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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散职
教职
职方氏
不称职
帖职
寓职
职主
府职
免职
弃职
共职
州职
卑职
镌职
治职
《國語辭典》:散职(散職)  拼音:sǎn zhí
閒散的官职。唐。白居易早春独游曲江〉诗:「散职无羁束,羸骖少送迎。」
分類:闲散官职
《漢語大詞典》:教职(教職)
(1).周礼小宰六职之一。掌教化之事。周礼·天官·小宰:“二曰教职,以安邦国,以寧万民,以怀宾客。”
(2).指教官。 明 黄溥 《闲中古今录摘钞》:“ 宣德 间,大父 南山先生 与 慈谿 王公 来,俱以教职同荐入宪臺。” 清 陆以湉 冷庐杂识·戴益生:“知阁下改就教职,都中朋辈,咸谓阁下失计。”
(3).指教员的职务。 王西彦 《人的世界·第一家邻居》:“他突然辞去教职,抛下妻子,远迢迢地飞到 重庆 去了。”
《漢語大詞典》:职方氏(職方氏)
周 代官名。掌天下地图与四方职贡。周礼·夏官·职方氏:“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国、都鄙、四 夷 、八 蛮 、七 闽 、九 貉 、五 戎 、六 狄 之人民与其财用、九穀、六畜之数要,周知其利害。”汉书·地理志上:“故《周官》有职方氏,掌天下之地,辩九州之国。”
《国语辞典》:不称职(不称职)  拼音:bù chèng zhí
对职务不能胜任。如:「他原先已升任经理之位,却因表现不称职,又遭降调。」
《漢語大詞典》:帖职(帖職)
兼职。 唐 刘禹锡 《复荆门县记》:“初,公以县之便闻於上也, 禹锡 方在郎位,帖职为计曹。” 唐 皇甫曾 《国子柳博士兼领太常博士辄申贺赠》诗:“博士本 秦 官,求才帖职难。”旧唐书·食货志下:“今度友盐铁,泉货是司,各有分巡,置於都会。爰命帖职,周视四方,简而易从,庶叶权便。” 宋 时也称以他官兼馆职的为“帖职”。 宋 欧阳修 《论举馆阁之职札子》:“臣欲乞今后任发运、转运、知州等,更不依例帖职。” 宋 叶绍翁 四朝闻见录·吕成公编文鉴:“ 孝宗 赐名‘文鑑’,除公直秘阁,暨赐御府金帛…… 成公 遂力辞帖职,上不从。”
分類:兼职馆职
《漢語大詞典》:寓职(寓職)
任职。 宋 刘克庄 《回京湖赵置制启》:“西清寓职,幸联中禁之班;南纪宣威,密倚上游之重。”
分類:任职
《漢語大詞典》:职主(職主)
犹职司。《前汉书平话》卷上:“ 陈豨 足智多谋,若便用兵,不知地面,恐落反贼奸计。使宣 随何 将金賷赏招请去,如受者职主加封,如不受,用兵杀之。”参见“ 职司 ”。
分類:职司
《國語辭典》:职司(職司)  拼音:zhí sī
1.职务、职位。《左传。成公二年》:「而巩伯实来,未有职司于王室。」《文选。潘岳。在怀县作诗二首之二》:「祇奉社稷守,恪居处职司。」也作「职掌」。
2.负责任事的官员。《三国志。卷六一。吴书。陆凯传》:「臣窃见陛下执政以来,阴阳不调,五星失晷,职司不忠,奸党相扶。」唐。李商隐韩碑〉诗:「古者世称大手笔,此事不系于职司。」
《骈字类编》:府职(府职)
宋书礼志若署诸卿寺位兼府职者虽三品而卿寺为卑则宜依公府元衣之制
《國語辭典》:免职(免職)  拼音:miǎn zhí
免除职务。如:「他的任期已届满,应予免职。」《梁书。卷三三。列传。刘孝绰》:「孝绰免职后,高祖数使仆射徐勉宣旨慰抚之,每朝宴常引与焉。」
《漢語大詞典》:弃职(棄職)
擅离职守。 许地山 《女儿心》一:“你想我底身分能够撇开皇上不顾吗……革命党要来,在我们底地位就得同他们开火;若不能打,也不能弃职而逃。”
《漢語大詞典》:共职(共職)
供奉,贡献。共,通“ 供 ”。左传·昭公四年:“小国共职,敢不荐守?”国语·鲁语上:“不腆先君之币器,敢告滞积,以紓执事;以救弊邑,使能共职。”《东周列国志》第二四回:“ 周惠王 大喜曰:‘ 楚 不共职久矣,今效顺如此,殆先王之灵乎?’”
分類:供奉贡献
《漢語大詞典》:州职(州職)
州署中的属官。南齐书·文学传·丘灵鞠:“州辟从事,﹝ 灵鞠 ﹞诣领军 沈演之 。 演之 曰:‘身昔为州职,诣领军 谢晦 ,宾主坐处,政如今日。卿将来或復如此也。’”
分類:属官
《國語辭典》:卑职(卑職)  拼音:bēi zhí
1.低微的职位。《陈书。卷一九。沈炯等传。史臣曰》:「沈尚仕于梁室,年在知命,冀郎署之薄官,止邑宰之卑职。」
2.古代州县以下的官吏对上司的自称。《儒林外史》第五回:「汤知县又磕头道:『这事是卑职不是,蒙大老爷保全。』」《文明小史》第三八回:「卑职不敢擅专,还望黎大人原谅。」
《漢語大詞典》:镌职(鐫職)
降职。 清 曾国藩 《仁和邵君墓志铭》:“ 咸丰 四年,坐 济寧 防 河 无效,吏议鐫职。”
分類:降职
《漢語大詞典》:治职(治職)
(1).治理政务之职事。周礼·天官·小宰:“一曰治职,以平邦国,以均万民,以节财用。”参见“ 六职 ”。
(2).处理职务。 宋 岳飞 《奏襄阳府路差补职官措置事宜状》:“爱民无扰,治职有方,实堪倚仗。”
《漢語大詞典》:六职(六職)
(1).谓治、教、礼、政、刑、事六种职事。周礼·天官·小宰:“以官府之六职,辨邦治:一曰治职,以平邦国,以均万民,以节财用。二曰教职,以安邦国,以寧万民,以怀宾客。三曰礼职,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事鬼神。四曰政职,以服邦国,以正万民,以聚百物。五曰刑职,以詰邦国,以纠万民,以除盗贼。六曰事职,以富邦国,以养万民,以生百物。”
(2).谓王公、士大夫、百工、商旅、农夫、妇功六种职别。周礼·考工记:“国有六职,百工与居一焉……坐而论道,谓之王公;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审曲面埶,以飭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谓之商旅;飭力以长地财,谓之农夫;治丝麻以成之,谓之妇功。”
(3).谓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六种官职。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典司六职。” 郑玄 注:“府主藏六物之税者,此亦 殷 时制也, 周 则皆属司徒。司土,土均也;司木,山虞也;司水,川衡也;司草,稻人也;司器,角人也;司货,丱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