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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致仕
致身
致君
一致
不致
自致
所致
致远
致知
致祭
致治
必致
高致
致使
驯致
《國語辭典》:致仕  拼音:zhì shì
辞官退休。《汉书。卷一二。平帝纪》:「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致仕,参分故禄,以一与之,终其身。」《三国演义》第二七回:「桓帝时曾为议郎,致仕归乡。」也作「致事」。
《漢語大詞典》:致仕官
因年老或衰病而辞去职务的官员。通典·职官十五:“诸执事官七十听致仕……其五品以上籍年虽少、形容衰老者,亦听致仕。 开元 十五年十月,致仕官三品以上,并听朝朔望。” 宋 张世南 《游宦纪闻》卷八:“ 滎阳 吕公 尝言: 京洛 致仕官与人相接,皆以闲居野服为礼。” 明 祝允明 《野记·洪武己未冬诏》:“致仕官居乡……筵宴则设别席,不得坐无官者之下。如致仕官胥会则叙爵,爵同则叙齿。”
《國語辭典》:致身  拼音:zhì shēn
委身、托身。唐。杜甫 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七首之七:「长安卿相多少年,富贵应须致身早。」
《漢語大詞典》:致君
谓辅佐国君,使其成为圣明之主。墨子·亲士:“良才难令,然可以致君见尊。” 唐 杜甫 《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致君 尧 舜 上,再使风俗淳。” 宋 岳珂 桯史·王荆公:“ 荆公 自以为遭遇不世出之主,展尽底藴,欲成致君之业。”
《國語辭典》:一致  拼音:yī zhì
趋向合一,没有不同。如:「步调一致」、「言行一致」、「一致同意」。汉。班固〈幽通赋〉:「三仁殊于一致兮,夷惠舛而齐声。」
《國語辭典》:不致  拼音:bù zhì
不会引起某种后果。如:「假如你平时有准备,现在也不致这样慌乱。」晋。陶渊明《搜神后记》卷五:「居常饶足,不致大富耳。」《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但得退婚,不致在下受累,那在乎这几两银子。」《二刻拍案惊奇》卷一七:「不想魏撰之已归,今幸吾兄尚在京师,小弟不致失望了。」
《漢語大詞典》:自致
(1).竭尽自己的心力。《论语·子张》:“ 曾子 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
(2).凭主观努力而得。南史·赵知礼蔡徵等传论:“ 希祥 劳臣之子,才名自致,迹涉便佞,贞介所羞。” 唐 杜甫 《送顾八分》诗:“烈士恶苟得,俊杰思自致。” 宋 曾巩 《墨池记》:“ 羲之 之书,晚乃善;则其所能,盖亦以精力自致者,非天成也。” 清 谭嗣同 《治事篇·学会》:“人人可以自致,处处可以见功,夫何惮而久不为也。”
(3).谓将精力用在某一方面。 清 谭嗣同 《与唐绂丞书》:“虽然,三十曰壮,坐此縈繚迟回,卒不克自致于当世有用之学。”
(4).自己表达。礼记·郊特牲:“祭祀之相,主人自致其敬,尽其嘉,而无与让也。”
(5).犹自给;亲自料理、备办。陈书·文学传·褚玠:“ 玠 在任岁餘,守禄俸而已,去官之日,不堪自致,因留县境,种蔬菜以自给。” 宋 曾巩 《洪渥传》:“其孥盖弱,力不能自致,其兄益已老矣,无可奈何,则念輒悲之。” 清 曾国藩 《陈岱云妻易安人墓志铭》:“ 陈君 之病,凡三閲月矣,安人单忧极瘁,衣不解带者四十餘日,凡可以自致者,无弗致也。”
(6).谓自丧其身。新五代史·晋臣传·桑维翰:“﹝ 张彦泽 ﹞告 德光 曰:‘ 维翰 自縊。’ 德光 曰:‘我本无心杀 维翰 , 维翰 何必自致。’”
(7).自至其处。 汉 司马相如 《喻巴蜀檄》:“道里辽远,山川阻深,不能自致。”
《漢語大詞典》:所致
达到的;得到的。 三国 魏 曹植 《求自试表》:“身被轻煖,口厌百味,目极华靡,耳倦丝竹者,爵重禄厚之所致也。” 三国 魏 嵇康 《琴赋》:“是以 伯夷 以之廉, 颜回 以之仁……其餘触类而长,所致非一。”警世通言·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儿在妈妈家八年,所致金帛,不下数千金矣。”
分類:所致
《国语辞典》:致远(致远)  拼音:zhì yuǎn
到达远方。指能影响后世,推行久远。《易经。系辞下》:「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文选。王褒。四子讲德论》:「冲蒙涉田而能致远,未若遵涂之疾也。」
《國語辭典》:致知  拼音:zhì zhī
了解善恶吉凶、穷究知识、启发良知。语出《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元史。卷一七四。列传。姚燧》:「燧之学,有得于许衡,由穷理致知,反躬实践,为世名儒。」清。顾炎武《日知录。卷二○。朱子晚年定论》:「朱子一生效法孔子,进学必在致知,涵养必在主敬。」
《漢語大詞典》:致良知
良知。语出孟子·尽心上:“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本指一种天赋的道德意识。 明 王守仁 提出“致良知”的道德修养方法。认为良知即天理,存在于人的本体中。人们只要推极良知于客观事物,则一切行为活动就自然合乎理,即自然合乎封建伦理道德的标准。 王守仁 也将这种“致良知”的功夫叫做“致知格物”。
《国语辞典》:致祭  拼音:zhì jì
前往祭祀。如:「备鲜花素果致祭。」元。杨讷《西游记》第四出:「男玄奘谨以清酌庶馐,致祭于亡考洪州知府府君之灵。」
《漢語大詞典》:致治
使国家在政治上安定清平。史记·范雎蔡泽列传:“ 公孙鞅 之事 孝公 也……设刀锯以禁姦邪,信赏罚以致治。”资治通鉴·晋安帝义熙七年:“随时任才,皆能致治。” 清 唐甄 潜书·格君:“我观两朝之臣……无定乱之才,无致治之学。”
《韵府拾遗 寘韵》:必致
战国策大王诚能听臣燕必致旃裘狗马之地齐必致鱼盐之海楚必致橘柚之园韩魏中山皆可使致■(冫昜)沐之奉而贵戚父兄皆可以受封侯
分类:必致
《國語辭典》:高致  拼音:gāo zhì
高尚的志趣。后比喻辞官退隐。《醒世恒言。卷二八。吴衙内邻舟赴约》:「话说南宋时,江洲有一秀才,姓潘,名遇,父亲潘朗曾做长沙太守,高致在家。」
《國語辭典》:致使  拼音:zhì shǐ
以致。如:「因为延迟送医,致使他的病情更加恶化。」《三国演义》第一○回:「我获罪于天,致使徐州之民,受此大难。」
《漢語大詞典》:驯致(馴致)
亦作“ 驯至 ”。 逐渐达到;逐渐招致。《易·坤》:“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唐 白居易 《策项一》:“则大平之风,大同之俗,可从容而驯致矣。”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上:“内外相制,无轻重之患,所以能削平僭伪,驯至丕平。”明史·兵志一:“驯至末造,尺籍久虚,行伍衰耗。”明史·李汝华传:“岁比不登,意常主宽恤,独加赋之议不能力持,驯致万方虚耗,内外交訌。” 郭沫若 《青年哟人类的春天》:“青年人在这种管束之下,有的不自觉地便驯致颓唐。” 沙汀 《困兽记》五:“然而,虽然知道她对于离婚冷淡,而且,似乎是不可能,驯至认为这是她的美中不足,接着他却继续替她打算,离婚以后,她该立刻采取怎样的步骤。”
分類:逐渐招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