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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少君术(少君術)
汉 代方士 李少君 自称能召致亡魂,曾用石刻 汉武帝 所爱 李夫人 的像,放在轻纱幕里,远远看去,形如生时。事见 晋 王嘉 拾遗记·前汉上。后因以“少君术”泛称招魂之术。 唐 沈佺期 《天官崔侍郎夫人卢氏挽歌》:“犹凭少君术,彷彿睹容辉。”
《國語辭典》:诅楚文(詛楚文)  拼音:zǔ chǔ wén
战国秦昭襄王诅祝楚怀王的祷辞,凡三篇,其名为「巫咸文」、「大沉厥湫文」、「巫驼文」。内容皆为战国时代秦昭襄王在神明面前宣告楚怀王的罪行,请求神明降祸给他的文字。三石字数稍有参差,文句大抵相同。相传于北宋间出土,但后人疑为伪托。
《漢語大詞典》:定武石
定武 石刻。 宋 叶适 《题桑世昌〈兰亭博议〉后》:“字书自《兰亭》出,上下数千载,无復伦拟,而 定武 石,遂为今世大议论。” 元 王士熙 《题兰亭定武本》诗:“幸然 定武 石,难容以智造。”详“ 定武兰亭 ”。
分類:石刻
《漢語大詞典》:定武兰亭(定武蘭亭)
《〈兰亭序〉帖》石刻名。 唐太宗 喜 晋 王羲之 父子书法,得《兰亭序》真迹,命人临拓,刻于学士院。 五代 梁 时移置 汴都 ,后经战乱而遗失, 北宋 庆历 间发现,置于 定州 州治。 大观 中, 徽宗 命取其石,置于 宣和殿 。 北宋 亡,石亦散失不传。 定州 在 宋 时属 定武军 ,故称此石刻及其拓本为“定武兰亭”或“定武石刻”。其拓本简称“定本”。一说《〈兰亭序〉帖》原本为 唐 人所作,非 王羲之 书。参阅 宋 桑世昌 兰亭考、 郭沫若 等《兰亭论辨》
《漢語大詞典》:石驼(石駝)
石刻的骆驼。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睢水:“庙前东北有石驼,驼西北有二石马,皆高大,亦不甚彫毁。”
分類:石刻骆驼
《漢語大詞典》:贞刻(貞刻)
指石刻碑铭。 元 马祖常 《广平路总管邢公神道碑》:“时善维吉,时视予贞刻。” 明 宋濂 《广德侯进封巢国公谥武庄华公神道碑铭》:“儒臣作铭,播扬嘉绩;百世之下,视此贞刻。” 明 王祎 《故薛君墓铭》:“彬彬孙曾,既茂以硕;维善有徵,视此贞刻。”
分類:石刻碑铭
《漢語大詞典》:地理图(地理圖)
指 宋 黄裳 绘制的石刻古地图。据 王致远 跋,该图约绘于 淳熙 十六年(公元1189年)后, 淳祐 七年(公元1247年)刻石。江河、海岸的轮廓比以前地图较为正确。山脉、森林系用象形法画成。地名加方框以求醒目。现藏于 苏州 。亦泛指地图。 清 姚衡 《寒秀草堂笔记》卷三:“地理图四张……其第四图乃 鄂罗斯国 。”
《國語辭典》:武梁祠画像(武梁祠畫像)  拼音:wǔ liáng cí huà xiàng
山东省嘉祥县武宅山汉武氏墓前的武梁祠中,有石室,四壁上刻有古人的事迹和画像,称为「武梁祠画像」。画像以小字八分书题记姓名,所画细笔钩勒,极为工致。
《漢語大詞典》:魏石经(魏石經)
三国 魏 齐王 正始 年间石刻的儒家经典。字为古文、篆、隶三体,又称“三体石经”。参阅 宋 王应麟 困学纪闻·经说、 清 顾炎武 石经考、 王国维 《观堂集林·魏石经考》
《国语辞典》:莱子侯刻石(莱子侯刻石)  拼音:lái zǐ hóu kè shí
一种古隶的石刻。王莽天凤三年(西元16)刻,清嘉庆二十二年(西元1817)在山东邹县出土,今存邹县孟子庙。文分七行,每行五字,全文三十五字。书法苍劲质朴,极具风骨。用笔直线多,曲线少,转折处都露方角,字体呈横势,虽为古隶,而八分书之波势,已略见端倪。
《国语辞典》:大足石刻  拼音:dà zú shí kè
四川省大足县境大足石窟内的石刻。在七个石刻区中,共有大小佛像两万多个,是中国艺术的宝库。
《漢語大詞典》:房山石经(房山石經)
房山 石刻经书。在 北京市 房山县 大房山 中。 明 沈德符 野获编·畿辅·房山县石经:“ 大房山 ,在京师 房山县 境内,俗名 小西天 是也。 隋 大业 间,僧 静琬 募金钱凿石为板,刻藏经传后,至 唐 贞观 仅完《大涅槃》一部。其后法嗣继其功,直至 完颜 时始成,贮洞者七,穴者二;封以石门,锁以浮屠。”解放后,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漢語大詞典》:定武兰亭(定武蘭亭)
《〈兰亭序〉帖》石刻名。 唐太宗 喜 晋 王羲之 父子书法,得《兰亭序》真迹,命人临拓,刻于学士院。 五代 梁 时移置 汴都 ,后经战乱而遗失, 北宋 庆历 间发现,置于 定州 州治。 大观 中, 徽宗 命取其石,置于 宣和殿 。 北宋 亡,石亦散失不传。 定州 在 宋 时属 定武军 ,故称此石刻及其拓本为“定武兰亭”或“定武石刻”。其拓本简称“定本”。一说《〈兰亭序〉帖》原本为 唐 人所作,非 王羲之 书。参阅 宋 桑世昌 兰亭考、 郭沫若 等《兰亭论辨》
阿育王石刻文
【佛学大辞典】
(杂名)阿育王磨崖等所刻之教法诰文也。阿育王既归佛法,欲普布德教于四方,故于己领土,到处刻教法诰文,法显传及西域记等,处处记石柱之事,谓是阿育王所建,是也。其后湮没者多,世人遂无知者,至近代欧洲人旅行印度各地方,发见几多之磨崖等,经普林摄Prinsep氏等苦心研究,遂得读破其诰文,确定为阿育王使刻者。其发见者,有大磨崖七所,小磨崖七所,石柱九基,有铭文之石窟三所。大磨崖虽略有具缺,而大都各有十四章之诰文,皆磨砺岩或大石,而镌刻文字,其中亦有彫饰象身等者。其文字或用祛卢瑟底Kharos!t!hi文字书之(仅有二大磨崖用此文字),或用古梵字记之。祛卢瑟底文字与梵字反对,读法自右而左。此等大磨崖所刻十四章之诰文,据其中之记载,可知为阿育王灌顶(即位)第十二年至第十四年之间所刻者。小磨崖各刻诰文(与前十四章异),一章或二章,或同或否。石柱九基中,六基各有同文之教法诰文七章,他三基各有简短之别文一章,虽多毁损,亦有柱头柱身完全者。柱头者,铃形之上,有圆板,其侧缘彫饰莲华忍冬花或鹅类,板上置狮子像者为多。其长,小者三十二三呎,大者及四十二呎馀。其直径,下部约二呎乃至三四呎。自其诰文所载考之,可知为王即位二十六年至二十九年之间所刻者。石窟三所,各刻铭文一章,皆不长。今述各诰文及铭文之大意如下:大磨崖诰文十四章,禁畜之牺牲及祭典。施药,移植药草,并植树穿井,以利人畜。官民皆应每五年参集正法之大会。应不怠正法之弘通。任命大法官,使努力庶民之康安,穷乏之救恤。亲听政事,以利民众。与异教徒勿互相争。废畋猎。应止败德无益之俗典,行正法之式典。应为来世离罪业。应行法施。异教徒应相和合,无论何法皆应重之。悔悲迦伽征服之惨事,归于正法,于希腊五王国及他国弘通法音。又记诰文刻石之缘由。又别文二章,皆记应爱抚百姓,使得二世之福祉,每五年应催无遮大会。小磨崖之诰文,或谓弘法既及全印,将来尚应益益扩布,增进天祐。或言应作孝顺等正行。或对于摩揭陀之僧众记王归敬三宝之志厚及佛宣说之经法应长存。石柱之诰文七章,言任辅弼之任者,应无上下之别,诱导民于正道。正法殊胜。勿为恶业。知事应以慈仁为旨,宽于赏罚。应不行杀害生类或去势等。一切阶级,一切异宗,皆为王所崇敬及禅定功德宜尊等。其简短之别文,或记王妃施舍树林等因缘。或记王之参拜并建柱等。石窟之铭文,各记其洞崖施舍之事。以上皆为现今所发见者。而后来之学者,或再发见未发之遗物,未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