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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聚
【佛学大辞典】
(术语)戒律之七聚也。(参见:五篇及篇聚二)
【佛学大辞典】
(名数)于前六聚中分突吉罗罪之一为恶作恶说,即身口二业,而第六为突吉罗,第七为恶说。行事钞中一曰:「言七聚者:一波罗夷,二僧残,三偷兰遮,四波逸提,五提舍尼,六突吉罗,七恶说。」
【佛学常见辞汇】
律学的七项罪名,即一、波罗夷,是弃(于佛法之外)罪,是断头罪,是不可救药罪。二、僧残,是僧团净法中的残伤者,惟其虽残而尚有忏除救药的馀地。三、偷兰遮,译作大障善道、大罪、粗恶、粗过等,或称为浊重犯,主要是由于波罗夷及僧残罪的未遂罪中产生,但是也有独立产生的。四、波逸提,译作舍堕,这是由于取了蓄了不应当蓄的东西,忘了带上不应不带的东西,首先将那东西舍给僧中,然后再以忏波逸提罪的方法忏罪。五、提舍尼,意思是向彼悔,比丘共有四条特定的戒,犯了以后,须立即面对(彼)一人宣说悔过,所以又称为悔过法。六、恶作,指身业的恶作,是举止上的小过小失。七、恶说,指口业的恶说,是言语上的小过小失。
【佛学次第统编】
翻译名义明七聚,聚即类聚,谓聚众律以成其类,随犯而制之,故名七聚也。比丘尼戒,总为七聚。
一、波罗夷 梵语波罗夷,华言极恶,有三义:
一者、退没 由犯此罪,道果无分,没溺恶道。
二者、不共住 谓非但失道而已,复不得于说戒羯磨僧中共住。
三者、堕落 舍此身已,堕在阿鼻地狱也。
二、僧残 残者如人被斫,命虽未尽,而身已伤残也。谓若犯此罪,僧为作法忏除其过,故名僧残。
三、偷兰遮 梵语偷兰,华言大遮,即遮障善道。华梵兼称,故云偷兰遮。谓大障一切善根也。
四、波逸提 梵语波逸提,华言堕。谓犯此罪,死堕地狱也。
五、提舍尼 梵语提舍尼,华言向彼悔。僧祗律云:「此罪应对众发露忏悔是也。
六、突吉罗 梵语突吉罗,华言恶作恶说,谓身恶作口恶说也。又四分律本,名式叉迦罗尼,华言应当学。谓此戒微细难持,令其随学随守,是名应当学也。
七、恶说 恶说者谓口好恶说,多诸论议也。即突吉罗中,开出恶说,以成此七聚也。
【三藏法数】
(出翻译名义)
聚即类聚。谓聚众律以成其类,随犯而制之,故名七聚也。
〔一、波罗夷〕,梵语波罗夷,华言极恶。有三义:一者,退没,由犯此罪,道果无分,没溺恶道。二者,不共住,谓非但失道而已,不得于说戒羯磨僧中共住。三者,堕落,舍此身已,堕在阿鼻地狱也。(梵语羯磨,华言作法。梵语阿鼻,华言无间。)
〔二、僧残〕,残者,如人被斫,命虽未尽,而身已伤残也。谓若犯此罪,僧为作法忏除其过,故名僧残。
〔三、偷兰遮〕,梵语偷兰,华言大遮,即遮障善道,华梵兼称,故云偷兰遮,谓大障一切善根也。
〔四、波逸提〕,梵语波逸提,华言堕。谓犯此罪,死堕地狱也。
〔五、提舍尼〕,梵语提舍尼,华言向彼悔。僧祇律云:此罪应对众发露忏悔。是也。
〔六、突吉罗〕,梵语突吉罗,华言恶作恶说。谓身恶作、口恶说也。四分律本又名式叉迦罗尼,华言应当学。谓此罪微细难持,令其随学随守,是名应当学也。
〔七、恶说〕,恶说者,谓口好恶说,多诸论议也。即突吉罗中开出恶说,以成此七聚也。
七聚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与七聚同。
入王宫聚落衣
【佛学大辞典】
(衣服)三衣中之大衣即僧伽梨之别名。入王宫或聚落乞食及说法时著之。故名。见六物图。
入正定聚益
【佛学大辞典】
(术语)现生十种益之一。
三定聚
【佛学大辞典】
(名数)正定聚,邪定聚,不定聚也。(参见:三聚)
三聚
【佛学大辞典】
(名数)以三聚该收一切众生也。一、正定聚,必定證悟者。二、邪定聚,毕竟不證悟者。三、不定聚,在二者中间有缘證悟,无缘不證悟也。此三聚之义通于大小乘,小乘之俱舍论十曰:「正邪不定聚圣造无间馀。」预流向已上之圣者为正定聚,造五无间业者为邪定聚,在此二者中间修七方便之行者为不定聚。大乘之三聚有多义,智度论八十四曰:「能破颠倒者名正定,必不能破颠倒者是邪定,得因缘能破不得则不能破是名不定。」是通相说三聚,未判其位也。依起信论之所说,则十信已前之凡夫不信因果,为邪定,十住已上为正定,十信之人为不定性。此为实大乘之义。权大乘之相宗,则依智度论之说意,不因位而制之,依彼宗所立之五性而立之。即无种性之人为邪定,不定种性之人为不定性,菩萨定性之人为正定。又依释摩诃衍论之一说,则十圣为正定聚,三贤为不定聚,自馀之凡夫为邪定聚。是亦权大乘之意也。圭峰之起信笔削记三曰:「权教以无种性人为邪,以菩萨为正,以不定性人为不定。终教以一切异性为邪,三贤为正,十信为不定。」探玄记三曰:「若依地论,见道已上,方名正道。」
【佛学常见辞汇】
正定聚、邪定聚、不定聚。正定聚是指一定可以證悟的一类众生;邪定聚是指毕竟不能證悟的一类众生;不定聚是指介于正邪之间,可能证悟也可能不证悟的一类众生。三聚就是三类众生的意思。
【三藏法数】
(出显宗论)
〔一、正性定聚〕,谓断贪瞋痴等,烦恼皆尽,心无邪伪,此性决定,聚集不散,是名正性定聚。
〔二、邪性定聚〕,谓四恶趣及一切边邪等见,不信正法,皆名邪性。此性决定,聚集不散,是名邪性定聚。(四恶趣者,修罗趣、饿鬼趣、畜生趣、地狱趣也。)
〔三、不定性聚〕,谓此性或可为邪,或可为正,定非一向,是名不定性聚。
三聚
【佛学大辞典】
(名数)以三聚该收一切众生也。一、正定聚,必定證悟者。二、邪定聚,毕竟不證悟者。三、不定聚,在二者中间有缘證悟,无缘不證悟也。此三聚之义通于大小乘,小乘之俱舍论十曰:「正邪不定聚圣造无间馀。」预流向已上之圣者为正定聚,造五无间业者为邪定聚,在此二者中间修七方便之行者为不定聚。大乘之三聚有多义,智度论八十四曰:「能破颠倒者名正定,必不能破颠倒者是邪定,得因缘能破不得则不能破是名不定。」是通相说三聚,未判其位也。依起信论之所说,则十信已前之凡夫不信因果,为邪定,十住已上为正定,十信之人为不定性。此为实大乘之义。权大乘之相宗,则依智度论之说意,不因位而制之,依彼宗所立之五性而立之。即无种性之人为邪定,不定种性之人为不定性,菩萨定性之人为正定。又依释摩诃衍论之一说,则十圣为正定聚,三贤为不定聚,自馀之凡夫为邪定聚。是亦权大乘之意也。圭峰之起信笔削记三曰:「权教以无种性人为邪,以菩萨为正,以不定性人为不定。终教以一切异性为邪,三贤为正,十信为不定。」探玄记三曰:「若依地论,见道已上,方名正道。」
【佛学常见辞汇】
正定聚、邪定聚、不定聚。正定聚是指一定可以證悟的一类众生;邪定聚是指毕竟不能證悟的一类众生;不定聚是指介于正邪之间,可能证悟也可能不证悟的一类众生。三聚就是三类众生的意思。
【三藏法数】
(出显宗论)
〔一、正性定聚〕,谓断贪瞋痴等,烦恼皆尽,心无邪伪,此性决定,聚集不散,是名正性定聚。
〔二、邪性定聚〕,谓四恶趣及一切边邪等见,不信正法,皆名邪性。此性决定,聚集不散,是名邪性定聚。(四恶趣者,修罗趣、饿鬼趣、畜生趣、地狱趣也。)
〔三、不定性聚〕,谓此性或可为邪,或可为正,定非一向,是名不定性聚。
三聚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三聚净戒之略,(参见: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一摄律仪戒。受持五八十具等一切之戒律者。二摄善法戒。以修一切善法为戒者。三摄众生戒。又云饶益有情戒。以饶益一切众生为戒者。是华严梵网占察璎珞等经,瑜伽唯识等论所说。此三者积聚,故云三聚。戒有大小,十戒二百五十戒等为小乘戒,十重四十八轻戒三聚戒等为大乘戒。又有在家出家之别。五戒八戒为在家戒,十戒二百五十戒为出家,三聚戒。为道俗通行戒。即大乘之菩萨无论出家在家,皆受之也但在家之菩萨,凡受此三聚以为心者,谓之通受。出家之菩萨,其初别受摄律仪戒,即二百五十戒及十重等(摄律仪之中有一切大小之戒),是名别受。次乃总受之三聚也。此通受之有二种:一者从他得,唯对于师而得。二者自誓得,唯于佛像前以善心自誓而得。皆不要白四羯磨之作法也。唯识论九曰:「戒学有三:一律仪戒,谓正远离所应离法。二摄善法戒,谓正證应修證法。三饶益有情戒,谓正利乐一切有情。」
【三藏法数】
(出菩萨戒义疏并法苑珠林)
聚,集也。戒,禁戒也。此三种戒,能摄一切大乘诸戒,故名三聚戒。法苑珠林云:大圣度人,功唯在戒。庄严论云:初律仪戒以禁防为体,后摄善、摄生二戒,以勤勇为体。
〔一、摄律仪戒〕,摄律仪戒者,谓一切律仪,无不聚摄也。律即法律,是禁止之义;仪即仪式,是轨范之义。法苑珠林云:摄律仪者,要唯有四:一者不得为利养故,自赞毁他。二者不得故悭,不施前人。(即外人也。)三者不得瞋心打骂众生。四者不得谤大乘经典。持此四法,无恶不离,故名摄律仪戒。
〔二、摄善法戒〕,摄善法戒者,所行之行,能摄一切善法也。谓身口意所作善法及闻思修三慧,布施等六度之法,无不聚摄,故名摄善法戒。(三慧者,一闻慧,谓闻法而生智慧也;二思慧,谓思惟而生智慧也;三修慧,谓修习而生智慧也。六度者,一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进、五禅定、六智慧也。)
〔三、摄众生戒〕,摄众生戒者,谓能摄受一切众生也。能摄之行,即是慈悲喜舍。慈名爱念,能与众生乐故;悲名怜悯,能拔众生苦故;喜名喜庆,庆一切众生离苦得乐故;舍名无憎无爱,常念众生,同得无憎无爱故。以此等法,摄诸众生也。
【佛学大辞典】
(术语)梵名曰尸罗S/ila,戒者,防禁身心之过者。大乘义章一曰:「言尸罗者,此名清凉,亦名为戒。三业炎火,焚烧行人。事等如烧,戒能防息,故名清凉。清凉之名,正翻彼也。以能防禁,故名为戒。」璎珞本业经下曰:「一切众生,初入三宝海,以信为本。住在佛家,以戒为本。」玄应音义十四曰:「戒亦律之别义也,梵言三波罗,此译云禁,戒亦禁义也。」涅槃经三十一曰:「戒是一切善法梯橙。」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之四级,为戒之四位。是小乘戒之分相也。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为戒之四科。戒法者,如来所制之法。戒体者,由于受授之作法而领纳戒法于心脐,生防非止恶之功德者。戒行者随顺其戒体而如法动作三业也。戒相者其行之差别,即十戒乃至二百五十戒也。一切之戒,尽具此四科。资持记上一之三曰:「欲达四科,先须略示。圣人制教名法,纳法成业名体。依体起护名行,为行有仪名相。」补助仪上曰:「戒科总有四重:谓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中略)戒法者,舍那佛三聚净戒功德是也。戒体者,师资相传,作法受得,心中领纳法体也。此受持法体一一行彰以云戒行,其行有开遮持犯,名云戒相也。」
【佛学常见辞汇】
防非止恶的意思,不但恶事不可做,就是恶的念头也不许有。又名清凉,因人能止恶行善,则必心安理得,俯仰无愧,故心无热恼而得清凉。
【佛学次第统编】
凡言三学者,皆首戒次定后慧。本编为文,独叙慧于先而戒于后,岂非倒例?虽然,首戒而末慧者,从行立义。先慧而后戒者,便解为文耳,于义何关哉!
戒者,梵名尸罗,即禁戒也,谓能防止身口意所作之恶业者。戒能生定,定能发慧,故学道人,以戒为首。有三皈、五戒、六法、八戒、十戒、二百五十戒、五百戒等。
三聚教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三聚戒之教也。
三聚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佛,为比丘说至恶趣法,至善趣法,至涅槃法之三法聚。由一而增至十。摄于长阿含经十。
三聚净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三聚之戒法,无垢清净,故云净。同三聚戒项。
【佛学常见辞汇】
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摄律仪戒是遵守佛法不作诸恶;摄善法戒是奉行一切之善;摄众生戒是广修一切善法以利益众生。摄律仪戒与摄善法戒是自利,摄众生戒是利他,合自他两利叫做二利圆满,为大乘学者所应共持。
【佛学次第统编】
菩萨戒义疏云三聚戒:聚、集也,戒、禁戒。此三种戒,能摄一切大乘诸戒,故名三聚戒。
庄严论云:「初律仪戒,以禁防为体,后摄善摄生二戒,以勤勇为体。」
一、摄律仪戒 摄律仪戒者,谓一切律仪,无不聚摄也。律、即法律,是禁止之义。仪,即仪式,是轨范之义。法苑珠林云:「摄律仪者,要惟有四。」
一者、不得为利养故自赞毁他。
二者、不得故悭不施前人。(即外人也。)
三者、不得瞋心打骂众生。
四者、不得谤大乘经典。
持此四法,无恶不离,故名摄律仪戒。
二、摄善法戒 摄善法戒者,所行之行,能行一切善法也。谓身口意所作善法,及闻思修三慧,布施等六度之法,无不聚摄,故名摄善法戒。
三、摄众生戒 摄众生戒者,谓能摄受一切众生也。能摄之行,即是慈、悲、喜、舍。
慈名爱念,能与众生乐故。
悲名怜悯,能拔众生苦故。
喜名庆喜,庆一切众生离苦得乐故。
舍名无憎无爱,常念众生同得无憎无爱故。
以此等法,摄诸众生也。
【佛学大辞典】
(术语)梵名曰尸罗S/ila,戒者,防禁身心之过者。大乘义章一曰:「言尸罗者,此名清凉,亦名为戒。三业炎火,焚烧行人。事等如烧,戒能防息,故名清凉。清凉之名,正翻彼也。以能防禁,故名为戒。」璎珞本业经下曰:「一切众生,初入三宝海,以信为本。住在佛家,以戒为本。」玄应音义十四曰:「戒亦律之别义也,梵言三波罗,此译云禁,戒亦禁义也。」涅槃经三十一曰:「戒是一切善法梯橙。」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之四级,为戒之四位。是小乘戒之分相也。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为戒之四科。戒法者,如来所制之法。戒体者,由于受授之作法而领纳戒法于心脐,生防非止恶之功德者。戒行者随顺其戒体而如法动作三业也。戒相者其行之差别,即十戒乃至二百五十戒也。一切之戒,尽具此四科。资持记上一之三曰:「欲达四科,先须略示。圣人制教名法,纳法成业名体。依体起护名行,为行有仪名相。」补助仪上曰:「戒科总有四重:谓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中略)戒法者,舍那佛三聚净戒功德是也。戒体者,师资相传,作法受得,心中领纳法体也。此受持法体一一行彰以云戒行,其行有开遮持犯,名云戒相也。」
【佛学常见辞汇】
防非止恶的意思,不但恶事不可做,就是恶的念头也不许有。又名清凉,因人能止恶行善,则必心安理得,俯仰无愧,故心无热恼而得清凉。
【佛学次第统编】
凡言三学者,皆首戒次定后慧。本编为文,独叙慧于先而戒于后,岂非倒例?虽然,首戒而末慧者,从行立义。先慧而后戒者,便解为文耳,于义何关哉!
戒者,梵名尸罗,即禁戒也,谓能防止身口意所作之恶业者。戒能生定,定能发慧,故学道人,以戒为首。有三皈、五戒、六法、八戒、十戒、二百五十戒、五百戒等。
三聚圆戒
【佛学大辞典】
(术语)谓三聚戒一一具三聚戒而圆融无碍也。就杀生戒而云,则离杀生之恶,是摄律仪,为长慈悲心是摄善法,为保护众生是摄众生。八宗纲要上曰:「此三聚亦圆融行故,三聚互摄。诸戒融通,如不杀生即具三聚。乃至一切诸戒皆尔,随持一戒具三聚。」(参见:戒)
【佛学常见辞汇】
谓在三聚净戒中,每一戒都互具互融,就以杀生戒来说,远离杀生的恶行,就是摄律仪,为增长慈悲心,就是摄善法,为保护众生,就是摄众生。
【佛学大辞典】
(术语)梵名曰尸罗S/ila,戒者,防禁身心之过者。大乘义章一曰:「言尸罗者,此名清凉,亦名为戒。三业炎火,焚烧行人。事等如烧,戒能防息,故名清凉。清凉之名,正翻彼也。以能防禁,故名为戒。」璎珞本业经下曰:「一切众生,初入三宝海,以信为本。住在佛家,以戒为本。」玄应音义十四曰:「戒亦律之别义也,梵言三波罗,此译云禁,戒亦禁义也。」涅槃经三十一曰:「戒是一切善法梯橙。」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之四级,为戒之四位。是小乘戒之分相也。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为戒之四科。戒法者,如来所制之法。戒体者,由于受授之作法而领纳戒法于心脐,生防非止恶之功德者。戒行者随顺其戒体而如法动作三业也。戒相者其行之差别,即十戒乃至二百五十戒也。一切之戒,尽具此四科。资持记上一之三曰:「欲达四科,先须略示。圣人制教名法,纳法成业名体。依体起护名行,为行有仪名相。」补助仪上曰:「戒科总有四重:谓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中略)戒法者,舍那佛三聚净戒功德是也。戒体者,师资相传,作法受得,心中领纳法体也。此受持法体一一行彰以云戒行,其行有开遮持犯,名云戒相也。」
【佛学常见辞汇】
防非止恶的意思,不但恶事不可做,就是恶的念头也不许有。又名清凉,因人能止恶行善,则必心安理得,俯仰无愧,故心无热恼而得清凉。
【佛学次第统编】
凡言三学者,皆首戒次定后慧。本编为文,独叙慧于先而戒于后,岂非倒例?虽然,首戒而末慧者,从行立义。先慧而后戒者,便解为文耳,于义何关哉!
戒者,梵名尸罗,即禁戒也,谓能防止身口意所作之恶业者。戒能生定,定能发慧,故学道人,以戒为首。有三皈、五戒、六法、八戒、十戒、二百五十戒、五百戒等。
三聚忏悔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具名大乘三聚忏悔经。一卷。隋阇那崛多译。菩萨藏经之异译。说随喜劝请回向三聚之忏悔法。
大火聚
【佛学大辞典】
(譬喻)大火聚于一处者。以譬不可触著之物体。智度论六曰:「是实智慧,四边叵捉如大火聚,亦不可触,法不可受,亦不应受。」
不定聚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与不定性聚同。无量寿经下曰:「彼佛国土中,无诸邪聚,及不定聚。」
不定性聚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三聚之一。此性或可为邪,或可为正,无一定之向,故名不定性聚,诸圣人名正性定聚,造五无间业者名定性邪聚,凡夫是不定性聚也。俱舍论九曰:「正邪定馀名不定,彼待二缘可成二故。」同颂疏曰:「不定性者,除正邪外所馀有情。遇圣入圣,遇邪入邪,名不定性聚。」
【三藏法数】
谓此性或可为邪,或可为正,定非一向,是名不定性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