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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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康稷(?—17世纪),字宇粒,浙江嘉兴府秀水县(今属嘉兴市)人,寄籍吴县。明末及南明政治人物。陆康稷是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应天乡试举人,到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中进士,获授江西庐陵知县,廉洁明察,善于处理案件。养济院的乞丐向来横蛮,有富家子弟殴打乞丐,乞丐就用车载著尸体报官,控告富家子弟杀人;他检查尸体口中有泥土,指出乞丐掘死尸诬告富家子弟,于是乞丐吐露实情服罪,令当地人都觉得惊异。之后他调往江西贵溪,在该处建筑城池、疏通河道,得卓异第一而改任兵部武选主事,惟忤逆魏忠贤而去职,到崇祯初年才复官。弘光帝继位,陆康稷转任文选郎中,选拔公正,不受勋臣干预,晋太仆少卿、太常卿,归家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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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珀龄,原名孙秠,字五粒,山东济南府淄川县(今淄博市淄川区)大庄人。清朝官员。孙珀龄承家学,于明崇祯六年(1633年)考中癸酉科举人。清顺治三年(1646年),清廷首开会试,孙珀龄一举中式,殿试位列二甲,赐进士出身。授工科给事中。历官刑科左右给事中,顺治十一年(1654年),升礼科都给事中。顺治十三年(1656年)三月,补太仆寺少卿。同年十一月,升鸿胪寺卿。官至通政使司左通政。顺治十四年(1657年),丁酉顺天乡试科场案爆发。孙珀龄为子孙兰茁请托,受到牵连,于次年流徙尚阳堡。直到康熙二年(1663年),朝廷下修工赎罪之令。其弟琰龄倾家荡产,方将其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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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95—1746 【介绍】: 清四川崇宁人,字立斋,一字粒斋,又字笠斋。举人。雍正间官贵州镇远知县,为政精明。迁古州同知。善文章,有集。晚晴簃诗汇·卷六十五
蔡时豫,字笠斋,崇宁人。雍正癸卯举人,官黎平同知。有《慈竹园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