,所以佐察六条,而观中五刑也。”
(2).指 晋 诸郡中正荐举贤才的六项标准。晋书·武帝纪:“令诸郡中正以六条举淹滞: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尽礼,三曰友于兄弟,四曰絜身劳谦,五曰信义可復,六曰学以为己。”
《國語辭典》:应诏(應詔)  拼音:yìng zhào
1.应天子的诏命。《后汉书。卷二七。杜林传》:「时诸王傅数被引命,或多交游,不得应诏。」南朝陈。徐陵东阳双林寺傅大士碑〉:「固非论经于白虎之殿,应诏于金马之门。」
2.魏晋以来称奉君王之命所写的诗文。如三国魏曹植的应诏诗、唐杜审言的望春亭侍游应诏诗等。也作「应制」。
《漢語大詞典》:诏命(詔命)
皇帝的命令。后汉书·张酺传:“司徒 吕盖 奏 酺 位居三司,知公门有仪,不屏气鞠躬以须詔命,反作色大言,怨让使臣,不可以示四远。” 晋 葛洪 抱朴子·自叙:“小子岂敢苟洁区区之懦志,而距弘通之大制,故遂息意而恭承詔命焉。” 清 赵翼 《廿二史札记》卷四:“两 汉 詔命,皆由尚书出。”
《國語辭典》:丹诏(丹詔)  拼音:dān zhào
天子的敕命。唐。张蠙 赠信安太守诗:「昨日中官说天意,即飞丹诏立新碑。」
《國語辭典》:优诏(優詔)  拼音:yōu zhào
嘉奖的诏书。《南齐书。卷五一。张欣泰传》:「上书陈便宜二十条,其一条言宜毁废塔寺。帝并优诏报答。」唐。皇甫枚《王知古》:「左仆射张直方抗表,请修入觐之礼。优诏允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