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府拾遗 鱼韵》:聚书(聚书)
五代史翟光邺传:光邺为人,不营财产。假官舍以居,仅蔽风雨。光邺处之晏然,日与宾客饮酒聚书为乐。
《韵府拾遗 庚韵》:聚兵
周书太祖纪:先是,河南豪杰多聚兵以应东魏,至是来降。
《韵府拾遗 虞韵》:聚徒
管子:聚徒成群。
《國語辭典》:重聚 拼音:chóng jù
离散的双方再次见面。如:「虽然毕业后就要各分东西,但期待能早日重聚。」
《漢語大詞典》:聚沙
亦作“ 聚砂 ”。 《法华经·方便品》:“乃至童子戏,聚沙为佛塔;如是诸人等,皆已成佛道。”原比喻积小善为大行。后亦指年幼慕道,学佛论道。 唐 于志宁 《〈大唐西域记〉序》:“奇开之岁,霞轩月举;聚沙之年,兰薰桂馥。” 唐 李俨 《〈法苑珠林〉序》:“幼嶷聚砂,落饰綵衣之岁;慈殷接蚁,资成具受之坛。” 五代 齐己 《寄怀江西僧达禅翁》诗:“长忆旧山日,与君共聚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