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纳受(納受)
接受;收受。《汉书·王章传》:“上初纳受 章 言。”《三国志·蜀志·许靖传》:“不然,当復相绍介於 益州 ,兄弟使相纳受。”《魏书·恩倖传·茹皓》:“ 皓 颇敏慧,折节下人。而潜自经营,阴有纳受,货产盈积。”
《漢語大詞典》:允纳(允納)
接受;采纳。《晋书·儒林传·韦謏》:“﹝ 謏 ﹞好直諫,陈军国之宜,多见允纳。”《旧唐书·方伎传·明崇俨》:“ 崇儼 每因謁见,輒假以神道,颇陈时政得失,帝深加允纳。”
《漢語大詞典》:还纳(還納)
归还;交纳。 宋 苏轼 《乞减价粜常平米赈济状》:“以此愚民生心侥倖,每有借贷,例不肯及时还纳。” 元 马祖常 《建白一十五事》:“所有孳畜田产,厚息借贷,準折还纳,终致破产,不敢有词。” 清 柯悟迟 《漏网喁鱼集》:“﹝ 道光 二十九年﹞下忙银大漕概未徵收,佃户小大租均未还纳,幸不滋事。”
《漢語大詞典》:纳质(納質)
送纳人质。《后汉书·和帝纪》:“﹝ 永元 三年﹞詔曰:‘ 北狄 破灭,名王仍降, 西域 诸国,纳质内附。’” 唐 李翱 《岭南节度使徐公行状》:“大首领 黄氏 帅其属纳质供赋。” 宋 王禹偁 《前普州刺史康公预撰神道碑》:“ 西汉 时 康居 国王纳质於大单于。”《明史·云南土司传三·车里》:“﹝ 永乐 ﹞四年遣子 刀典 入国学,实阴自纳质。”
分類:人质
《漢語大詞典》:引纳(引納)
招致接纳。《后汉书·刘陶传》:“ 灵帝 宿闻其名,数引纳之。” 唐 李翱 《劝河南尹复故事书》:“某道无可重,每为阁下所引纳。” 明 叶式 《题诚意伯刘公集》:“盖自贼 操 引纳五胡,遗秽中国,遂乃歷载数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