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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
11
分类词汇
23
佛典
4
共23,分2页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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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
设法
置法
立法
建极
作程
三读
时宪
五院
提象
捐灰
错法
母法
五院制
三权宪法
立法程序
《國語辭典》:
设法(設法)
拼音:
shè fǎ
筹划方法,想办法。《红楼梦》第六四回:「如若见林妹妹伤感,再设法开解,既不至使其过悲,而哀痛稍伸,亦不致抑郁致病。」《文明小史》第三八回:「务必设法解散,千万不可滋事。」
分類:
设法
施展
筹划
立法
办法
法术
想办法
酒肆
有利
妓女
坐堂
作乐
顾客
《漢語大詞典》:
置法
立法;执法。
《
礼记·表记
》
:“君子议道自己,而置法以民。”
《
管子·八观
》
:“置法出令,临众用民。” 南朝 梁
任昉
《奏弹曹景宗》
:“ 魏武 置法,案以从事。”
分類:
立法
执法
《國語辭典》:
立法
拼音:
lì fǎ
制定法律。《汉书。卷二三。刑法志》:「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儒林外史》第三四回:「小弟为朝廷立法:人生须四十无子,方许娶一妾。」
分類:
建立
树立
立法
规范
法制
规定
定法
法则
法令
条例
《國語辭典》:
建极(建極)
拼音:
jiàn jí
语本《书经。洪范》:「皇建其有极。」因人君为民之主,故当先自立其大中之道为极则,方能以之教民。后乃以帝王登位为「建极」。如:「汉高祖建极。」
分類:
建立
帝王
中正
立法
法度
准则
元年
《漢語大詞典》:
作程
(1).作楷模、典范。 汉
蔡邕
《陈太丘碑文》
:“含光醇德,为士作程。”
(2).立法度,做准则。
《
文选·陆倕〈新刻漏铭〉
》
:“配皇等极,为世作程。” 李善 注:“
《
吕氏春秋
》
曰:‘后世以为法程。’ 高诱 曰:‘程,度也。’”
分類:
立法
法度
楷模
典范
准则
《国语辞典》:
三读(三读)
拼音:
sān dú
立法机构议决法案的程序。即一读会、二读会和三读会。法案经三读表决通过后即完成立法程序。
分类:
立法
机构
议决
法案
程序
《漢語大詞典》:
时宪(時憲)
(1).
《
书·说命中
》
:“惟天聪明,惟圣时宪。” 孔 传:“宪,法也。言圣王法天以立教。”谓以天为法建立法制。后称当时的教令为时宪。
《
艺文类聚
》
卷三六引 晋 潘岳
《许由颂》
:“通於时宪,顷匡不盈。”
(2).即时宪历。
《
清史稿·时宪志一
》
:“ 睿亲王 言:‘宜名
《时宪》
,以称朝廷宪天乂民至意。’”参见“ 时宪历 ”。
分類:
即时
时宪历
为法
建立
立法
法制
称当
当时
教令
为时
《漢語大詞典》:
时宪历(時憲曆)
历法名。制定于 明 末, 清 顺治 二年(1645年)颁行,正式采用定气注历。这是我国历法史上第五次(即最后一次)大改革。 清
曹寅
《十月朔后陶雪蓬返櫂戏呈》
诗:“内府旧分
《时宪历》
,水曹新饯祭餘羊。”
分類:
时宪历
历法
历法名
法名
顺治
二年
颁行
《國語辭典》:
五院
拼音:
wǔ yuàn
1.现代政治中指中央政府的统治权分别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加以行使。
2.古代政治指唐以后的官制,称监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为「五院」。
分類:
御史
御史大夫
行政
御史中丞
立法
司法
侍御
考试
监察
殿中
中侍
五院
监察御史
五官
《漢語大詞典》:
提象
本谓人君观天象而立法治国,引申指即帝位。
《
左传·昭公十七年
》
“凤鸟氏,歷正也” 唐 孔颖达 疏:“
《河纪》
云:‘ 尧 即政七十年,凤皇止庭。 伯禹 拜曰:昔 帝轩 提象,凤巢阿阁。’” 唐
元稹
《镇圭赋》
:“自天有命,非因桐叶而封 唐 ;提象握机,故配土行而执镇。”
《
旧唐书·礼仪志二
》
:“ 永徽 二年敕曰:‘上玄幽赞,处崇高而不言;皇王提象,代神功而理物。’”
分類:
人君
天象
而立
立法
法治
治国
帝位
《漢語大詞典》:
捐灰
弃灰。 商鞅 立法,弃灰于道者受刑。后因以“捐灰”为典,指刑罚荷刻。
《文选·潘岳〈西征赋〉》
:“简良人以自辅,谓 斯 忠而 鞅 贤。寄苛制於捐灰,矫 扶苏 於朔边。” 李善 注:“ 商君 之法,刑弃灰於道者。”
分類:
商鞅
立法
道者
受刑
《漢語大詞典》:
错法(錯法)
设立法度,推行法制。错,通“ 措 ”。
《商君书·错法》
:“臣闻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
《
韩非子·八说
》
:“错法以道民也而又贵文学,则民之所师法也疑。”
分類:
设立
立法
法度
推行
行法
法制
《國語辭典》:
母法
拼音:
mǔ fǎ
被奉为模范的法律。相对于子法而言,子法即从母法出。
分類:
宪法
立法
依据
采用
法制
模仿
外国
《漢語大詞典》:
五院制
孙中山 提出的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制度。按照这个制度,中央政府分设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各自独立,分别行使职权,都对国民大会负责。
分類:
提出
行政
立法
司法
监察
考试
政府
组织
制度
《国语辞典》:
三权宪法(三权宪法)
拼音:
sān quán xiàn fǎ
采取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原则的宪法。如《法国第一共和宪法》及《美国联邦宪法》,即其著例。
分类:
采取
行政
立法
司法
原则
宪法
《国语辞典》:
立法程序
拼音:
lì fǎ chéng xù
制定法律的程序。广义包括立法、制用及监督的程序,狭义专指法案的处理程序而言。
分类:
立法程序
定法
法律
程序
广义
立法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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