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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原诉(原訴)  拼音:yuán sù
在诉讼过程中,当被告对原告提出反诉时,则称原告提起的诉讼为「原诉」。
《國語辭典》:议程(議程)  拼音:yì chéng
会议上提案讨论的程序。
《國語辭典》:议事日程(議事日程)  拼音:yì shì rì chéng
事先列举每日会议时,应讨论事项的次序。也称为「议事日表」。
《國語辭典》:线性规划(線性規劃)  拼音:xiàn xìng guī huà
以数学方法来研究如何在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和市场的限制下,以最少的支出,得到最大收益的方法。
《國語辭典》:橡皮图章(橡皮圖章)  拼音:xiàng pí tú zhāng
1.用硬性橡皮所制成的印章。也称为「橡皮戳子」。
2.比喻有名无实的人物。例:「他只是个虚有其位的橡皮图章,毫无参与决策的资格。」
《国语辞典》:破产财团(破产财团)  拼音:pò chǎn cái tuán
破产人在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继续中,所有可扣押财产的总称。为供债权人分配的财产。
《国语辞典》:诉讼费用(诉讼费用)  拼音:sù sòng fèi yòng
指因诉讼程序支出的费用。由原告或声请人先行缴纳,通常由败诉之当事人负担,法院亦得酌量情形,命两造分担。證人旅费、鉴定费等,也属于诉讼费用。
《国语辞典》:柔性宪法(柔性宪法)  拼音:róu xìng xiàn fǎ
凡宪法的修改程序与普通立法程序相同者,称为「柔性宪法」。
《国语辞典》:人事管理  拼音:rén shì guǎn lǐ
人事政策的具体执行与实际运作。多为程序性及技术层面的人事业务,其所涵盖的层级较人事行政为低。此外,一般私人企业的人事业务处理,亦可称为「人事管理」。参见「人事行政」条。
《国语辞典》:国家标准(国家标准)  拼音:guó jiā biāo zhǔn
由国家标准专责机关依法规规定之程序制定或转订,可供国内公众使用之标准。对各种单位名称、定义、符号、常数、各种品质、安全、试验法等,按规定程序,制定全国共同遵守的标准。我国国家标准专责机构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
《国语辞典》:非常审判(非常审判)  拼音:fēi cháng shěn pàn
军事审判程序中,对案件判决确定后,发见判决违法的一种救济途径,性质相当于刑事诉讼法中的非常上诉。
《国语辞典》:工程分析  拼音:gōng chéng fēn xī
运用科学分析原理与程序,分析、揭示一工程系统、机器之性质或状态,并对失效或不合理部分予以改善之方法。
《国语辞典》:工具工程  拼音:gōng jù gōng chéng
研究如何计划制造程序、设计及供应生产工具,以及组织适当人力,以最经济有效的方式,生产所需制品的一门学问。
《国语辞典》:各自进行(各自进行)  拼音:gè zì jìn xíng
各自依照程序办理事情。如:「这两件事的调查须秘密的各自进行。」
《国语辞典》:个案分析(个案分析)  拼音:gè àn fēn xī
个案工作的程序。在接下个案后,对个案加以蒐集资料,然后就资料加以分析的工作项目。
《国语辞典》:公示行为(公示行为)  拼音:gōng shì xíng wéi
对于应行告知当事人的事务,依循一定的程序,以公告周知方式达到告知的目的,称为「公示行为」。
《国语辞典》:刚性宪法(刚性宪法)  拼音:gāng xìng xiàn fǎ
凡宪法的修改程序与普通立法程序不同,如经由不同机关或不同手续修定者,称为「刚性宪法」。
《国语辞典》:军政时期(军政时期)  拼音:jūn zhèng shí qí
孙中山建国大纲所定建国程序的第一时期,是自革命军事行动开始之日起,至一省全数之县底定之日止,实行军法之治,以党救国。中心工作是建立革命武力,以扫荡革命障碍;并宣传三民主义以开化人心,促进国家统一。
《国语辞典》:立法程序  拼音:lì fǎ chéng xù
制定法律的程序。广义包括立法、制用及监督的程序,狭义专指法案的处理程序而言。
《国语辞典》:减工偷料(减工偷料)  拼音:jiǎn gōng tōu liào
不按正当程序及实质上的要求,而暗中扣减工料。《文明小史》第四三回:「匠人晓得老爷如此,也乐得任意减工偷料,实实在在到房子上,不过八千多两银子。」也作「偷工减料」。
《国语辞典》:系统流程图(系统流程图)  拼音:xì tǒng liú chéng tú
一种展示系统的作业程序及资料流向的图表。
《国语辞典》:自动控制(自动控制)  拼音:zì dòng kòng zhì
利用机电装置设定设备中机器的输出和输入关系及执行程序,使得整套设备能自动执行工作,达成预期目标。
《国语辞典》:租税转嫁(租税转嫁)  拼音:zū shuì zhuǎn jià
纳税人缴纳租税后,经由交易程序而将税款移转给他人负担的过程。纳税人经由此过程可收回当初所缴纳的租税。
《国语辞典》:共同被告人  拼音:gòng tóng bèi gào rén
指数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为被告者。
《国语辞典》:一个馒头,也得蒸熟吃(一个馒头,也得蒸熟吃)  拼音:yī ge mán tou,yě děi zhēng shóu chī
(谚语)比喻虽然数量少,也得按程序做事。如:「不管人多人少,我们是一个馒头也得蒸熟吃,绝不偷斤减两。」
《国语辞典》:博文反应系列(博文反应系列)  拼音:bó wén fǎn yìng xì liè
火成岩的形成,从岩浆开始,经过一定的程序而结晶化,此程序由博文(N.L.Bowen)所发现,故称为「博文反应系列」。
《国语辞典》:宪政时期(宪政时期)  拼音:xiàn zhèng shí qí
孙中山建国大纲所定建国程序的第三时期,实行宪法之治。此时中央政府完成五院之设,实行五权之治;并由立法院议定宪法草案,适时召集全国国民代表大会,以决定宪法之颁布。
《国语辞典》:训政时期(训政时期)  拼音:xùn zhèng shí qí
孙中山建国大纲中所定建国程序的第二时期。主张在此时期内施行约法之治,及开始实行地方自治,并训练人民行使政权,推行心理、伦理、社会、政治、经济五种建设。
《国语辞典》:演算法则(演算法则)  拼音:yǎn suàn fǎ zé
一套定义非常明确的程序或一组规则。如果依序执行,则可完成某一特定工作或解决某一特定问题。
《国语辞典》:言词辩论(言词辩论)  拼音:yán cí biàn lùn
刑事诉讼中最紧要的程序。广义指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关系人,在法院所定期日所进行的一切行为之总称。狭义则专指当事人在言词辩论期日所进行的行为而言。
《国语辞典》:宣告死亡  拼音:xuān gào sǐ wáng
经由法律程序的认定,由法院判决一个人死亡。我国民法第八条规定,一个人失踪满十年后,法院得因利害关系人之声请,宣告其死亡。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在失踪满五年后,即可为死亡之宣告。如为遭遇特别灾难而失踪者,满三年后即可声请宣告死亡。受死亡宣告者,其法律地位视同死人。
《国语辞典》:庭外和解  拼音:tíng wài hé jiě
民间对于法庭外和解的说法。系指法律程序中当事人在诉讼前或诉讼时,私下为互相让步以避免或终结诉讼之合意。也称为「诉讼外和解」。
《国语辞典》:陶土制品(陶土制品)  拼音:táo tǔ zhì pǐn
以土石为原料,经由混合加工后,再以火烧的程序而制成的陶瓷建材。常见的陶瓷建材有红砖、瓷砖、马赛克等。
《国语辞典》:中介社团(中介社团)  拼音:zhōng jiè shè tuán
以相同概念为基础,经过内部程序化的组织运作,以对特定事务发挥影响力而成立的社团。可分为工会、商会、政党、专门职业团体、学术团体或联谊会等组织方式。目前中介社团的主要任务为分担政府的责任、沟通政府与民间的意见、润滑其相对关系。
《国语辞典》:一贯作业(一贯作业)  拼音:yī guàn zuò yè
由数个处理程序组成的自动化作业,排成一固定生产线,依序自动进行传送、处理以迄完成目标成品。
《国语辞典》:程序法  拼音:chéng xù fǎ
指为实现实体法所定权利、义务、责任、效果、范围等执行程序的法律,如家事事件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