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词典》:挟书(挾書) 拼音:jiā shū
1. 携带书籍。
2. 私藏书籍,特指违反禁令私藏。秦代曾颁“挟书律”,禁止民间私藏《诗》《书》等百家典籍,后因以“挟书”指此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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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词典》:挟书律(挾書律) 拼音:xié shū lǜ
挟书律:秦始皇三十四年颁布的法令,规定民间不得私藏、携带书籍,违者论罪,旨在加强思想控制;汉初仍沿用此律,至汉惠帝四年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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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挟书律(挾書律) 拼音:xié shū lǜ
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禁止儒生以古非今,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而私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的法令。《汉书。卷二。惠帝纪》:「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唐。颜师古。注:「张晏曰:『秦律敢有挟书者族。』」也作「挟书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