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共686,分46页显示  上一页  1  2  4  5  6  7 下一页
词典(续上)
私窃
私贩
私人
燕私
私盐
家私
宠私
私书
私有
私亲
灭私
洪私
私庭
私钱
私智
《漢語大詞典》:私窃(私竊)
谦词。犹私自。 宋 苏轼 《代张方平谏用兵书》:“今陛下深居九重,而轻议讨伐,老臣庸懦,私窃以为过矣。”
分類:谦词私自
《國語辭典》:私贩(私販)  拼音:sī fàn
私自贩卖政府专卖的物品。《福惠全书。卷八。杂课部。盐课》:「计惟欲疏官盐,在严禁私贩。」
《國語辭典》:私人  拼音:sī rén
1.个人。相对于公家而言。如:「私人财产」、「私人著作」。清。徐珂《清稗类钞。讥讽类。均贫富主义之别解》:「自马克斯以后,学说一变。此派不取共产主义,惟主张以产业机关归诸国有,禁私人占有土地,而以土地所得,分配各人,是为近世社会主义。」
2.亲戚故旧。《汉书。卷四八。贾谊传》:「彼自丞尉以上偏置私人,如此,有异淮南、济北之为邪!」《文明小史》第四二回:「发审局的人,又大半是康太守的私人,早已请过示的了。」
《國語辭典》:燕私  拼音:yàn sī
1.以宴享尽其私谊。《诗经。小雅。楚茨》:「诸父兄弟,备言燕私。」
2.休息。《史记。卷八七。李斯传》:「吾方燕私,丞相辄来请事。」
《國語辭典》:私盐(私鹽)  拼音:sī yán
违法买卖的盐,相对于官盐而言。《新五代史。卷六三。十国世家。前蜀世家》:「少无赖,以屠牛、盗驴、贩私盐为事,里人谓之『贼王八』。」
《國語辭典》:家私  拼音:jiā sī
1.家事、家务。《文选。王粲。从军诗五首之一》:「外参时明政,内不废家私。」
2.家财、家产。《西游记》第四○回:「我祖公公姓红,只因广积金银,家私巨万,混名唤做红百万。」《儒林外史》第三回:「你不看见城里张府上的那些老爷,都有万贯家私。」
《漢語大詞典》:宠私(寵私)
(1).恩宠与私惠。晋书·庾亮传论:“外戚之家,连辉椒掖,舅氏之族,同气兰闺,靡不凭藉宠私,阶缘险謁。” 南朝 梁 任昉 《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表》:“草创惟始,义存改作,恭己南面,责成斯在,岂宜妄加宠私,以乏王事。” 宋 蔡绦 铁围山丛谈卷三:“ 唐 李晟 、 马燧 用武夫要宠私。”
(2).宠爱、亲近的人。北齐书·幼主纪:“言语澁呐,无志度,不喜见朝士。自非宠私昵狎,未尝交语。”
《漢語大詞典》:私书(私書)
隐秘不公开的书信。墨子·号令:“挟私书行请謁及为行书者……皆断无赦。”史记·酷吏列传:“﹝ 郅都 ﹞为人勇,有气力,公廉,不发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 宋 张先 《卜算子慢》词:“一餉凝思,两袖泪痕还满。恨私书又逐东风断。”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异六·鱼腹书:“又私书一纸,半已浥烂,词甚悽惋。似是妇人欲寄所私,不遂,投河死。”
《國語辭典》:私有  拼音:sī yǒu
属于私人或私立团体所有。如:「私有土地」。《吕氏春秋。孝行》:「身者非其私有也,严亲之遗躬也。」
分類:私有私人
《漢語大詞典》:私亲(私親)
自己的亲属;与自己关系亲密的人。礼记·内则:“妇若有私亲兄弟,将与之,必復请其故,赐而后与之。” 孔颖达 疏:“明妇有私亲赐之美物,当献於舅姑也。”《汉书·公孙弘传》:“因此观之,天德无私亲。顺之和起,逆之害生。” 宋 苏轼 《司马温公神道碑》:“皆言民哭公哀甚,如哭其私亲。”
《分类字锦》:灭私(灭私)
白居易 养勇期除恶,输忠在灭私。
分类:
《漢語大詞典》:洪私
洪大的恩私。 宋 范仲淹 《谢依所乞依旧知邓州表》:“伏蒙皇帝陛下,曲軫洪私,特回中旨。”
分類:洪大
《漢語大詞典》:私庭
私家。 晋 左思 《蜀都赋》:“公擅山川,货殖私庭。”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言语:“ 孝武 将讲孝经, 谢公 兄弟与诸人私庭讲习。”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止足:“﹝仕宦称泰,不过处于中品﹞高此者,便当罢谢,偃仰私庭。”
分類:私家
《國語辭典》:私钱(私錢)  拼音:sī qián
1.古代称民间私铸的钱币。《资治通鉴。卷一七五。陈纪九。宣帝太建十三年》:「初,周、齐所铸钱凡四等,及民间私钱,名品甚众,轻重不等。隋主患之,……悉禁古钱及私钱。」
2.个人的钱财。《后汉书。卷四一。钟离意传》章怀太子注引〈意别传〉:「意为鲁相,到官,出私钱万三千丈,付户曹孔䜣修夫子车。」宋。欧阳修〈吉州学记〉:「吉之士率其私钱一百五十万以助,用人之力积二万二千工而人不以为劳。」
《漢語大詞典》:私智
个人的智慧。常与公法相对,指偏私的识见。管子·禁藏:“故国多私勇者其兵弱,吏多私智者其法乱。” 尹知章 注:“私智则营己而背公,故多乱。”史记·项羽本纪:“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汉书·地理志下:“ 昭王 曾孙 政 并六国,称皇帝,负力怙威,燔书阬儒,自任私智。” 明 李东阳 《明故封承德郡户部主事陈先生墓志铭》:“造物者固有定数,人顾私智殴之,奚益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