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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议行
面议
庙议
难议
更议
评议
疑议
议刑
议可
议状
谳议
预议
持议
谥议
争议
《漢語大詞典》:议行(議行)
(1).谓评议其生平行事。 唐 颜真卿 《赠太保临淮武穆王李公神道碑铭》:“十二月,太常议行,諡曰‘武穆’。”
(2).拟议施行。 宋 胡宿 《论兖国公主议行册礼》:“今月二十一日,草 福康公主 特进 燕国公主 制。窃闻议行册礼,然于事体,颇有未便。” 明 马从聘 《乞究处赃犯疏》:“随该兵部题覆,於 李言恭 议行照旧供职,於 吴坤 等议行法司提问,疏凡再上,未奉明旨。”
《國語辭典》:面议(面議)  拼音:miàn yì
当面议论。《三国演义》第三八回:「权犹豫未决,吴太夫人命周瑜、张昭等面议。」《红楼梦》第一六回:「叔叔才回家,未免劳乏,不用过我们那边去,有话明日一早再请过去面议。」
《國語辭典》:庙议(廟議)  拼音:miào yì
朝廷的谋议。也作「朝议」。
《韵府拾遗 寘韵》:难议(难议)
方干诗郡人难议酬恩德偏在三年礼遇中
《漢語大詞典》:更议(更議)
改议。《史记·孝文本纪》:“今释宜建而更选於诸侯及宗室,非 高帝 之志也。更议不宜。” 司马贞 索隐:“言不宜更别议也。”
《國語辭典》:评议(評議)  拼音:píng yì
商量、讨论而加以评断。《后汉书。卷八五。东夷传。高句骊传》:「无牢狱,有罪,诸加评议便杀之,没入妻子为奴婢。」《魏书。卷六○。程骏传》:「诏百僚评议,群臣咸以为宜依旧事,骏独以为不可。」
《漢語大詞典》:疑议(疑議)
有疑问而难以决定的争论。后汉书·张纯传:“ 建武 初,旧章多闕,每有疑议,輒以访 纯 ,自郊庙婚冠丧纪礼仪,多所正定。”三国志·蜀志·许慈传:“值庶事草创,动多疑议。” 宋 叶适 《陈漫翁祭器述》:“有急政疑议,密赞显辩,赴之若饥渴。”
《漢語大詞典》:议刑(議刑)
谓议罪以定刑。三国志·魏志·陈羣传:“ 廙 深德 羣 , 羣 曰:‘夫议刑为国,非为私也;且自明主之意,吾何知焉?’” 唐 常衮 《授路嗣恭洪州观察使制》:“议刑必中,敷教亦宽。”参阅“八辟”、“八议”。
分類:议罪定刑
《漢語大詞典》:议可(議可)
谓天子认可所议之意见。 汉 蔡邕 独断卷上:“其有疑事,公卿百官会议……其合于上意者,文报曰:某官某甲议可。”汉书·于定国传:“后 贡禹 代为御史大夫,数处駮议, 定国 明习政事,率常丞相议可。” 颜师古 注:“天子皆可 定国 所言。”
《漢語大詞典》:议状(議狀)
(1).论罪定刑的文书。《周礼·秋官·乡士》“羣士司刑皆在,各丽其灋,以议狱讼” 唐 贾公彦 疏:“致法行刑,当与议状相依也。”
(2).向上呈送的发表己见的文书。 宋 袁甫 《论流民札子》:“各上议状,不许联名,庶几人人得尽己见,免至雷同塞责。” 宋 范镇 东斋记事卷二:“其家奏嫡孙合与不合传重,下礼院议。於是 宋景文公 判太常, 不疑 、 次道 与予为礼官, 景文公 遂令三人各为议状。”
《漢語大詞典》:谳议(讞議)
议处案件。宋史·选举志三:“如是,讞议得人矣。”
分類:议处案件
《漢語大詞典》:预议(預議)
参与商议。 明 王琼 《双溪杂记》:“翰林学士专掌词命代草,然亦有预议朝政者。”续资治通鉴·宋宁宗嘉定六年:“初, 金 主将召 赫舍哩执中 至 中都 ,预议军事。”
分類:参与商议
《漢語大詞典》:持议(持議)
犹持论。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中尉 条侯 周亚夫 与 梁 相 山都侯 王恬开 见 释之 持议平,乃结为亲友。”新唐书·李珏传:“三人者居中秉权,乃与 郑覃 、 陈夷行 等更持议,一好恶,相影私,朋党益炽矣。” 宋 叶适 《参议朝奉大夫宋公墓志铭》:“自 郑景望 兄弟、 薛士隆 、 陈君举 ,持议精立,号有芒鍔。”
《國語辭典》:谥议(諡議)  拼音:shì yì
为拟议谥号而作的文辞。汉晋以下,太常博士掌公卿大夫拟谥,察死者的善恶贤否,著为谥议。
《國語辭典》:争议(爭議)  拼音:zhēng yì
争辩议论。《后汉书。卷六一。黄琼传》:「争议朝堂,莫能抗夺。」
分類:争议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