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罪过
【俗语佛源】
即罪恶过失,始见于《周礼·秋官·大司寇》:「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然而,「罪过」成为习见的俗语,却在佛教盛传之后。它本是佛教的戒律用语。唐代义净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二七说:「弟子问曰:『我之师主作何罪过而受治罚?』彼便答曰:『汝之师主自作如是如是非法之事。』」「罪」指恶业,即「五逆十罪」之类;「过」指过犯,即律中的轻罪。泛指一切恶业和犯戒行为。在俗文学中,「罪过」或引申为斥责,如元·杨文奎《儿女团圆》第一折:「倘或衙门中告不下,我倒吃罪过。」或引申为谦词,犹言得罪,多谢,如《古今小说·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店小二)将肉和蒸饼递还宋四公。宋四公接了道:『罪过哥哥!』」(李明权)
治罪羯磨
【三藏法数】
谓比丘有犯戒者,大众作法治定其罪,是名治罪羯磨也。
自不作罪
【三藏法数】
谓此健儿,身口意业,常自清净,永无过恶,故名自不作罪。
调达推山得罪
【三藏法数】
梵语调达,华言天热。谓其生重恶心,推山压佛。金刚力士为护佛故,以金刚杵反却掷之,碎石迸来,伤佛足指出血,而得罪报。
有罪存济
【三藏法数】
谓有一等之人,矫妄诡诈而求饮食,如是得饮食已,欢喜受用,贪爱不舍,不见生死过患,不知出离之法,是名有罪存济。
无罪存济
【三藏法数】
谓非如前人矫妄诡诈而求饮食,但以正道而乞饮食,得饮食已,如法受用,不贪不爱不著,能见生死过患,善知出离之法,是名无罪存济。
好求法师过罪
【三藏法数】
谓修菩萨行者,奉承师长如事父母,听受其教,则菩提之果可成,若窥伺以求其过,则不惟无听受之诚,且亏事师之道,而菩提之心未有不退失者矣。
犯罪人束缚送狱
【三藏法数】
谓人违国正法,冒犯罪愆,枷锁萦身,系闭牢狱,受诸刑罚,苦不可言,是为狱苦。
作无罪大适悦想
【三藏法数】
谓菩萨听法,当念于现法中,虽未證得涅槃及大菩提,即当于法如实修行止观,离诸罪垢,得大悦乐,是名作无罪大适悦想。(止观者,止即止息散乱,观即观照昏暗也。)
说罪名
【三藏法数】
谓行忏悔时,当说自身所犯罪名,或得僧残罪,或波逸提罪之类,对众发露,不得覆藏也。(僧残罪者,如人被斫,犹有咽喉,故名为残。若犯此罪僧,作法除故也。梵语波逸提,华言堕,谓死堕地狱也。)
无罪欢喜戒
【三藏法数】
无罪欢喜戒者,谓菩萨远离五欲,而于诸戒无所毁犯,故得欢喜之乐也。(五欲者,色欲、声欲、香欲、味欲、触欲也。)
生福灭罪
【三藏法数】
谓建造佛塔,非惟生自己之福,灭自己之罪,盖令一切众生,凡瞻睹顶礼者,无不生一切福,灭一切罪也。
罪不可避
【三藏法数】
谓人愚痴邪见,不信三宝,不忠不孝,多造恶业,生遭刑法,死堕恶道,如影随形,欲求脱免,了不可得。故云罪不可避。(三宝者,佛宝、法宝、僧宝也。)
观罪性空心
【三藏法数】
谓我罪性本空,无有实体,但从因缘颠倒而生,当知罪性不在内外,不在中间,本来是空,罪亦何有。若能运此心观,即是真忏悔也。
三业造罪
【三藏法数】
谓诸众生,恣纵身口意三业,起杀盗淫妄贪瞋等过,无恶不为,是以流转生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