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沿纳(沿納)
唐 宋 田赋以外的苛捐杂税。亦称“ 杂变 ”。《文献通考·田赋四》:“ 南唐 正赋之外,所取不一。 宋 因之,名曰沿纳……在后,沿纳之赋,多从蠲减。”《续资治通鉴·宋仁宗明道二年》:“自 唐 以来,民计田输赋外,增取他物,復折为赋,谓之杂变,亦谓之沿纳,名品烦细。”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一节:“ 五代 十国 时期,各割据国巧立名目,敲剥财物,设置多种苛捐杂税。 宋 朝统一后,全部承袭下来,统称之为‘杂变’,又叫‘沿纳’。”
《高级汉语词典》:纳气
按下火气不发作
《韵府拾遗 阳韵》:纳场(纳场)
诗:十月纳禾稼。注:盖自田而纳于场也。
《漢語大詞典》:纳揆(納揆)
任用百官。语出《书·舜典》:“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宋书·恩倖传·徐爰》:“天飞虽王德所至,终陟固有资田跃,神宗始於俾乂,上日兆於纳揆。”《隋书·高祖纪下》:“登庸纳揆之时,草昧经纶之日,丹诚大节,心尽帝图,茂绩殊勋,力宣王府。”
分類:百官
《漢語大詞典》:纳肝(納肝)
《吕氏春秋·忠廉》:“ 卫懿公 有臣曰 弘演 ,有所於使。 翟 人攻 卫 ……及 懿公 於 荣泽 ,杀之,尽食其肉,独捨其肝。 弘演 至,报使於肝,毕,呼天而啼,尽哀而止,曰:‘臣请为襮。’因自杀,先出其腹实,内 懿公 之肝。”内,同“ 纳 ”。后以“纳肝”为忠烈的典故。《隋书·诚节传序》:“ 申蒯 断臂於 齐庄 , 弘演 纳肝於 卫懿 ……凡在立名之士,莫不庶几焉。” 明 邵璨 《香囊记·潜回》:“那饮药 譙玄 ,纳肝 弘演 ,高风劲节真堪羡!” 清 钱谦益 《都察院左都御史李公神道碑》:“庙社沦胥,主臣同尽,纳肝无救於 卫 灭,藏血何补於 周 危,穷尘终古,寧不恫乎?”
分類:忠烈
《漢語大詞典》:纳马(納馬)
犹纳粟。 明 代入监之资。 明 张居正 《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援纳粟纳马等例,侥幸出身,殊坏士习。” 明 沈德符 《野获编·科场二·纳粟民生高第》:“ 景泰 以后,胄监始有纳马之例,既改为输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