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共501,分34页显示  上一页  16  17  18  19  20  22  23  24  25 下一页
词典(续上)
慎职
让职
敬职
刑职
巷职
水职
食职
职性
职势
职计
职孤
职分田
全职
阴职
原职
《漢語大詞典》:慎职(慎職)
忠于职守。吕氏春秋·勿躬:“百官慎职,而莫敢愉綖。” 唐 韩愈 《河南府同官记》:“顾吏部慎职小心,于时有声。”
分類:忠于职守
《漢語大詞典》:让职(讓職)
辞让官职。《后汉书·窦融传》:“日者知公欲让职还土,故命公暑热且自便。”
《漢語大詞典》:敬职(敬職)
勤于职守。旧题 汉 马融 忠经·观风:“夫如是,则天下敬职,万邦以寧。” 郑玄 注:“官务修政,人始获安。”
分類:职守
《漢語大詞典》:刑职(刑職)
掌管刑罚的职务。周礼·天官·小宰:“以官府之六职……五曰刑职,以詰邦国,以纠万民,以除盗贼。”
《國語辭典》:巷职(巷職)  拼音:xiàng zhí
居于宫巷,职掌宫内之事的人。指太监、宦官。《后汉书。卷七八。宦者传。赞曰》:「任失无小,过用则违。况乃巷职,远参天机。」
分類:宦官
《漢語大詞典》:水职(水職)
水官的职守。《诗·大雅·卷阿》“凤凰于飞” 唐 孔颖达 疏:“ 昭 二十九年左传云:‘水官废矣,故龙不生。’彼言臣脩水职,致东方龙,则 毛 意与 左丘氏 説同。”
分類:水官职守
《漢語大詞典》:食职(食職)
靠职务所得而生活。国语·晋语四:“皁隶食职。” 韦昭 注:“食职,各以其职大小食禄。”
分類:职务
《漢語大詞典》:职性(職性)
犹本性。管子·版法解:“天覆而无外也,其德无所不在;地载而无弃也,安固而不动,故莫不生殖。圣人法之,以覆载万民,故莫不得其职性。得其职性,则莫不为用。”
分類:本性
《漢語大詞典》:职势(職勢)
犹职权。三国志·魏志·刘放传“太尉亦至,登牀受詔,然后帝崩” 裴松之 注引《孙资别传》:“图万年后计,莫过使亲人广据职势,兵任又重。”
分類:职权
《漢語大詞典》:职计(職計)
古官名。掌会计。晏子春秋·谏上七:“ 景公 燕赏于国内,万钟者三,千钟者五。令三出而职计莫之从。公怒,令免职计。”
《漢語大詞典》:职孤(職孤)
主持抚养孤儿的职官。逸周书·大聚:“立勤人以职孤,立正长以顺幼。” 俞樾 古书疑义举例·上下两句互误例:“按此当作‘立正长以勤人,立职孤以顺幼’;盖立正长所以勤民事。而立职孤所以使幼者得遂其生也。正长也,职孤也,皆其名也;勤人也,顺幼也,皆其事也。”
《漢語大詞典》:职分田(職分田)
古代按品级授予官吏作俸禄的公田。 北魏 太和 九年(公元485年)均田,地方官吏也按级分给公田,为授职分田之始。 隋 时已有职分田之称,以后历代相沿,唯授田数量各有增减。职分田于解任时移交后任,不得买卖。官吏受田佃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 明 以后废除,但仍有养廉田、庄田等名目。隋书·食货志:“京官又给职分田,一品者给田五顷,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五品,则为田三顷,六品二顷五十亩。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九品为一顷。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又给公廨田,以供公用。”亦省称“ 职田 ”。 唐 白居易 《议百官职田策》:“臣伏以职田者,职既不同,田亦异数。” 宋 王安石 《户部郎中赠谏议大夫曾公墓志铭》:“ 扬州 守职田,岁常得千斛,然遣吏督贫民耕,民苦之,公不使耕。”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利源调度·职田:“孟子曰:‘卿已下必有圭田。’礼·王制曰:‘圭田无征。’《周官》亦有大夫之采地。此职田之起也。 晋 有芻藁之田, 后魏 给公田, 北齐 自一品已下各有差。 武德 元年十二月制外官各给职分田,则职田之名, 唐 始有之也。”
《国语辞典》:全职(全职)  拼音:quán zhí
只从事一种职业。相对于兼职而言。如:「诚徵全职助理。」「他是公司的全职人员,必须配合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漢語大詞典》:阴职(陰職)
指阴官。《醒世恒言·张孝基陈留认舅》:“令先君答曰:‘某非阳官,乃阴职也。’”参见“ 阴官 ”。
《國語辭典》:阴官(陰官)  拼音:yīn guān
1.幽冥之神称为「阴官」。
2.司雨之神。唐。韩愈 郴州祈雨诗:「旱气期销荡,阴官想骏奔。」
3.属于皇后之官。《宋书。卷三九。百官志上》:「长秋者,以皇后阴官。秋者,阴之始。取其终而长,欲其久也。」
《國語辭典》:原职(原職)  拼音:yuán zhí
原来的职位。如:「总经理退休之后,原职由副总经理升任。」「在澄清公款的流向后,长官准许他官复原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