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府拾遗 寘韵》:来议(来议)
宋史徽宗纪:宣和四年,金人遣李靖等来许山前六州。五年春正月戊午,来议所许六州代租钱。
《骈字类编》:上议(上议)
宋书礼志:夫三公职典天地,实掌民物,国之大事,取议于此。汉氏封禅,非是官也,不在其事。臣等前奏,盖陈祖考之功,天命又应陛下之德,合同四海,述古考今,宜循此礼。至于克定岁月,须五府上议,然后奉闻。
《漢語大詞典》:指议(指議)
指摘议论。 宋 李之仪 《跋文安国篆》:“尝谓其宿畴预计不如是,必有脱略可指议处。” 宋 叶绍翁 《四朝闻见录·太学诸生置绫纸》:“ 郑昭先 为臺臣,倏当言事月,谓之月课。 昭先 ,纯谨人也,不敢妄有指议。”
《漢語大詞典》:国议(國議)
对国事的议论。《后汉书·朱景王杜等传论》:“若夫数公者,则参与国议,分均休咎。”《宋书·刘勔传》:“ 元嘉 以来,傖荒远人,多干国议,负儋归闕,皆劝讨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