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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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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
60
共60,分4页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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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
(续上)
推计课税
公义务
直接税
地下经济
定弓虚税
净值法
间接税
红契
賗票
税帖
税负
输籍法
课口
缴税
利改税
《国语辞典》:
推计课税(推计课税)
拼音:
tuī jì kè shuì
税捐稽徵机关进行调查或复查时,纳税义务人未提示有关各种證明所得额之帐簿、文据,稽徵机关则可依查得之资料或同业利润标准,来推求计算出纳税人应课徵的税额。在引用推计课税时,税捐机关一定要负举證责任,纳税义务人若有不服,可以再举反證。
分类:
税捐
机关
调查
复查
纳税
义务
提示
帐簿
文据
《国语辞典》:
公义务(公义务)
拼音:
gōng yì wù
指人民对国家与社会所应负的义务,包括纳税、服役、接受义务教育等等。也称为「公共义务」。
分类:
人民
对国
国家
社会
会所
义务
纳税
服役
接受
等等
《国语辞典》:
直接税(直接税)
拼音:
zhí jiē shuì
由纳税义务人自己负担的赋税。如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等。
分类:
纳税
义务
自己
负担
赋税
所得税
赠与
《国语辞典》:
地下经济(地下经济)
拼音:
dì xià jīng jì
未经向政府机关登记或纳税的一切经济活动。
分类:
政府
机关
登记
纳税
一切经
《国语辞典》:
定弓虚税(定弓虚税)
拼音:
dìng gōng xū shuì
纳税时,财物一时缴纳不齐,但为统计总数等诸原因,先虚写入册,定日再行补足。
分类:
纳税
财物
一时
缴纳
不齐
统计
总数
原因
《国语辞典》:
净值法(净值法)
拼音:
jìng zhí fǎ
一种追查逃漏税的间接證明法。利用纳税人净资产总值增加额度与申报所得间的差额,来推断逃漏税。
分类:
追查
间接
明法
纳税
税人
资产
总值
增加
加额
度与
申报
差额
《国语辞典》:
间接税(间接税)
拼音:
jiàn jiē shuì
纳税人可经由经济行为,将其所缴的税转嫁给消费者的税种。我国的关税、货物税、营业税、印花税、證券交易税、使用牌照税、娱乐税及商港建设费等均属之。
分类:
纳税
税人
经由
经济
消费者
税种
《國語辭典》:
红契(紅契)
拼音:
hóng qì
经过官厅登记的买卖房地田产契约。
分類:
买卖
田地
房产
纳税
官府
盖印
文契
《漢語大詞典》:
賗票
方言。纳税的票据。 清
张慎仪
《蜀方言》
卷下:“纳税之执照曰賗票。”
分類:
方言
纳税
票据
《漢語大詞典》:
税帖
旧时官府给予纳税人的纳税凭证。 宋 曾敏行
《
独醒杂志
》
卷一:“予里有僧寺曰 南华 ,藏 杨 李 二氏税帖,今尚无恙。予观 行密 所徵产钱,较之 李氏 轻数倍。”
分類:
官府
给予
纳税
税人
凭证
《漢語大詞典》:
税负(税負)
纳税负担。
《新华月报》
1953年第12期:“事实证明,同业公会在经过改组之后,对于调查统计,组织加工订货,评议税负,制订产销计划经济工作,有其一定的作用。”
分類:
纳税
负担
《漢語大詞典》:
输籍法(輸籍法)
隋 代制定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利用这一手段,搜刮隐藏户口,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豪强占有劳动人口,从而确保政府收入,加强中央集权。
《
资治通鉴·陈长城公至德三年
》
:“ 高熲 请为输籍法,徧下诸州,帝从之,自是姦无所容矣。” 胡三省 注:“输籍,凡民间课输,皆籍其数,使州县长吏不得以走弄出没。”
分類:
等级
纳税
标准
办法
《漢語大詞典》:
课口(課口)
旧时依法纳税服役的男子。
《
新唐书·食货志一
》
:“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若老及男废疾、篤疾、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及视九品以上官,不课。” 范文澜 蔡美彪 等
《中国通史》
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按租庸调法纳税服役的普通民丁,称为课口。”
分類:
依法
纳税
服役
男子
《国语辞典》:
缴税(缴税)
拼音:
jiǎo shuì
缴付税款,纳税。如:「缴税是每个国民应尽的义务。」
分类:
税款
纳税
《漢語大詞典》:
利改税
以税代利,即国营企业由向国家上缴利润改为按国家规定的税种和税率缴纳税金。
《光明日报》
1984.5.16:“去年已经实行了利改税的第一步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国务院决定,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进行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从税利并存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
分類:
国营
企业
向国
国家
上缴
利润
改为
家规
规定
税种
税率
缴纳
纳税
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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