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迎尸
(1).古代祭礼之一。上古祭祀时,立尸以代死者受祭。尸由臣下或死者晚辈充任。“迎尸”指迎接象征死者神灵而受祭的人。《仪礼·士虞礼》:“祝迎尸。” 郑玄 注:“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繫,立尸而主意焉。” 清 姚鼐 《题汾州太守墓庐图》诗:“自从 秦 汉 来,閟宫礼销鑠。厌祭不迎尸,同堂废特禴。” 鲁迅 《热风·随感录五十四》:“ 中国 社会上的状态,简直是将几十世纪缩在一时;自油松片以至电灯,自独轮车以至飞机……自迎尸拜蛇以至美育代宗教,都摩肩挨背的存在。”
(2).谓接回尸体。《资治通鉴·汉武帝建元六年》:“迎尸千里之外,裹骸骨而归。”
(2).谓接回尸体。《资治通鉴·汉武帝建元六年》:“迎尸千里之外,裹骸骨而归。”
《漢語大詞典》:致胙
(1).古时天子祭祀后,将祭肉赏赐诸侯,以示礼遇。《国语·齐语》:“ 葵丘 之会,天子使 宰孔 致胙於 桓公 ,曰:‘余一人之命,有事於 文 武 ,使 孔 致胙。’” 韦昭 注:“胙,祭肉也。”《史记·商君列传》:“居五年, 秦 人富强,天子致胙於 孝公 。”《三国志·魏志·文帝纪》:“奉 汉帝 为 山阳公 ……上书不称臣,京都有事於太庙,致胙。”
(2).臣子祭祀后,将祭肉奉献给国君,表示为君王和国家添福。《国语·鲁语上》“尝、禘、蒸、享之所致君胙者有数矣” 韦昭 注引 贾 唐 二君曰:“臣祭,致肉於君,谓之致胙。”《周礼·天官·膳夫》“凡祭祀之致福者” 郑玄 注“致福,谓诸臣祭祀进其餘肉,归胙于王” 唐 贾公彦 疏:“今彼虽据诸侯礼,王之臣致胙亦然。故云‘归胙於王’也。”参见“ 致福 ”。
(2).臣子祭祀后,将祭肉奉献给国君,表示为君王和国家添福。《国语·鲁语上》“尝、禘、蒸、享之所致君胙者有数矣” 韦昭 注引 贾 唐 二君曰:“臣祭,致肉於君,谓之致胙。”《周礼·天官·膳夫》“凡祭祀之致福者” 郑玄 注“致福,谓诸臣祭祀进其餘肉,归胙于王” 唐 贾公彦 疏:“今彼虽据诸侯礼,王之臣致胙亦然。故云‘归胙於王’也。”参见“ 致福 ”。
《漢語大詞典》:致福
(1).古代臣子祭祀后,将祭肉奉献给国君,表示为君王和国家添福。《周礼·天官·膳夫》:“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 郑玄 注:“致福,谓诸臣祭祀,进其餘肉,归胙于王。”《周礼·春官·都宗人》:“掌都祭祀之礼。凡都祭祀致福于国,正都礼与其服。”《穀梁传·僖公十年》:“世子祠。已祠,致福於君。” 锺文烝 补注:“福,胙肉。”
(2).代人主持祭祀,将祭馀之肉奉献给主人,也称致福。《礼记·少仪》:“为人祭曰致福。” 陈澔 集说:“为人祭,摄主也,其归胙将命之辞言致福,谓致其祭祀之福也。”
(3).得福;求福。《易·震》:“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 高亨 注:“言面临鉅雷,畏恐则得福也。”《史记·秦始皇本纪》:“诛乱除害,兴利致福。”
(2).代人主持祭祀,将祭馀之肉奉献给主人,也称致福。《礼记·少仪》:“为人祭曰致福。” 陈澔 集说:“为人祭,摄主也,其归胙将命之辞言致福,谓致其祭祀之福也。”
(3).得福;求福。《易·震》:“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 高亨 注:“言面临鉅雷,畏恐则得福也。”《史记·秦始皇本纪》:“诛乱除害,兴利致福。”
《漢語大詞典》:燔烈
《诗·大雅·生民》:“诞我祀如何……载燔载烈,以兴嗣岁。” 毛 传:“傅火曰燔,贯之加于火曰烈。” 孔颖达 疏:“傅火曰燔,谓加火烧之。《商颂》曰:‘如火烈烈’,则烈是火猛之意。不可近烧,故云贯之加於火上曰烈,即今之炙肉也。”后因以“燔烈”指祭祀时燔燎牲体。 宋 苏轼 《内中御侍已下贺年节词语·皇太后》:“伏以三元资始,磔禳以饯餘寒;万寳更新,燔烈以兴嗣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