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诗词书店
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
按出处分类
按人物分类
检索结果:
全部
7
词典
2
分类词汇
5
词典
私权
隐私权
分类词汇
私重
非讼事件
公正證书
未成年人
公證人
《国语辞典》:
私权(私权)
拼音:
sī quán
法律上指个人在私法上应享的权利,如人格、身分、财产等权。
分类:
私权
法律
个人
私法
上应
权利
《国语辞典》:
隐私权(隐私权)
拼音:
yǐn sī quán
受《宪法》第22条保障之基本权利,系为保障个人生活私密领域免于他人或国家侵扰或自主控制个人资料的权利。
分类:
保障
权利
个人
人生
领域
他人
国家
侵扰
自主
主控
控制
《漢語大詞典》:
私重
私权。
《
韩非子·有度
》
:“若是则羣臣废法而行私重,轻公法矣。” 陈奇猷 集释引 刘文典 曰:“重,权也,行私重,犹言行私权也。”
分類:
私权
《国语辞典》:
非讼事件(非讼事件)
拼音:
fēi sòng shì jiàn
国家为保护私权,由法院依声请而为必要之干预、措施或裁定者,称为「非讼事件」。包括民事非讼事件与商事非讼事件两大类。
分类:
国家
保护
私权
法院
声请
必要
要之
干预
措施
裁定
《国语辞典》:
公正證书(公正證书)
拼音:
gōng zhèng zhèng shū
表示私权的證书,经由国家公正机关之手,从法律所定方式作之者。
分类:
私权
经由
国家
家公
公正
机关
《国语辞典》:
未成年人
拼音:
wèi chéng nián rén
未达于长成的年龄,法律上无应用私权的能力,须他人代为管理的人。我国现制指未满二十岁的人。
分类:
未成年人
未达
于长
长成
年龄
法律
私权
能力
《国语辞典》:
公證人
拼音:
gōng zhèng rén
1.替双方作某种事实證明的人。
2.指依《公證法》及其他法律之规定,就法律行为或其他关于私权之事实,做證明之人。
分类:
双方
事实
法律
规定
法律行为
私权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