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叨第
及第的谦词。《古今类事》卷七引 宋 钱易 《洞微志·钱公自述》:“ 咸平 二年方叨第,时已三十二矣。” 明 叶盛 《水东日记·圭斋题彭氏程文》:“此外惟论十数通,表二十餘道耳。乙丑叨第后即为人持去,无一存者。”
《漢語大詞典》:第室
犹第宅。《汉书·高帝纪下》:“为列侯食邑者,皆佩之印,赐大第室。吏二千石,徙之 长安 ,受小第室。” 晋 陆云 《谏吴王起西园第宜遵节俭启》:“伏见西园大营第室,虽未审节度丰俭之制,然用工甚严,窃惧事不得济,愚臣管见,輒敢瞽言。”《新唐书·赵憬传》:“ 憬 性清约,位台宰,而第室童获犹儒先生家也。”
分類:第宅
《漢語大詞典》:第一官
指最重要的官位。《梁书·刘孝绰传》:“﹝ 刘孝绰 ﹞出为 上虞 令,还除秘书丞, 高祖 谓舍人 周捨 曰:‘第一官当用第一人。’故以 孝绰 居此职。” 唐 刘禹锡 《唐故宣歙池都团练观察使王公神道碑》:“其在 宣州 , 李公 再入相,议以第一官处之,牢让不取。”
分類:官位
《漢語大詞典》:乙第
(1).别邸;别宅。《晋书·隐逸传·杨轲》:“﹝ 杨軻 ﹞既见 季龙 ,不拜;与语,不言,命舍之於 永昌 乙第。” 宋 秦观 《议论上》:“昔 少君 以甲第坏甚,於是营乙以舍族人。今乙第又坏……非计之得也。”
(2).古代考试中的第二等。《旧唐书·于邵传》:“ 独孤授 举博学宏词,吏部考为乙第,在中书升甲科,人称其当。”《新唐书·选举志上》:“凡进士,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凡明法,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 清 王夫之 《家世节录》:“以对策中犯副考 朱黄门 童蒙名, 黄门 不懌,置乙第。”
(3).即乙科。《旧唐书·吴通玄传》:“ 建中 初,策贤良方正等科, 通玄 应文词清丽,登乙第,授 同州 司户, 京兆 户曹。”《新唐书·选举志下》:“进士、明法,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详“ 乙科 ”。
(2).古代考试中的第二等。《旧唐书·于邵传》:“ 独孤授 举博学宏词,吏部考为乙第,在中书升甲科,人称其当。”《新唐书·选举志上》:“凡进士,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凡明法,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 清 王夫之 《家世节录》:“以对策中犯副考 朱黄门 童蒙名, 黄门 不懌,置乙第。”
(3).即乙科。《旧唐书·吴通玄传》:“ 建中 初,策贤良方正等科, 通玄 应文词清丽,登乙第,授 同州 司户, 京兆 户曹。”《新唐书·选举志下》:“进士、明法,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详“ 乙科 ”。
《骈字类编》:营第(营第)
唐书宗楚客传会赐将作材营第僭侈过度为懿宗所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