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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司察
督察。司,通“ 伺 ”。汉书·盖宽饶传:“明主知君絜白公正,不畏彊御,故命君以司察之位,擅君以奉使之权。”《后汉书·陈元传》:“诚不宜使有司察公辅之名。” 李贤 注:“司察,犹督察也。” 三国 魏 刘劭 人物志·材能:“夫人材不同,能各有异:有自任之能……有司察纠摘之能。” 刘昞 注:“督察是非,无不区别。”
分類:督察
《國語辭典》:讥察(譏察)  拼音:jī chá
严厉的盘问。宋。苏舜钦〈感兴〉诗三首之二:「捍掫主讥察,谁何辩语言。」
《國語辭典》:刺史  拼音:cì shǐ
职官名。古代司地方纠察的官,后沿称地方长官,清时为知州的尊称。
《國語辭典》:监司(監司)  拼音:jiān sī
1.监察。《后汉书。卷一七。贾复传》:「宗擢用其任职者,与边吏参选,转相监司,以擿发其奸。」
2.职官名。监察地方属吏的司、道诸官。《后汉书。卷六一。左雄传》:「监司项背相望,与同疾疢,见非不举,闻恶不察。」明。杨珽《龙膏记》第一六出:「他始拿手令,继拿监司,我都不能禁他。」
《國語辭典》:督责(督責)  拼音:dū zé
督促责备。《史记。卷八七。李斯传》:「夫贤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大宋宣和遗事。亨集》:「朝廷督责严切,其呼延绰却带领得张横,反叛朝廷,亦来投宋江为寇。」
《國語辭典》:监察(監察)  拼音:jiān chá
1.监督视察。《后汉书。卷二三。窦融传》:「融居属国,领都尉职如故,置从事监察五郡。」《红楼梦》第一四回:「这三十个每日轮流各处上夜,照管门户,监察火烛,打扫地方。」
2.负责监督视察的官吏。唐。李商隐〈寄隐客〉诗:「监察官甚小,发言无所裨。」
《漢語大詞典》:督邮(督郵)
官名。 汉 置,郡的重要属吏,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宣达教令,兼司狱讼捕亡。 唐 以后废。汉书·尹翁归传:“ 延年 大重之,自以能不及 翁归 ,徙督邮。”后汉书·何敞传:“立春日,常召督邮还府。” 唐 卢纶 《送鲍中丞赴太原》诗:“专幙临都护,分曹制督邮。” 元 辛文房 唐才子传·罗邺:“既而俯就督邮,不得志。” 清 袁枚 随园随笔·督邮:“ 史弼 迁 山阳 太守,其妻 鉅野 薛氏 ,以三互之禁,转拜 平原 相督邮,似督邮官卑而权重。此 渊明 所以有折腰之説。”
《漢語大詞典》:司谏(司諫)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主管督察吏民过失,选拔人才。 唐 门下省的谏官,有补阙、拾遗。 宋太宗 端拱 初改补阙为左右司谏,掌讽谕规谏。 元 以后废。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四
《國語辭典》:纠察(糾察)  拼音:jiū chá
1.纠举检察。《后汉书。卷六五。皇甫张段列传。皇甫规》:「又在位素餐,尚书怠职,有司依违,莫肯纠察。」《新唐书。卷一九二。忠义列传中。贾循》:「因令纠察所在,迁检校右散骑常侍,封武威郡王。」
2.维持公共秩序。如:「他担任这次示威游行活动的纠察工作。」
3.维持公共秩序的人。如:「每天上下学,他与同学轮值当纠察。」
《漢語大詞典》:监牧(監牧)
(1).监督牧放。 唐 杜甫 《天育骠图歌》:“伊昔太僕 张景顺 ,监牧攻驹閲清峻。”宋史·薛向传:“兼提举买马,监牧 沙苑 养马,岁得驹三百。”
(2).负有督察之责的地方官。三国志·魏志·夏侯玄传:“惧宰官之不脩,立监牧以董之,畏督监之容曲,设司察以纠之。” 宋 叶适 《送郑景望》诗之一:“两地旌旗一闰中,十年监牧九卿崇。”
《國語辭典》:董正  拼音:dǒng zhèng
督率改正。《书经。周官》:「六服群辟,罔不承德,归于宗周,董正治官。」《后汉书。卷六七。党锢传。岑晊传》:「虽在闾里,慨然有董正天下之志。」
《漢語大詞典》:督视(督視,督眎)
亦作“ 督眎 ”。监视;督察。新唐书·礼乐志四:“司农少卿一人,督视庶人终千亩。” 宋 苏辙 《田待问淮南运判可淮南提刑告词》:“间起尔於 山阳 守,参领漕事,今又命尔督眎刑辟,徒以尔习其风俗,知吏民所疾苦。” 清 龙启瑞 《上梅伯言先生书》:“具公揭於道府,但请委员督视,使知非私鬭而杀人,得免於抵偿。”
分類:监视督察
《國語辭典》:监督(監督)  拼音:jiān dū
1.监视督促。《三国演义》第三○回:「吾筹策已定,汝可回邺都监督粮草,休教缺乏。」《儒林外史》第四○回:「萧云仙奉著将令,监督筑城。」
2.职官名。负责监视督促的长官。清。昆冈《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八四。户部。仓庾》:「大通桥监督,满汉各一人。」
《國語辭典》:纠绳(糾繩)  拼音:jiū shéng
纠举惩处。《梁书。卷二五。徐勉传》:「请自今士庶宜悉依古,三日大敛,如有不奉,加以纠绳。」《隋书。卷三八。刘昉传》:「何乃规曲蘖之润,竞锥刀之末,身昵酒徒,家为逋薮?若不纠绳,何以肃厉!」
分類:督察纠正
《國語辭典》:督课(督課)  拼音:dū kè
督察考核。《汉书。卷七一。隽不疑传》:「武帝末,郡国盗贼群起,暴胜之为直指使者,衣绣衣,持斧,逐捕盗贼,督课郡国。」《北齐书。卷六。孝昭帝纪》:「其文襄帝所运石经,宜即施列于学馆。外州大学亦仰典司勤加督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