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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类词典(续上)
不断相应染
互相释义
方相
六度满相
六相
六相圆融
六欲天淫相
六种动相
文殊五字真言胜相
中道实相
水相观
心不相应
心不相应行
心不相应行法
心相
不断相应染
【佛学大辞典】
(术语)六染心之一。
【三藏法数】
不断,即相续也。谓于苦乐等境,与心相应,数数起念,相续不断,故名不断相应染,即是六粗中第二相续相也。
互相释义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三论宗四种释义之一。(参见:四释)
方相
【佛学大辞典】
(术语)五种结界之一。谓结界方正也。以流川树木道路等为界,若无是等,则于四边立石,或植树以结界。
【三藏法数】
方相者,谓结界之地,其形方正也。以其四方或一方有长流之水,则以水为界相;若是无源,不常流者,则不可为界相。或有树,则以树为界相;若是枯朽之树,及不相连者,亦不可也。或有路,则以路为界相;若是断绝之路,亦不可也。或有石,则以石为界相;若是散漫之石,亦不可也。此处若无水、树等,则当立石或种树于四边,以为界相也。
六度满相
【佛学大辞典】
(杂语)修六度各有满时。尸毗王代鸽者,布施之满也。普明王舍国者,戒之满也。羼提仙人割肉无恨者,忍之满也。大施太子抒海并赞佛者,精进之满也。尚阇梨鹊巢顶上者,禅定之满也。劬嫔大臣分地息诤者,智之满也。见俱舍论十八,辅行三之二,观音玄记下,四教仪。
六相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总相,二别相,三同相,四异相,五成相,六坏相也。就凡夫所见之事相上言之,事相各各隔碍,不具六相,若就圣眼所见之诸法体性言之,则于一一事相中,见此六相圆融,以六相圆融之故,诸法即一真法界无尽缘起也。所谓法华之一真法界无尽者,依此六相之圆融而證之。是出于华严经初地十大愿中第四愿之文,华严宗第二祖至相大师所发明,一家之大法门也。晋经二十三曰:「诸地所净生诸助道法,总相别相,有相无相,有成有坏。」唐经三十四曰:「愿一切菩萨行,广大无量摄诸波罗蜜,净治诸地。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所有菩萨行,皆如实说。」十地论一曰:「一切诸说十句中皆有六种差别相门,此言说解释应知除事,事者谓阴界入等。六种相者,谓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法相。」探玄记九曰:「除事者谓阴界入等者,此辨定其义,谓约道理说融通,非是阴等事相中辨故除简之。」大乘义章三曰:「阴界入等使此相望事别隔碍不具斯六,所以除之,若摄事相以从体义阴界入等一一之中皆具无量六相门也。(中略)此六乃是大乘之渊纲,圆通之妙门。」华严传三(至相传)曰:「后遇异僧来谓曰:汝欲得解一乘之义,其十地中六相之义慎而勿轻,可一两月间摄静思之,当自知耳。言讫忽然不现,俨惊惕良久。因则陶研不盈累朔,于焉大启。」一总相者,一含多德,如人身具眼耳等之诸根而成一体。二别相者,多德各各而非一,如身体虽为一,而眼耳等之诸根各各不同。此二相为一身与诸根相对之平等差别二门也。三同相者,多德不乖角,具各各成一总之义,如眼等诸根具各各成一身之义,而非他物。四异相者,多义相望,各异形类也。如眼等之相貌各异。此二相,诸根互相望,而辨平等差别之二义也。五成相者,多义正缘起而成一总也,如诸根缘起而成一身。六坏相者,多义各住自法而不移动也,如诸根住自位而各自为用,此二相依同异之二相而辨总别二相之果,平等差别二门也。大乘义章三曰:「考实论之,说前四门,辨义应足,为约同异,成前二门,故有六也。」又此六相,依体相用之三大,分平等差别之二门也。颂曰:「一即具多名总相,多即非一是别相。多同成于总,各体别异显于同。一多缘起理妙成,坏住自法常不作。唯智境界非事识,以此方便会方便。」
【佛学大辞典】
(名数)华严经十地品所说,依此而谈法界缘起事事无碍之义。华严宗之至相,大发挥之。一总相,二别相,三同相,四异相,五成相,六坏相。一切缘起之法,必具此六相。不具六相,则不能为缘起。此六相为就体相用论平等差别之二义者。前二相为体上之平等差别,总相者示平等之体,别相者示差别之体。平等之体,谓一体具多体也,差别之体谓多体各别也。例如一舍,一舍中具许多之砖瓦等以砖瓦等多体总造一舍,是为平等之体即总相也,而一舍中,砖瓦等之多体各别,即为差别之体,是别相也。又同异之二相者,为相上之平等差别,如砖瓦等形相虽各别然有同造一舍之相,故云同相,诸相各别,故云异相。又成坏之二相者,为用上之平等差别如砖瓦等以各异之作用合成一舍,谓之成相,彼等各具一一之作用,谓之坏相。此六相互相融和,不离一味,谓之六相圆融。是一切缘起法之自性然也。

【佛学常见辞汇】
一、总相,谓一尘含藏万法,如综合瓦砖木石等,而成一屋。二、别相,谓万法有色心理事等差别,如一屋中的瓦砖木石等,体性各别。以上总别二相,是就体言。三、同相,谓万法虽别,然能融即成为一体,如瓦砖木石等,能互相和合,成为一屋。四、异相,谓诸法虽能融即为一,但亦不失诸法差别的本质,如砖瓦木石,其形类功用,皆各不同。以上同异二相,是就相言。五、成相,谓诸法虽差别,因融即故,互相而成为一体,如瓦砖木石,有互相成就之性,才能建立为体。六、坏相,谓诸法虽可融即,成为一体,然若各住各位,则仍现诸法之相,而不成一屋,如瓦砖木石,各住本位而不合作,则房屋相坏。以上成坏二相,是就用言。凡夫所见事相各各差别,圣人则六相圆融,因诸法体性平等,没有差别。
【佛学次第统编】
六相者:一总相,二别相,三同相,四异相,五成相,六坏相也。就凡夫所见之事相上言之,事相各各隔碍,不具六相。若就圣眼所见之诸法体性言之,则于一一事相中,见此六相圆融。以六相圆融之故,诸法即一真法界,无尽缘起也。
一、总相者 一含多德,如人身具眼耳等之诸根而成一体。
二、别相者 多德各各而非一,如身体虽为一,而眼耳等之诸根,各各不同。
此二相为一身与诸根相对之平等差别二门也。
三、同相者 多德不乖角,具各各成一总之义,如眼等诸根,具各各成一身之义,而非他物。
四、异相者 多义相望,各异形类也,如眼等之相貌各异。
此二相诸根互相望,而辨平等差别之二义也。
五、成相者 多义正缘起而成一总也,如诸根缘起而成一身。
六、坏相者 多义各住自法而不移动也,如诸根住自位而各自为用。
此二相依同异之二相,而辨总别二相之果,平等差别二门也。
又此六相,依体相用之三大,分平等差别之二门也。
┌总相──────┐
┌体┤        │
│ └别相──┐   ├─平等门
│ ┌同相─→↓→──┤
一切诸法┤相┤    │   │
│ └异相──┤   │
│ ┌成相─→↓→──┘
└用┤    └───┬─差别门
└坏相──────┘
【三藏法数】
(出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
六相者,谓一真法界之体,而有六种名义之相也。然法界体同,本无异相,由法入于义,遂有六名;名虽有六,不离一体,交彻融通,一多无碍故也。
〔一、总相〕,一即具多为总。谓一法界之体,能具多种之义也。如人之身能具眼耳等诸根,而为一体,故云总相。
〔二、别相〕,多即非一为别,谓理体虽一,而有种种差别之义也。如身体虽一,而眼耳鼻舌诸根各各不同,故云别相。
〔三、同相〕,义不相违名同,谓义虽有种种差别,而同一法界缘起故也。如眼耳等诸根,虽各不同,而共一身,不相违背,故曰同相。
〔四、异相〕,多异相望为异,谓种种差别之义。虽同一体而各适其宜,不相混滥也。如眼耳等诸根,各得其用,而不杂乱,故云异相。
〔五、成相〕,一多缘起和合为成,谓种种缘起之义,共成法界总相之体也。如眼耳等诸根,共成一身之用,故云成相。
〔六、坏相〕,诸法各住本位为坏。谓诸法之义,各各自住本位,则总相不成也。如眼耳等诸根,各住自位,一体不成,故云坏相。
六相圆融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六相)
六相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总相,二别相,三同相,四异相,五成相,六坏相也。就凡夫所见之事相上言之,事相各各隔碍,不具六相,若就圣眼所见之诸法体性言之,则于一一事相中,见此六相圆融,以六相圆融之故,诸法即一真法界无尽缘起也。所谓法华之一真法界无尽者,依此六相之圆融而證之。是出于华严经初地十大愿中第四愿之文,华严宗第二祖至相大师所发明,一家之大法门也。晋经二十三曰:「诸地所净生诸助道法,总相别相,有相无相,有成有坏。」唐经三十四曰:「愿一切菩萨行,广大无量摄诸波罗蜜,净治诸地。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所有菩萨行,皆如实说。」十地论一曰:「一切诸说十句中皆有六种差别相门,此言说解释应知除事,事者谓阴界入等。六种相者,谓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法相。」探玄记九曰:「除事者谓阴界入等者,此辨定其义,谓约道理说融通,非是阴等事相中辨故除简之。」大乘义章三曰:「阴界入等使此相望事别隔碍不具斯六,所以除之,若摄事相以从体义阴界入等一一之中皆具无量六相门也。(中略)此六乃是大乘之渊纲,圆通之妙门。」华严传三(至相传)曰:「后遇异僧来谓曰:汝欲得解一乘之义,其十地中六相之义慎而勿轻,可一两月间摄静思之,当自知耳。言讫忽然不现,俨惊惕良久。因则陶研不盈累朔,于焉大启。」一总相者,一含多德,如人身具眼耳等之诸根而成一体。二别相者,多德各各而非一,如身体虽为一,而眼耳等之诸根各各不同。此二相为一身与诸根相对之平等差别二门也。三同相者,多德不乖角,具各各成一总之义,如眼等诸根具各各成一身之义,而非他物。四异相者,多义相望,各异形类也。如眼等之相貌各异。此二相,诸根互相望,而辨平等差别之二义也。五成相者,多义正缘起而成一总也,如诸根缘起而成一身。六坏相者,多义各住自法而不移动也,如诸根住自位而各自为用,此二相依同异之二相而辨总别二相之果,平等差别二门也。大乘义章三曰:「考实论之,说前四门,辨义应足,为约同异,成前二门,故有六也。」又此六相,依体相用之三大,分平等差别之二门也。颂曰:「一即具多名总相,多即非一是别相。多同成于总,各体别异显于同。一多缘起理妙成,坏住自法常不作。唯智境界非事识,以此方便会方便。」
【佛学大辞典】
(名数)华严经十地品所说,依此而谈法界缘起事事无碍之义。华严宗之至相,大发挥之。一总相,二别相,三同相,四异相,五成相,六坏相。一切缘起之法,必具此六相。不具六相,则不能为缘起。此六相为就体相用论平等差别之二义者。前二相为体上之平等差别,总相者示平等之体,别相者示差别之体。平等之体,谓一体具多体也,差别之体谓多体各别也。例如一舍,一舍中具许多之砖瓦等以砖瓦等多体总造一舍,是为平等之体即总相也,而一舍中,砖瓦等之多体各别,即为差别之体,是别相也。又同异之二相者,为相上之平等差别,如砖瓦等形相虽各别然有同造一舍之相,故云同相,诸相各别,故云异相。又成坏之二相者,为用上之平等差别如砖瓦等以各异之作用合成一舍,谓之成相,彼等各具一一之作用,谓之坏相。此六相互相融和,不离一味,谓之六相圆融。是一切缘起法之自性然也。

【佛学常见辞汇】
一、总相,谓一尘含藏万法,如综合瓦砖木石等,而成一屋。二、别相,谓万法有色心理事等差别,如一屋中的瓦砖木石等,体性各别。以上总别二相,是就体言。三、同相,谓万法虽别,然能融即成为一体,如瓦砖木石等,能互相和合,成为一屋。四、异相,谓诸法虽能融即为一,但亦不失诸法差别的本质,如砖瓦木石,其形类功用,皆各不同。以上同异二相,是就相言。五、成相,谓诸法虽差别,因融即故,互相而成为一体,如瓦砖木石,有互相成就之性,才能建立为体。六、坏相,谓诸法虽可融即,成为一体,然若各住各位,则仍现诸法之相,而不成一屋,如瓦砖木石,各住本位而不合作,则房屋相坏。以上成坏二相,是就用言。凡夫所见事相各各差别,圣人则六相圆融,因诸法体性平等,没有差别。
【佛学次第统编】
六相者:一总相,二别相,三同相,四异相,五成相,六坏相也。就凡夫所见之事相上言之,事相各各隔碍,不具六相。若就圣眼所见之诸法体性言之,则于一一事相中,见此六相圆融。以六相圆融之故,诸法即一真法界,无尽缘起也。
一、总相者 一含多德,如人身具眼耳等之诸根而成一体。
二、别相者 多德各各而非一,如身体虽为一,而眼耳等之诸根,各各不同。
此二相为一身与诸根相对之平等差别二门也。
三、同相者 多德不乖角,具各各成一总之义,如眼等诸根,具各各成一身之义,而非他物。
四、异相者 多义相望,各异形类也,如眼等之相貌各异。
此二相诸根互相望,而辨平等差别之二义也。
五、成相者 多义正缘起而成一总也,如诸根缘起而成一身。
六、坏相者 多义各住自法而不移动也,如诸根住自位而各自为用。
此二相依同异之二相,而辨总别二相之果,平等差别二门也。
又此六相,依体相用之三大,分平等差别之二门也。
┌总相──────┐
┌体┤        │
│ └别相──┐   ├─平等门
│ ┌同相─→↓→──┤
一切诸法┤相┤    │   │
│ └异相──┤   │
│ ┌成相─→↓→──┘
└用┤    └───┬─差别门
└坏相──────┘
【三藏法数】
(出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
六相者,谓一真法界之体,而有六种名义之相也。然法界体同,本无异相,由法入于义,遂有六名;名虽有六,不离一体,交彻融通,一多无碍故也。
〔一、总相〕,一即具多为总。谓一法界之体,能具多种之义也。如人之身能具眼耳等诸根,而为一体,故云总相。
〔二、别相〕,多即非一为别,谓理体虽一,而有种种差别之义也。如身体虽一,而眼耳鼻舌诸根各各不同,故云别相。
〔三、同相〕,义不相违名同,谓义虽有种种差别,而同一法界缘起故也。如眼耳等诸根,虽各不同,而共一身,不相违背,故曰同相。
〔四、异相〕,多异相望为异,谓种种差别之义。虽同一体而各适其宜,不相混滥也。如眼耳等诸根,各得其用,而不杂乱,故云异相。
〔五、成相〕,一多缘起和合为成,谓种种缘起之义,共成法界总相之体也。如眼耳等诸根,共成一身之用,故云成相。
〔六、坏相〕,诸法各住本位为坏。谓诸法之义,各各自住本位,则总相不成也。如眼耳等诸根,各住自位,一体不成,故云坏相。
六欲天淫相
【佛学大辞典】
(名数)六欲天皆不离淫欲,而淫相各异。(参见:四忉利交形)
四忉利交形
【佛学大辞典】
(杂语)俱舍论十二颂六欲天淫欲之相。曰:「六受欲交抱,执手笑视淫。」此第一四王天与第二忉利天以男女交形为淫,第三夜摩天以相抱为淫,第四兜率天以执手为淫,第五乐变化天以相笑为淫,第六他化自在天以相视为淫。
六种动相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又名六种震动。感应神通力而起之奇瑞也。(参见:六种震动)
【三藏法数】
(出大乘同性经并大智度论)
相即涌没之相。涌谓涌起,没谓隐没也。以东西南北中边互而言之,故有六种焉。亦名六种震动。
〔一、东涌〕,谓于世界东方而涌也。
〔二、西没〕,谓于世界西方而没也。
〔三、南涌〕,谓于世界南方而涌也。
〔四、北没〕,谓于世界北方而没也。
〔五、中涌〕,谓于世界中间而涌也。
〔六、边没〕,谓于世界边际而没也。
文殊五字真言胜相
【佛学大辞典】
(经名)金刚顶超胜三界经说文殊五字真言胜相之略名。
中道实相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万有之实相,非有非空。非有非空之中道也。
【佛学常见辞汇】
诸法非空非有,亦空亦有,不落二边,圆融无碍,叫做中道实相。
水相观
【佛学大辞典】
(术语)观经所说十六观之一。观想极乐八功德水之相之观法也:「次作水想,见水澄清,亦令明了,无分散意。(中略)是为水相,名第二观。」
心不相应
【佛学大辞典】
(术语)心不相应行法之略。
心不相应行
【佛学大辞典】
(术语)心不相应行法之略。
心不相应行法
【佛学大辞典】
(术语)五法之一。(参见:五法)
【佛学次第统编】
第四心不相应行法:略有二十四种:一得,二命根,三众同分,四异生性,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无想报,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住,十三老,十四无常,十五流转,十六定异,十七相应,十八势速,十九次第,二十时,二十一方,二十二数,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相应者,和顺之义。今得及命根等二十四种。非能缘故,不与心及心所相应。非质碍故,不与色法相应。有生灭故,不与无为法相应。故唯识论云:「非如色心及诸心所体相可得,非异色心及诸心所作用可得。由此故知,定非实有,但依色心及诸心所分位假立。而色是心及心所之所现影,心所又即与心相应,故但言心,明其总不离心也。」
一、得 得者依一切法造作成就假立。
二、命根 命根者,依于色心连持不断假立。
三、众同分 众同分者,如人与人同,天与天同,依于彼此相似假立。
四、异生性 异生性者,妄计我法不与圣人二空智性相同,依于圣凡相对假立。
五、无想定 无想定者,外道厌恶想心,作意求灭,功用淳熟,令前六识心及心所,一切不行。惟第七识俱生我执,与第八识仍在,不离根身,依此身心,分位假立。
六、灭尽定 灭尽定者,三果以上圣人,欲暂止息受想劳虑,依于非想非非想定,游观无漏,以为加行,乃得趣入。入此定已,前六识心及心所一切不行,第七识俱生我执及彼心所,亦皆不行。惟第七识俱生法执与第八识仍在,不离根身,依此身心,分位假立。
七、无想报 无想报者,外道修无想定,既得成就,舍此身后,生在第四禅天。五百劫中,前六识心及彼心所,长时不行。惟有第七识俱生我执,与第八识仍在。揽彼第四禅中,微细色质为身,彼微细色,即是第八识所变相分,依此色心分位假立。
八、名身 名身者,名诠诸法自性,如眼耳等种种名字。
九、句身 句身者,句诠诸法差别,如眼无常耳无常等种种道理。
十、文身 文身者,文即是字,为名句之所依,此之皆依色声法尘分位假立。若语言中所有名句及字,即依声立。若当册中所有名句及字,即依色立。若心想中所有名句文字,即依法立。此方眼耳意三种根识独利,故遍约三尘立名句文。若他方馀根识利,则香饭天衣等,并可依之假立名句文三,是故六尘皆为教经,亦复皆为行经,皆为理经也。
十一、生 生者,依于色心,仗缘显现假立。
十二、住 住者,依于色心,暂时相似相续假立。
十三、老 老者,亦名为异。依于色心。迁变不停,渐就衰异假立。
十四、无常 无常者,亦名为灭,依于色心,暂有还无假立。
十五、流转 流转者,依于色心,因果前后相续假立。
十六、定异 定异者,依于善恶因果种子现行,各各不同假立。
十七、相应 相应者,依于心及心所和合俱起假立。
十八、势速 势速者,依于色心,诸法迁流,不暂停住假立。
十九、次第 次第者,依于诸法,前后引生庠序不乱假立。
二十、时 时者,依于色心,刹那展转假立,故有日月年运长短差别。
二十一、方 方者,依于形质前后左右假立,故有东西南北四维上下差别。
二十二、教 教者,依于诸法多少相仍相待假立,故有一十百千乃至阿僧祗之差别。
二十三、和合 和合者,依于诸法,不相乖违假立。
二十四、不和合 不和合者,依于诸法,互相乖违假立。
五法
【佛学大辞典】
(杂语)五法有种种。
【佛学常见辞汇】
楞伽经与唯识论等,把一切有为无为,有漏无漏诸法,归纳为五法,即一、相,即森罗万象的事物,其形相各各不同;二、名,即依彼种种相,假设种种名,以作表诠;三、分别,即于万物的相及名,思量之,识别之,于是有所谓大小、高低、美丑、是非等出现;四、正智,指无漏心心所,离虚妄分别,观名相互为其客,离常离断,如理而知;五、如如,由正智所證的境界,心境皆寂,一如真如的体性。此中前二是所变境,第三是能变心自缘其所变境,三者皆属有漏法,第四是就法相正观法性,属于无漏法,第五是心境一如,湛然寂灭。
【佛学常见辞汇】
楞伽经唯识论等,把一切有为无为,有漏无漏诸法,归纳为五法。五法者:第一相,森罗万象的事物,情与无情,千态万状,其形相各各不同,是为相。第二名,依彼种种相,假设种种名,以表诠之,是为名。第三分别,于万物的相及名,思量之,识别之,于是有所谓的大小、高低、美丑、是非等出现,是为分别。第四正智,指无漏心心所,离虚妄分别,观名相互为其客,离常离断,如理而知,是为正智。第五如如,由正智所證得的境界,心境皆寂,一如真如的体性,是为如如。
【三藏法数】
(出楞伽经)
〔一、名〕,名即假名也。谓一切圣凡,情与无情,若根若尘,各有自相,逐体称呼,是为名也。(根者,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也。尘者,色声香味触法六尘也。)
〔二、相〕,相即色相也。谓三界一切品类,洪纤妍丑,情与无情,及根尘诸法,各有形状,是为相也。(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
〔三、妄想〕,妄想者,分别虚妄之念也。谓由前名、相二法,起分别心;认假名为自己,执幻相为本身,则有心、心数法,种种攀缘,是为妄想也。(心即心王,心数法即受想行等法也。)
〔四、正智〕,正智者,如来明了正见之智也。谓了前诸法如幻如化,非断非常,超过一切凡夫小乘偏邪异见,是为正智也。
〔五、如如〕,如如者,不变不异,真如之理也。谓由前正智,观察名相,皆悉如幻,非有非无,名相本空,即真如理。理因智明,智因理发;以智如理,以理如智;是为如如也。
心相
【佛学大辞典】
(术语)心之行相。即见分也。又为肉团心。即心脏之相貌。圆觉经曰:「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六尘缘影为自心相,譬如彼病目者见空中华及第二月。」往生要集十本曰:「如来心相如红莲华。」
【佛学常见辞汇】
1。心的行相。2。心脏的相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