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字锦》:赴火
唐书颜真卿传:李希烈拘送真卿蔡州兴元。后王师复振,贼虑变,遣将辛景臻、安华至其所,积薪于庭曰:不能屈节,当焚死。真卿起赴火,景臻等遽止之。
列女传:梁节姑姊者,梁之妇人也。因失火,兄子与己子在内。欲取兄子,辄得其子,独不得兄子。火盛不得复入,妇人将自趣火。其友止之曰:子本取兄之子,惶恐卒误得尔子,中心谓何,何至自赴火。妇人曰:梁国岂可户告人晓也,被不义之名,何面目以见兄弟国人哉。吾势不可以生,遂赴火而死。
列女传:梁节姑姊者,梁之妇人也。因失火,兄子与己子在内。欲取兄子,辄得其子,独不得兄子。火盛不得复入,妇人将自趣火。其友止之曰:子本取兄之子,惶恐卒误得尔子,中心谓何,何至自赴火。妇人曰:梁国岂可户告人晓也,被不义之名,何面目以见兄弟国人哉。吾势不可以生,遂赴火而死。
分类:节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