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府拾遗 讲韵》:共讲(共讲)
虞集文:我著书以究皇极经世之旨,子其来共讲焉。
《漢語大詞典》:素讲(素講)
素常讲习。 宋 苏轼 《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之一:“然居安虑危,有国之常备,事不素讲,难以应猝。” 宋 叶适 《朝请大夫陈公墓志铭》:“初,用事者专国久,规钓奇功,威服内外,术不素讲,而先事挑敌,在廷不获闻, 思诚 闻而未察也。”
《韵府拾遗 讲韵》:旧讲(旧讲)
赵师秀诗:生缘抛未尽。旧讲续应终。
《漢語大詞典》:讲行(講行)
谋议实行。《宋史·儒林传五·胡寅》:“方且製造文物,讲行效报。”《续资治通鉴·宋理宗淳祐十二年》:“癸丑,帝諭辅臣:‘方田事,且令近城为之,游击军当招水步各半。’ 谢方叔 等曰:‘客讲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