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清 科举对北方各省会试试卷的统称。 清
顾炎武 《日知录·北卷》:“今制,科场分南卷、北卷、中卷。”原注:“
《实録》: 洪熙 元年八月乙卯,行在礼部,奏定科举取士之额,南士取十之六,北士取十之四,后又令南北各退五卷为中卷。”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卷十六:“按 明 洪熙 元年会试进士,不过百名。南卷取十之六,北卷取十之四…… 山东 、 山西 、 河南 、 陕西 、 顺天 、 保定 、 真定 、 河间 、 大名 、 永平 、十三省府, 延庆 、 保安 二州, 辽东 、 大寧 、 万全 三都司,为北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