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赞书(贊書)
亦作“賛书”。
(1).帮助帝王起草诏书。《周礼·春官·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冢宰,凡治者受灋令焉,掌赞书,凡数从政者。” 郑玄 注:“王有命,当以书致之,则赞为辞,若今尚书作詔文。”
(2).指诏书。 宋 叶绍翁 《四朝闻见录·褒赠伊川》:“朕锡以赞书,宠以延阁,以震耀褒表之者,深明上之所予在此而不在彼也。” 元 黄溍 《董公神道碑》:“公正色立朝,始终一节,增光前烈,形于賛书。”
(3).官名。负责帮助太子习字。《明史·职官志二》:“又置资德院资德一人,资善二人。其属,赞读、赞书、著作郎各二人,掌典籍各一人。”
(1).帮助帝王起草诏书。《周礼·春官·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冢宰,凡治者受灋令焉,掌赞书,凡数从政者。” 郑玄 注:“王有命,当以书致之,则赞为辞,若今尚书作詔文。”
(2).指诏书。 宋 叶绍翁 《四朝闻见录·褒赠伊川》:“朕锡以赞书,宠以延阁,以震耀褒表之者,深明上之所予在此而不在彼也。” 元 黄溍 《董公神道碑》:“公正色立朝,始终一节,增光前烈,形于賛书。”
(3).官名。负责帮助太子习字。《明史·职官志二》:“又置资德院资德一人,资善二人。其属,赞读、赞书、著作郎各二人,掌典籍各一人。”
《國語辭典》:锁院(鎖院) 拼音:suǒ yuàn
1.宋代考选官吏时,为求严密公正及防止舞弊,封锁试院的制度。《宋史。卷一五九。选举志五》:「后以就试多怀挟传授,乃锁院、巡搜、糊名。凡试百司吏人,问律及疏,既考合格,复令口诵所对,以防其弊。」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三。士人赴殿试唱名》:「诸路举人到者,排日赴都堂,帘引讫,伺候择日殿试。前三日,宣押知制诰、详定、考试等官赴学士院锁院,命御策题,然后宣押赴殿。」
2.借指科举考场。《明史。卷二八五。文苑列传一。杨维桢列传》:「至正元年,省试罗刹江赋,时锁院三千人,独惟善据枚乘七发辨钱塘江为曲江,由是得名,号曲江居士。」
2.借指科举考场。《明史。卷二八五。文苑列传一。杨维桢列传》:「至正元年,省试罗刹江赋,时锁院三千人,独惟善据枚乘七发辨钱塘江为曲江,由是得名,号曲江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