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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等三科相摄
明病发相
独头相应二种无明
蕴处界三科相摄
分别相
相等四分
自共二相
王所相应
不相离色
共不共相
五果体相
生死相续
观相门
观有相无相门
佛类词典(续上)
总列法相蕴等三科相摄
明病发相
独头相应二种无明
蕴处界三科相摄
分别相
相等四分
自共二相
王所相应
不相离色
共不共相
五果体相
生死相续
观相门
观有相无相门
总列法相
【佛学次第统编】
一切众生之心所生之一切法,由分合之不同,而有十八界、十二处、六入、五蕴、名色、七十五法等,详略之诸名相。
一切众生之心所生之一切法,由分合之不同,而有十八界、十二处、六入、五蕴、名色、七十五法等,详略之诸名相。
蕴等三科相摄
【佛学次第统编】
蕴等三科开合不同,实乃相摄。
一、五蕴中色蕴之五根五境,即十二处中之十处,十八界中之十界。
二、五蕴中受想行三蕴,及色蕴中之无表色,与三种无为(三无为见后文),即十二处之法处,十八界之法界。
三、五蕴之识蕴,即十二处之意处,十八界中意界,及六识界之七界。
三科相摄,所以欲分说者,如偈言(愚根乐三故,说蕴处界三),谓愚有三种:或愚于色,或愚于心,或愚心色。又根有三种:谓或利、或中、或钝,乐亦有三种:谓或乐略、或乐中、或乐广。故分说三。
蕴等三科相摄
┌一、愚心…………合色开心为说五蕴
三种愚┤二、愚色…………合心开色为说十二处
└三、愚心色………开心开色为说十八界
蕴等三科开合不同,实乃相摄。
一、五蕴中色蕴之五根五境,即十二处中之十处,十八界中之十界。
二、五蕴中受想行三蕴,及色蕴中之无表色,与三种无为(三无为见后文),即十二处之法处,十八界之法界。
三、五蕴之识蕴,即十二处之意处,十八界中意界,及六识界之七界。
三科相摄,所以欲分说者,如偈言(愚根乐三故,说蕴处界三),谓愚有三种:或愚于色,或愚于心,或愚心色。又根有三种:谓或利、或中、或钝,乐亦有三种:谓或乐略、或乐中、或乐广。故分说三。
蕴等三科相摄
┌一、愚心…………合色开心为说五蕴
三种愚┤二、愚色…………合心开色为说十二处
└三、愚心色………开心开色为说十八界
明病发相
【佛学次第统编】
明病发相者,略出不过二种:
一、四大增损病相
一、地大增者 肿结沈重,身体枯瘠,如是等百一患生。
二、水大增者 痰阴胀满,饮食不消,腹痛下痢等百一患生。
三、火大增者 煎寒壮热,支节皆痛,口气大小便痢不通等百一患生。
四、风大增者 身体虚悬,战掉疼痛,肺闷胀急,呕逆气急,如是等百一患生。
故经云:一大不调,百一病起。四大不调,四百四病,一时俱动。四大病发,各有相貌,当于坐时及梦中察之。
二、五藏生患之相
一、从心生患者 身体寒热,及头痛口燥等。
二、从肺生患者 身体胀满,四支烦疼,心闷鼻塞等。
三、从肝生患者 多无喜心,忧愁不乐,怨思瞋恚,头痛眼闇昏闷等。
四、从脾生患者 身体面上,游风遍身,痒疼痛,饮食失味等。
五、从肾生患者 咽喉噎塞,腹胀耳聋等。
五脏生病众多,各有其相,当于坐时及梦中察之可知。
如是四大五藏病患,因起非一,病相众多,不可具说。
明病发相者,略出不过二种:
一、四大增损病相
一、地大增者 肿结沈重,身体枯瘠,如是等百一患生。
二、水大增者 痰阴胀满,饮食不消,腹痛下痢等百一患生。
三、火大增者 煎寒壮热,支节皆痛,口气大小便痢不通等百一患生。
四、风大增者 身体虚悬,战掉疼痛,肺闷胀急,呕逆气急,如是等百一患生。
故经云:一大不调,百一病起。四大不调,四百四病,一时俱动。四大病发,各有相貌,当于坐时及梦中察之。
二、五藏生患之相
一、从心生患者 身体寒热,及头痛口燥等。
二、从肺生患者 身体胀满,四支烦疼,心闷鼻塞等。
三、从肝生患者 多无喜心,忧愁不乐,怨思瞋恚,头痛眼闇昏闷等。
四、从脾生患者 身体面上,游风遍身,痒疼痛,饮食失味等。
五、从肾生患者 咽喉噎塞,腹胀耳聋等。
五脏生病众多,各有其相,当于坐时及梦中察之可知。
如是四大五藏病患,因起非一,病相众多,不可具说。
独头相应二种无明
【佛学次第统编】
复次无明又有二种:
一、独头无明 又云不共无明。如起信论谓:业转现三细之间,无明独起,为独头无明。
二、相应无明 六粗与馀惑相应而起,为相应无明。
复次无明又有二种:
一、独头无明 又云不共无明。如起信论谓:业转现三细之间,无明独起,为独头无明。
二、相应无明 六粗与馀惑相应而起,为相应无明。
蕴处界三科相摄
【佛学次第统编】
如论云:
一、色蕴即十处十界及法处法界一分。
二、识蕴即意处及七心界。
三、馀三蕴及色蕴一分,并诸无为,即法处法界。
(五蕴) (十二入) (十八界)
┌眼┐ ┌眼
│耳│ │耳
色─色───┬→┤鼻├─────┤鼻
│ │舌│ │舌
↓ └身┘ └身
┌│→─意───┬───意
┌受┐ ↑│ ┌色┐ ↓ ┌色
│想│ ││ │声│ │ │声
名┤ ├┐│├→┤香├─→↓→─┤香
│行┘│↑│ │味│ │ │味
└识→↓┘↓ └触┘ │ └触
无 为─┴→┴→─法──→↓→──法
│ ┌眼识
│ │耳识
└──┤鼻识
│舌识
│身识
└意识
如论云:
一、色蕴即十处十界及法处法界一分。
二、识蕴即意处及七心界。
三、馀三蕴及色蕴一分,并诸无为,即法处法界。
(五蕴) (十二入) (十八界)
┌眼┐ ┌眼
│耳│ │耳
色─色───┬→┤鼻├─────┤鼻
│ │舌│ │舌
↓ └身┘ └身
┌│→─意───┬───意
┌受┐ ↑│ ┌色┐ ↓ ┌色
│想│ ││ │声│ │ │声
名┤ ├┐│├→┤香├─→↓→─┤香
│行┘│↑│ │味│ │ │味
└识→↓┘↓ └触┘ │ └触
无 为─┴→┴→─法──→↓→──法
│ ┌眼识
│ │耳识
└──┤鼻识
│舌识
│身识
└意识
分别相
【佛学次第统编】
百法者,总列一切法之名而已,细分别之,其义甚多甚深。
百法者,总列一切法之名而已,细分别之,其义甚多甚深。
相等四分
【佛学次第统编】
于心心所,若细分别,应有四分:谓相分、见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一、相分 相、谓相状也。所缘为义,纵缘于心。以心为相,亦唯所缘。相分之心,不能缘故。色尘有青黄等相状,声尘有执受非执受等相状,香尘有香臭差别,味尘有甘辛等相状,缘触有坚湿等相状,第六识缘法尘随则有色心相状,第七识缘第八见分带我法之相状,第八识缘种子五根器界带其相状也。
二、见分 见、谓见照也。能缘为义,心性明了能照前境,名之为见。
三、自證分 此缘自用故名自證,即指见分名曰自用,见分是第三分缘外之用也。亦名自体分,对馀三分以明自体。
四、證自證分 第三体用名为自證,此第四分能證知彼,是故名曰證自證分也。
第二分唯缘第一,第三能缘第二第四,第四唯缘第三,相分见分自体三种,即所能量量果别也。如以尺丈量于物时,物为所量,尺为能量。解数之智,名为量果。心等量境,类亦应然。果是何义?成满因义。谓第二分,以第三为果,自为能量。第三缘见,以第四为果,能量可知。缘第四时,即以第四为果。第四缘第三,为果同此。四分是识之义用分,非是体名,强指其体,即自證分也。此四分中前二是外,后二是内。初唯所缘,后三通二。第二分通现等三量,第三第四皆现量摄。
于心心所,若细分别,应有四分:谓相分、见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一、相分 相、谓相状也。所缘为义,纵缘于心。以心为相,亦唯所缘。相分之心,不能缘故。色尘有青黄等相状,声尘有执受非执受等相状,香尘有香臭差别,味尘有甘辛等相状,缘触有坚湿等相状,第六识缘法尘随则有色心相状,第七识缘第八见分带我法之相状,第八识缘种子五根器界带其相状也。
二、见分 见、谓见照也。能缘为义,心性明了能照前境,名之为见。
三、自證分 此缘自用故名自證,即指见分名曰自用,见分是第三分缘外之用也。亦名自体分,对馀三分以明自体。
四、證自證分 第三体用名为自證,此第四分能證知彼,是故名曰證自證分也。
第二分唯缘第一,第三能缘第二第四,第四唯缘第三,相分见分自体三种,即所能量量果别也。如以尺丈量于物时,物为所量,尺为能量。解数之智,名为量果。心等量境,类亦应然。果是何义?成满因义。谓第二分,以第三为果,自为能量。第三缘见,以第四为果,能量可知。缘第四时,即以第四为果。第四缘第三,为果同此。四分是识之义用分,非是体名,强指其体,即自證分也。此四分中前二是外,后二是内。初唯所缘,后三通二。第二分通现等三量,第三第四皆现量摄。
自共二相
【佛学次第统编】
自共二相者。
一、自相 诸法自体,唯局法体不通于馀,唯證智知,言说不及,是名自相。
二、共相 通在诸法,如缕贯华,言说所及,假智所缘,是名共相。
如五蕴中,以五蕴事为自相,空无我等理为共相乃至一事中有多极微,以事为共相,以极微为自相,如是展转至不可说为自相。唯有自相,共相体性,都是无有。若说共相唯有观心,能缘行解谓之观心,自相之境现量所缘,共相之境比量所缘。
自共二相者。
一、自相 诸法自体,唯局法体不通于馀,唯證智知,言说不及,是名自相。
二、共相 通在诸法,如缕贯华,言说所及,假智所缘,是名共相。
如五蕴中,以五蕴事为自相,空无我等理为共相乃至一事中有多极微,以事为共相,以极微为自相,如是展转至不可说为自相。唯有自相,共相体性,都是无有。若说共相唯有观心,能缘行解谓之观心,自相之境现量所缘,共相之境比量所缘。
王所相应
【佛学次第统编】
八论名曰心王,唯缘境之总相。五十一心所,亦缘别相。言相应者,时、依、缘、事,四义俱故,说名相应。
一、时 时谓刹那,是简前后。
二、依 依谓依根,即俱有无间是也,简别识。
三、缘 缘谓所缘,简别见分。
四、事 事谓体事,即简体多。
第八识与五心所相应, 谓遍行五心所。
第七识与十八心所相应, 谓四我烦恼、遍行五数、八随烦恼、并别境慧。
第六识五十一心所皆相应, 广缘内外三世诸法故。
前五识唯三十四心所相应, 谓遍行五、别境五、善十一、本惑三、即贪瞋痴、中随二惑、八大随惑。
八论名曰心王,唯缘境之总相。五十一心所,亦缘别相。言相应者,时、依、缘、事,四义俱故,说名相应。
一、时 时谓刹那,是简前后。
二、依 依谓依根,即俱有无间是也,简别识。
三、缘 缘谓所缘,简别见分。
四、事 事谓体事,即简体多。
第八识与五心所相应, 谓遍行五心所。
第七识与十八心所相应, 谓四我烦恼、遍行五数、八随烦恼、并别境慧。
第六识五十一心所皆相应, 广缘内外三世诸法故。
前五识唯三十四心所相应, 谓遍行五、别境五、善十一、本惑三、即贪瞋痴、中随二惑、八大随惑。
不相离色
【佛学次第统编】
不相离色,有其三种:
一、一处不相离 谓诸大种及造色同住一处,能造所造,更互相望。大小量等,互相涉入,不相障碍,处所无异,名为同处。无别极微,一处而住,名不相离。
二、相杂不相离 如一眼根,有多极微。一根微处,七物同住。以此七物,对彼七物,虽非同处,然相和杂。邻近而住,名之为和。七七各别,名之为杂。无间隔故,名不相离。
三、和合不相离 如多豆等,虽以密等之所摄持,和合一聚,然不相涉入。复是异大所造,异聚相望,故名和合。无间隔故,名不相离。
不相离色,有其三种:
一、一处不相离 谓诸大种及造色同住一处,能造所造,更互相望。大小量等,互相涉入,不相障碍,处所无异,名为同处。无别极微,一处而住,名不相离。
二、相杂不相离 如一眼根,有多极微。一根微处,七物同住。以此七物,对彼七物,虽非同处,然相和杂。邻近而住,名之为和。七七各别,名之为杂。无间隔故,名不相离。
三、和合不相离 如多豆等,虽以密等之所摄持,和合一聚,然不相涉入。复是异大所造,异聚相望,故名和合。无间隔故,名不相离。
共不共相
【佛学次第统编】
且诸种子总有二种:
一、共相 多人所感,谓之共相。虽知人人所变各别,名为唯识,以有相似共受用义,说为共相。
一、共中共 如山河等,非唯一趣用而他趣不能用。
二、共中不共 如己田宅及鬼等所见猛火等物,馀人馀趣不能受用,馀房衣等,准此可知。
二、不共相 唯自能用他不得用,谓之不共,如色根等是也。
一、不共中不共 如眼等根,唯是自识依用,非他所用。
二、不共中共 如自扶根尘,他亦得受用也。
且诸种子总有二种:
一、共相 多人所感,谓之共相。虽知人人所变各别,名为唯识,以有相似共受用义,说为共相。
一、共中共 如山河等,非唯一趣用而他趣不能用。
二、共中不共 如己田宅及鬼等所见猛火等物,馀人馀趣不能受用,馀房衣等,准此可知。
二、不共相 唯自能用他不得用,谓之不共,如色根等是也。
一、不共中不共 如眼等根,唯是自识依用,非他所用。
二、不共中共 如自扶根尘,他亦得受用也。
五果体相
【佛学次第统编】
五果者:
一、异熟 异熟何也?异熟习气为增上缘,感第八识,酬引业力,恒相续故,立异熟名。感前六识,酬满业者,从异熟起,名异熟生。不名异熟,有间断故。即前异熟及异熟生,名异熟果。若法异熟,从异熟起,无间断遍,名为异熟及异熟生,谓第八识从自前念及种起故。若法异熟从异熟起,有间不遍,名异熟生,不名异熟,谓前六识之为业所感者。若非异熟,有间不遍,虽异熟起,不名异熟及异熟生,谓馀善等三性诸法。问:何故名异熟果耶?答:异熟是果之名,异熟即果,持业得名。问:何故名果以为异熟耶?答:因是善恶,异果无记,是故名因曰异。异所熟果,名为异熟,依主得名。或名果曰异,果是无记,异因善恶,异即是熟,持业得名矣。若但言异熟,即六识中报,非真异熟摄,若言异熟生,亦摄别报。
二、等流 谓习善等所引同类,或似先业后果随转。其随先业而似转者,实增上果,非同性果。相似之义,假名等流,此果即通有漏无漏。
三、离系 谓无漏道断障所證善恶为法。
四、士用 谓诸作者,假诸作具。所办事业,如夫农作商贾事主书画算数占卜等事。由此成办诸稼穑等财利等果,名士用果。
五、增上果 谓除前四馀所得果宽通有漏无漏等。
五果者:
一、异熟 异熟何也?异熟习气为增上缘,感第八识,酬引业力,恒相续故,立异熟名。感前六识,酬满业者,从异熟起,名异熟生。不名异熟,有间断故。即前异熟及异熟生,名异熟果。若法异熟,从异熟起,无间断遍,名为异熟及异熟生,谓第八识从自前念及种起故。若法异熟从异熟起,有间不遍,名异熟生,不名异熟,谓前六识之为业所感者。若非异熟,有间不遍,虽异熟起,不名异熟及异熟生,谓馀善等三性诸法。问:何故名异熟果耶?答:异熟是果之名,异熟即果,持业得名。问:何故名果以为异熟耶?答:因是善恶,异果无记,是故名因曰异。异所熟果,名为异熟,依主得名。或名果曰异,果是无记,异因善恶,异即是熟,持业得名矣。若但言异熟,即六识中报,非真异熟摄,若言异熟生,亦摄别报。
二、等流 谓习善等所引同类,或似先业后果随转。其随先业而似转者,实增上果,非同性果。相似之义,假名等流,此果即通有漏无漏。
三、离系 谓无漏道断障所證善恶为法。
四、士用 谓诸作者,假诸作具。所办事业,如夫农作商贾事主书画算数占卜等事。由此成办诸稼穑等财利等果,名士用果。
五、增上果 谓除前四馀所得果宽通有漏无漏等。
生死相续
【佛学次第统编】
问:「虽有内识,而无外缘,由何有情生死相续?」答:「生死相续,由内因缘,不待外缘,故唯有识。盖界内分段生死,由有漏善不善业种子为因,烦恼障种以为助缘,招于六道身命粗异熟果。前尽后生,即彼界外不思议变易生死,亦由无漏有分别业种子为因,所知障种以为助缘。感于三种意生身,细异熟果,前后改转,是则二种生死。皆由内识惑业所感,何藉外缘哉!」
〔表〕
问:「虽有内识,而无外缘,由何有情生死相续?」答:「生死相续,由内因缘,不待外缘,故唯有识。盖界内分段生死,由有漏善不善业种子为因,烦恼障种以为助缘,招于六道身命粗异熟果。前尽后生,即彼界外不思议变易生死,亦由无漏有分别业种子为因,所知障种以为助缘。感于三种意生身,细异熟果,前后改转,是则二种生死。皆由内识惑业所感,何藉外缘哉!」
〔表〕
观相门
【佛学次第统编】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为及无为 二法俱无相 以无有相故 二法则皆空
有为法不以相成。问曰:「何等是有为相?」答曰:「万物各有有为相。如牛以角峰垂胡,尾端有毛,是为牛相。如瓶以底平腹大颈细唇粗,是为瓶相。如车以轮轴辕轭是为车相,如人以头目腹脊肩臂手足,是为人相。如是生住灭若是有为法相者,为是有为?为是无为?」问曰:「若是有为有何过?」答曰:「
若生是有为 复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 何名有为相
若生是有为者,即应有三相。是三相复应有三相,如是展转则为无穷。住灭亦尔。若生是无为者,云何无为与有为作相?离生住灭谁能知是生?复次,分别生住灭故有生,无为不可分别,是故无生。住灭亦尔。生住灭空故,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因有为故有无为,有为无为法空故,一切法皆空。」问曰:「汝说三相,复有三相,是故无穷,生不应是有为者。今当说:
生生之所生 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还生于生生
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灭、五生生、六住住、七灭灭。是七法中,本生除自体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还生生生。是故三相,虽是有为,而非无穷。住灭亦如是。」答曰:
若谓是生生 还能生本生 生生从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谓生生能生本生,本生不生生生,生生何能生本生?
若谓是本生 能生彼生生 本生从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谓本生,能生生生;生生生已,还生本生;是事不然。何以故?生生法应生本生,是故名生生。而本生实自未生,云何能生生生?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者,是事亦不然。何以故?
是生生生时 或能生本生 生生尚未生 何能生本生
是生生生时,或能生本生。而是生生,自体未生,不能生本生。若谓是生生生时,能自生亦生彼,如灯然时,能自照亦照彼,是事不然。何以故?
灯中自无闇 住处亦无闇 破闇乃名照 灯为何所照
灯体自无闇,明所住处亦无闇。若灯中无闇,住处亦无闇。云何言灯自照亦能照彼?破闇故名为照,灯不自破闇,亦不破彼闇,是故灯不自照,亦不照彼。是故汝先说灯自照亦照彼,生亦如是自生亦生彼者,是事不然。」问曰:「若灯燃时能破闇,是故灯中无闇,住处亦无闇?」答曰:
「云何然灯时 而能破于闇 此灯初然时 不能及于闇
若灯然时,不能到闇,若不到闇,不应言破闇。复次:
灯若不及闇 而能破闇者 灯在于此间 则破一切闇
若谓灯虽不到闇,而力能破闇者,此处然灯,应破一切世间闇,俱不及故。而实此间然灯,不能破一切世间闇。是故汝说灯虽不及闇,而力能破闇者,是事不然。复次:
若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闇亦应如是 自蔽亦蔽彼
若谓灯能自照亦照彼,闇与灯相违,亦应自蔽亦蔽彼。若闇与灯相违,不能自蔽亦不蔽彼。而言灯能自照亦照彼者,是事不然,是故汝喻非也。如生能自生亦生彼者,今当更说: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已生何用生
此生未生时,应若生已生。若未生生若未生而生,未生名未有,云何能自生?若谓生已而生,生已即是生,何须更生。生已更无生,作已更无作,是故生不自生。若生不自生,云何生彼?汝说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灭亦如是。是故生住灭是有为相,是事不然。生住灭有为相不成故,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何以故?灭有为名无为涅槃,是故涅槃亦空。复次无生无住无灭名无为相。无生住灭则无法,无法不应作相。若谓无相是涅槃相,是事不然。若无相是涅槃相,以何相故知是无相?若以有相知是无相,云何名无相?若以无相知是无相,无相是无,无则不可知。若谓如众衣皆有相,唯一衣无相,正以无相为相,故人言取无相衣。如是可知无相衣可取,如是生住灭是有为相,无生住灭处当知是无为相,是故无相是涅槃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生住灭种种因缘皆空,不得有有为相。云何因此知无为?汝得何有为决定相?知无相处是无为,是故汝说众相衣中无相衣喻涅槃无相者,是事不然。又衣喻后第五门中广说,是故有为法皆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法空故,我亦空。三事空故,一切法皆空。」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为及无为 二法俱无相 以无有相故 二法则皆空
有为法不以相成。问曰:「何等是有为相?」答曰:「万物各有有为相。如牛以角峰垂胡,尾端有毛,是为牛相。如瓶以底平腹大颈细唇粗,是为瓶相。如车以轮轴辕轭是为车相,如人以头目腹脊肩臂手足,是为人相。如是生住灭若是有为法相者,为是有为?为是无为?」问曰:「若是有为有何过?」答曰:「
若生是有为 复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 何名有为相
若生是有为者,即应有三相。是三相复应有三相,如是展转则为无穷。住灭亦尔。若生是无为者,云何无为与有为作相?离生住灭谁能知是生?复次,分别生住灭故有生,无为不可分别,是故无生。住灭亦尔。生住灭空故,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因有为故有无为,有为无为法空故,一切法皆空。」问曰:「汝说三相,复有三相,是故无穷,生不应是有为者。今当说:
生生之所生 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还生于生生
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灭、五生生、六住住、七灭灭。是七法中,本生除自体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还生生生。是故三相,虽是有为,而非无穷。住灭亦如是。」答曰:
若谓是生生 还能生本生 生生从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谓生生能生本生,本生不生生生,生生何能生本生?
若谓是本生 能生彼生生 本生从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谓本生,能生生生;生生生已,还生本生;是事不然。何以故?生生法应生本生,是故名生生。而本生实自未生,云何能生生生?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者,是事亦不然。何以故?
是生生生时 或能生本生 生生尚未生 何能生本生
是生生生时,或能生本生。而是生生,自体未生,不能生本生。若谓是生生生时,能自生亦生彼,如灯然时,能自照亦照彼,是事不然。何以故?
灯中自无闇 住处亦无闇 破闇乃名照 灯为何所照
灯体自无闇,明所住处亦无闇。若灯中无闇,住处亦无闇。云何言灯自照亦能照彼?破闇故名为照,灯不自破闇,亦不破彼闇,是故灯不自照,亦不照彼。是故汝先说灯自照亦照彼,生亦如是自生亦生彼者,是事不然。」问曰:「若灯燃时能破闇,是故灯中无闇,住处亦无闇?」答曰:
「云何然灯时 而能破于闇 此灯初然时 不能及于闇
若灯然时,不能到闇,若不到闇,不应言破闇。复次:
灯若不及闇 而能破闇者 灯在于此间 则破一切闇
若谓灯虽不到闇,而力能破闇者,此处然灯,应破一切世间闇,俱不及故。而实此间然灯,不能破一切世间闇。是故汝说灯虽不及闇,而力能破闇者,是事不然。复次:
若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闇亦应如是 自蔽亦蔽彼
若谓灯能自照亦照彼,闇与灯相违,亦应自蔽亦蔽彼。若闇与灯相违,不能自蔽亦不蔽彼。而言灯能自照亦照彼者,是事不然,是故汝喻非也。如生能自生亦生彼者,今当更说: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已生何用生
此生未生时,应若生已生。若未生生若未生而生,未生名未有,云何能自生?若谓生已而生,生已即是生,何须更生。生已更无生,作已更无作,是故生不自生。若生不自生,云何生彼?汝说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灭亦如是。是故生住灭是有为相,是事不然。生住灭有为相不成故,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何以故?灭有为名无为涅槃,是故涅槃亦空。复次无生无住无灭名无为相。无生住灭则无法,无法不应作相。若谓无相是涅槃相,是事不然。若无相是涅槃相,以何相故知是无相?若以有相知是无相,云何名无相?若以无相知是无相,无相是无,无则不可知。若谓如众衣皆有相,唯一衣无相,正以无相为相,故人言取无相衣。如是可知无相衣可取,如是生住灭是有为相,无生住灭处当知是无为相,是故无相是涅槃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生住灭种种因缘皆空,不得有有为相。云何因此知无为?汝得何有为决定相?知无相处是无为,是故汝说众相衣中无相衣喻涅槃无相者,是事不然。又衣喻后第五门中广说,是故有为法皆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法空故,我亦空。三事空故,一切法皆空。」
观有相无相门
【佛学次第统编】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相相不相 无相亦不相 离彼相不相 相为何所相
有相事中相不相。何以故?若法先有相,更何用相为?复次若有相事中相得相者,则有二相过,一者先有相,二者相来相,是故有相事中相无所相,无相事中相亦无所相。何法名无相,而以有相相?如象有双牙,垂一鼻,头有三隆,耳如箕,脊如弯弓,腹大而垂,尾端有毛,四脚粗圆,是为象相。若离是相,更无有象可以相相。如马竖耳垂鬣四脚同蹄尾通有毛,若离是相,更无有马可以相相。如是有相中相无所相,无相中相亦无所相,离有相无相,更无第三法可以相相。是故相无所相,相无所相故,可相法亦不成。何以故?以相故知是事名可相。以是因缘故,相可相俱空。相可相空故,万物亦空。何以故?离相可相更无有物,物无故非物亦无。以物灭故名无物,若无物者,何所灭故名为无物。物无物空故,一切有为法皆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空故,我亦空。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相相不相 无相亦不相 离彼相不相 相为何所相
有相事中相不相。何以故?若法先有相,更何用相为?复次若有相事中相得相者,则有二相过,一者先有相,二者相来相,是故有相事中相无所相,无相事中相亦无所相。何法名无相,而以有相相?如象有双牙,垂一鼻,头有三隆,耳如箕,脊如弯弓,腹大而垂,尾端有毛,四脚粗圆,是为象相。若离是相,更无有象可以相相。如马竖耳垂鬣四脚同蹄尾通有毛,若离是相,更无有马可以相相。如是有相中相无所相,无相中相亦无所相,离有相无相,更无第三法可以相相。是故相无所相,相无所相故,可相法亦不成。何以故?以相故知是事名可相。以是因缘故,相可相俱空。相可相空故,万物亦空。何以故?离相可相更无有物,物无故非物亦无。以物灭故名无物,若无物者,何所灭故名为无物。物无物空故,一切有为法皆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空故,我亦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