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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谱籍
圣籍
籍注
籍重
籍贯
籍图
空籍
过籍
囚籍
儒籍
市籍
本籍
移籍
复籍
籍取
《漢語大詞典》:谱籍(譜籍)
即谱系。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书记:“是以总领黎庶,则有谱籍簿録。”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一节:“ 东晋 、 南朝 ,特重家谱,朝廷设立谱局,用人必须查考谱籍。”参见“ 谱系 ”。
分類:谱系
《國語辭典》:谱系(譜系)  拼音:pǔ xì
载有世族系统、源流纪录的族谱。
《漢語大詞典》:圣籍(聖籍)
圣人的述作。 唐 韩愈 孟郊 《纳凉联句》:“儒庠恣游息,圣籍饱商榷。” 明 何良俊 《世说新语补·文学中》:“ 管公明 与 单子春 谈,文采葩流,枝叶横生,少引圣籍,多发天然。”
分類:圣人述作
《漢語大詞典》:籍注
东晋 和 南朝 时将服官役者的姓名、年限载入用黄纸书写的户籍总册,谓之籍注。凡入黄籍者可免征役。南齐书·张岱传:“母年八十,籍注未满, 岱 便去官从实还养,有司以 岱 违制,将欲纠举。”资治通鉴·梁武帝天监元年:“ 元起 在道久,粮食乏絶,或説之曰:‘ 蜀 土政慢,民多诈疾,若检 巴西 一郡籍注,因而罚之,所获必厚。’” 胡三省 注:“谓民多诈疾,注之於籍,以避征役。”
《韵府拾遗 宋韵》:籍重
唐书韩弘传宪宗方用兵淮西籍其重更授检校司徒
《國語辭典》:籍贯(籍貫)  拼音:jí guàn
1.祖居地。
2.生长或寄居已满法定年限,准予入籍之地。也称为「本籍」。
《漢語大詞典》:籍图(籍圖)
文籍图书。 宋 曾巩 《分宁县云峰院记》:“ 云峯院 在县极西界,无籍图,不知自何时立。”
分類:文籍图书
《漢語大詞典》:空籍
谓史书脱缺记载。史记·陈杞世家:“ 惠公 立,探续 哀公 卒时年而为元,空籍五岁矣。”
分類:史书记载
《漢語大詞典》:过籍(過籍)
(1).超过规定的税额。 唐 卢禧 《对不受征判》:“农之制地,征不过籍,德将见优,赏莫为税。” 唐 姚齐梧 《对税千亩竹判》:“度田居民,因地制赋,出不过籍,汔可小康。”
(2).错误的记载。 明 李东阳 《明故广西布政司副理问致仕叶公墓志铭》:“在官几九载,无公私过籍,以老乞归。”
《漢語大詞典》:囚籍
登记囚犯的名册。《新唐书·柳宗元传》:“假令万一除刑部囚籍,復为士列,亦不堪当世用矣!”
《漢語大詞典》:儒籍
(1).儒家的经籍。 明 姚涞 《白兔赋》:“辨敬怠於儒籍,审劳逸于农阡。”
(2).读书人的户籍。元史·雷膺传:“ 太宗 时,詔郡国设科选试,凡佔儒籍者復其家。”
《漢語大詞典》:市籍
商贾的户籍。 秦 汉 时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凡在籍的商贾及其子孙,与罪吏、亡命等同样看待,都要服役。 汉 时又规定凡有市籍的商贾不得坐车和穿丝绸衣服,其子孙不得做官。 汉 晁错 《守边劝农疏》:“因以讁发之,名曰‘讁戍’。先发吏有讁及赘壻、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史记·平準书:“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汉书·景帝纪:“有市籍不得宦。” 隋 唐 以后,对商贾的政策与 秦 汉 时有所不同,但仍沿用“市籍”这一名称。隋书·李谔传:“以为四民有业,各附所安,逆旅之与旗亭,自古非同一概,即附市籍,於理不可。” 唐 刘禹锡 《观市》:“遂迁市於城门之逵……肇下令之日,布市籍者咸至,夹轨道而分次焉。”
《國語辭典》:本籍  拼音:běn jí
祖先或自己原来生长的籍贯。也称为「籍贯」。
分類:本籍原籍
《漢語大詞典》:移籍
移居。南史·谢灵运传:“移籍 会稽 ,修营旧业。”
分類:移居
《國語辭典》:复籍(復籍)  拼音:fù jí
恢复国籍。《清史稿。卷一二○。食货志一》:「凡因嫁外国人而出籍者,若离婚或夫死后,准其呈请复籍。」
《漢語大詞典》:籍取
敛取,征收。管子·轻重甲:“今君之籍取以正,万物之贾轻去其分,皆入於商贾,此中一国而二君二王也。”
分類: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