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鸿经(鴻經)
《高级汉语词典》:经划
经营筹划
《漢語大詞典》:经屑(經屑)
纸名。 元 费著 《蜀笺谱》:“今天下皆以木肤为纸,而 蜀 中乃尽用 蔡伦 法。牋纸有玉板,有贡餘,有经屑,有表光。玉版、贡餘,杂以旧布、敝履、乱麻为之,惟经屑、表光,非乱麻不用。”
分類:纸名
《漢語大詞典》:经制钱(經制錢)
《漢語大詞典》:经总制钱(經總制錢)
“经制钱”和“总制钱”的并称, 宋 代的附加杂税。前者始于 北宋 宣和 年间, 陈遘 以发运使兼经制使督理东南地区财赋,加征卖酒、典卖田宅的牙税,常赋外的头子钱,以及其他项目的税金,称经制钱。其后 翁彦国 为总制使,效其法别立名目征税,称总制钱。 宋 叶适 《监司》:“提刑司则以催趣经总制钱、印给僧道免丁由子为职,而刑狱寃滥,词诉繁滞,则或莫之省焉。”《宋史·职官志七》:“﹝ 乾道 ﹞八年,用臣僚言,诸路经总制钱併委提点刑狱官督责。” 清 顾炎武 《读〈宋史·陈遘〉》:“然则 宋 之所以亡,自经总制钱,而此钱之兴,始於 亨伯 。”亦省作“ 经总钱 ”、“ 经总 ”。 宋 叶适 《黄子耕墓志铭》:“经总制有额无钱,十收六七…… 子耕 会一郡成赋,法应隶经总者,以十年中酌取之,阁免其逋负。钱额均等,故态尽革,更为最矣。” 清 顾炎武 《读〈宋史·陈遘〉》:“其后, 叶正则 作《外稿》,谓必尽去经总钱,而天下乃可为,治平乃可望也。”参阅 宋 罗大经 《鹤林玉露》卷七、《文献通考·征榷六》。
《韵府拾遗 虞韵》:经模(经模)
魏书太祖道武帝纪制作经模咸存长世
《漢語大詞典》:刘石经(劉石經)
北魏 刘芳 的美称。《魏书·刘芳传》:“昔 汉 世造三字石经於太学,学者文字不正,多往质焉。 芳 音义明辨,疑者皆往询访,故时人号为 刘石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