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香火社
(1).佛教徒的结社。以“香火”名社,盖取“香火因缘”之意。 唐 白居易 《唐江州兴果寺律大德凑公塔碣铭》:“本结菩提香火社,共嫌烦恼电泡身。”《旧唐书·白居易传》:“ 会昌 中,请罢太子少傅,以刑部尚书致仕,与 香山 僧 如满 结香火社。”
(2).泛指志同道合者的结盟。 宋 林光朝 《次韵贺丘国镇致仕》:“解后却成香火社,好将诗句细商量。”参见“ 香火因缘 ”。
(2).泛指志同道合者的结盟。 宋 林光朝 《次韵贺丘国镇致仕》:“解后却成香火社,好将诗句细商量。”参见“ 香火因缘 ”。
《國語辭典》:义和拳(義和拳) 拼音:yì hé quán
清廷中叶后的秘密组织。义和拳源于咸丰、同治年间的乡团,本来是乡民为抵禦外来侵略而习拳,后来逐渐演变为抵禦洋枪洋炮,诈言可以刀枪不入,原称为「义和拳」。后改称为「义和团」。参见「义和团」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