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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类词典(续上)
百福庄严相经
死相
至相尊者
字相字义
字等相三昧
同法相似过类
同相
同时具足相应门
因三相
因相
舌相
有法自相相违因
有法差别相违因
有相
有相业
百福庄严相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具名佛说大乘百福庄严相经,一卷,唐地婆诃罗译。与同人译之百福相经同本。字稍有增减。
死相
【佛学大辞典】
(杂语)验人之死相,知善恶之生处,大小乘论之通说也。智度论曰:「恶业人风大先去故身动,火大先去故身热,善行人地大先去故身静,水大先去故身冷。」唯识论三曰:「又将死时,由善恶业下上身分冷触渐起。」同述记四本曰:「世亲无性摄论皆云:善业从下冷,恶业从上冷,由生胜处恶趣别故。瑜伽第一云:随下上冷,后至于心。斯处初生,最后舍故。」俱舍论十曰:「于命终位于何身分中识最后灭?顿命修者,意识身根欻然总灭。若渐死者,往下人天于足脐心如次识灭。谓随恶趣,说名往下,彼识最后于足处灭。若往人趣,识灭于脐。若往生天,识灭心处。诸阿罗汉,说名不生。彼最后心,亦心处灭。」诸经要集十九依瑜伽论立死相之六验:「一验生人中,若作善之人将死时,先自足冷至脐,脐上犹温,而后气尽者,即生人中。二验生天上,若作善之人,头顶皆温,而后气尽者,即生天上。三验生饿鬼,若自顶冷至脐,腰下犹温,而后气尽者,即生饿鬼中。四验生畜趣,若自顶冷至膝,膝下犹温,而后气尽者,即生畜趣中。五验生地狱,若自顶冷至足,足底犹温,而后气尽者,即生地狱中。六验入涅槃,若罗汉圣人入涅槃,或心或顶数日皆温者是也。」
【佛学常见辞汇】
人死亡时的相状。由死亡时的相状可以验知其人将来投生之处。瑜伽论立死相有六验,即一、若作善之人将死时,先自足冷至脐,脐上犹温,而后气尽者,即生人中;二、若作善之人,头顶皆温,而后气尽者,即生天上;三、若自顶冷至脐,腰下犹温,而后气尽者,即生饿鬼中;四、若自顶冷至膝,膝下犹温,而后气尽者,即生畜趣中;五、若自顶冷至足,足底犹温,而后气尽者,即生地狱中;六、若罗汉圣人要入涅槃,或心或顶数日皆温。
至相尊者
【佛学大辞典】
(人名)即华严第二祖智俨也。(参见:智俨)
字相字义
【佛学大辞典】
(杂语)凡解真言分字相字义二段,以初释字相后解字义为法。字相之释,通于显教,字义之释,为密教特有之深义,例如释阿字为无,非,不,是字相也,又如释诃字是因缘之义,是字相也,如释阿为本不生之义,诃为因不可得之义,是字义也。而不可得即阿字本不生之义。故无论如何之字,入之于阿字门,释为「何何不可得。」则为字义释。此字义释,契当于三论之无方释,天台之观心释也。字母释曰:「世人但知彼字相,虽日用而未曾解其义。如来说彼实义,若随字相而用之,则世间之文字也。若解实义,则出世陀罗尼文字也。」【又】密教言之。不知阿字,伊字等文字之义理,字与义各别,谓之字相,字与义相应,谓之字义。即就字言之,如字乃作业之意,为字义,谛观字为作业不可得,到达宇宙之真义,谓之字义。吽字义曰:「一切世间知如是字相,未曾解字义,是故为生死之人。如来知如实实义,所以号大觉。」此有四重之义:一重,字相者字之形状,字义者字之意味。此为有文无义,有文有义,即知字之形知字为作业也。二重,固执字为作业,乃字相,诠为作业可得,乃字义。三重,字虽诠为作业不可得,然有能诠之体与所诠之理,是为字相,观能诠所诠一致不二,乃为字义。四重,能所虽一致,然有相分齐者,为字相,字义者万法历然,声字即显实相之实义,指法尔无作之境界。
字等相三昧
【佛学大辞典】
(术语)百八三昧之一。
【三藏法数】
谓菩萨住是三昧,观诸字诸语,悉皆平等;呵骂赞叹,无有憎爱;是名字等相三昧。
同法相似过类
【佛学大辞典】
(术语)十四过之一。立者之论法,虽为异品者,而对手强为同品而攻击之过误也。
同相
【佛学大辞典】
(术语)六相之一。有为之万法虽有种种差别,而同一法界之缘起不相违背也。
【佛学常见辞汇】
六相之一。(参见:六相)
【三藏法数】
谓染净二法,皆同真如性相。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故名同相。
【三藏法数】
义不相违名同,谓义虽有种种差别,而同一法界缘起故也。如眼耳等诸根,虽各不同,而共一身,不相违背,故曰同相。
六相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总相,二别相,三同相,四异相,五成相,六坏相也。就凡夫所见之事相上言之,事相各各隔碍,不具六相,若就圣眼所见之诸法体性言之,则于一一事相中,见此六相圆融,以六相圆融之故,诸法即一真法界无尽缘起也。所谓法华之一真法界无尽者,依此六相之圆融而證之。是出于华严经初地十大愿中第四愿之文,华严宗第二祖至相大师所发明,一家之大法门也。晋经二十三曰:「诸地所净生诸助道法,总相别相,有相无相,有成有坏。」唐经三十四曰:「愿一切菩萨行,广大无量摄诸波罗蜜,净治诸地。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所有菩萨行,皆如实说。」十地论一曰:「一切诸说十句中皆有六种差别相门,此言说解释应知除事,事者谓阴界入等。六种相者,谓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法相。」探玄记九曰:「除事者谓阴界入等者,此辨定其义,谓约道理说融通,非是阴等事相中辨故除简之。」大乘义章三曰:「阴界入等使此相望事别隔碍不具斯六,所以除之,若摄事相以从体义阴界入等一一之中皆具无量六相门也。(中略)此六乃是大乘之渊纲,圆通之妙门。」华严传三(至相传)曰:「后遇异僧来谓曰:汝欲得解一乘之义,其十地中六相之义慎而勿轻,可一两月间摄静思之,当自知耳。言讫忽然不现,俨惊惕良久。因则陶研不盈累朔,于焉大启。」一总相者,一含多德,如人身具眼耳等之诸根而成一体。二别相者,多德各各而非一,如身体虽为一,而眼耳等之诸根各各不同。此二相为一身与诸根相对之平等差别二门也。三同相者,多德不乖角,具各各成一总之义,如眼等诸根具各各成一身之义,而非他物。四异相者,多义相望,各异形类也。如眼等之相貌各异。此二相,诸根互相望,而辨平等差别之二义也。五成相者,多义正缘起而成一总也,如诸根缘起而成一身。六坏相者,多义各住自法而不移动也,如诸根住自位而各自为用,此二相依同异之二相而辨总别二相之果,平等差别二门也。大乘义章三曰:「考实论之,说前四门,辨义应足,为约同异,成前二门,故有六也。」又此六相,依体相用之三大,分平等差别之二门也。颂曰:「一即具多名总相,多即非一是别相。多同成于总,各体别异显于同。一多缘起理妙成,坏住自法常不作。唯智境界非事识,以此方便会方便。」
【佛学大辞典】
(名数)华严经十地品所说,依此而谈法界缘起事事无碍之义。华严宗之至相,大发挥之。一总相,二别相,三同相,四异相,五成相,六坏相。一切缘起之法,必具此六相。不具六相,则不能为缘起。此六相为就体相用论平等差别之二义者。前二相为体上之平等差别,总相者示平等之体,别相者示差别之体。平等之体,谓一体具多体也,差别之体谓多体各别也。例如一舍,一舍中具许多之砖瓦等以砖瓦等多体总造一舍,是为平等之体即总相也,而一舍中,砖瓦等之多体各别,即为差别之体,是别相也。又同异之二相者,为相上之平等差别,如砖瓦等形相虽各别然有同造一舍之相,故云同相,诸相各别,故云异相。又成坏之二相者,为用上之平等差别如砖瓦等以各异之作用合成一舍,谓之成相,彼等各具一一之作用,谓之坏相。此六相互相融和,不离一味,谓之六相圆融。是一切缘起法之自性然也。

【佛学常见辞汇】
一、总相,谓一尘含藏万法,如综合瓦砖木石等,而成一屋。二、别相,谓万法有色心理事等差别,如一屋中的瓦砖木石等,体性各别。以上总别二相,是就体言。三、同相,谓万法虽别,然能融即成为一体,如瓦砖木石等,能互相和合,成为一屋。四、异相,谓诸法虽能融即为一,但亦不失诸法差别的本质,如砖瓦木石,其形类功用,皆各不同。以上同异二相,是就相言。五、成相,谓诸法虽差别,因融即故,互相而成为一体,如瓦砖木石,有互相成就之性,才能建立为体。六、坏相,谓诸法虽可融即,成为一体,然若各住各位,则仍现诸法之相,而不成一屋,如瓦砖木石,各住本位而不合作,则房屋相坏。以上成坏二相,是就用言。凡夫所见事相各各差别,圣人则六相圆融,因诸法体性平等,没有差别。
【佛学次第统编】
六相者:一总相,二别相,三同相,四异相,五成相,六坏相也。就凡夫所见之事相上言之,事相各各隔碍,不具六相。若就圣眼所见之诸法体性言之,则于一一事相中,见此六相圆融。以六相圆融之故,诸法即一真法界,无尽缘起也。
一、总相者 一含多德,如人身具眼耳等之诸根而成一体。
二、别相者 多德各各而非一,如身体虽为一,而眼耳等之诸根,各各不同。
此二相为一身与诸根相对之平等差别二门也。
三、同相者 多德不乖角,具各各成一总之义,如眼等诸根,具各各成一身之义,而非他物。
四、异相者 多义相望,各异形类也,如眼等之相貌各异。
此二相诸根互相望,而辨平等差别之二义也。
五、成相者 多义正缘起而成一总也,如诸根缘起而成一身。
六、坏相者 多义各住自法而不移动也,如诸根住自位而各自为用。
此二相依同异之二相,而辨总别二相之果,平等差别二门也。
又此六相,依体相用之三大,分平等差别之二门也。
┌总相──────┐
┌体┤        │
│ └别相──┐   ├─平等门
│ ┌同相─→↓→──┤
一切诸法┤相┤    │   │
│ └异相──┤   │
│ ┌成相─→↓→──┘
└用┤    └───┬─差别门
└坏相──────┘
【三藏法数】
(出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
六相者,谓一真法界之体,而有六种名义之相也。然法界体同,本无异相,由法入于义,遂有六名;名虽有六,不离一体,交彻融通,一多无碍故也。
〔一、总相〕,一即具多为总。谓一法界之体,能具多种之义也。如人之身能具眼耳等诸根,而为一体,故云总相。
〔二、别相〕,多即非一为别,谓理体虽一,而有种种差别之义也。如身体虽一,而眼耳鼻舌诸根各各不同,故云别相。
〔三、同相〕,义不相违名同,谓义虽有种种差别,而同一法界缘起故也。如眼耳等诸根,虽各不同,而共一身,不相违背,故曰同相。
〔四、异相〕,多异相望为异,谓种种差别之义。虽同一体而各适其宜,不相混滥也。如眼耳等诸根,各得其用,而不杂乱,故云异相。
〔五、成相〕,一多缘起和合为成,谓种种缘起之义,共成法界总相之体也。如眼耳等诸根,共成一身之用,故云成相。
〔六、坏相〕,诸法各住本位为坏。谓诸法之义,各各自住本位,则总相不成也。如眼耳等诸根,各住自位,一体不成,故云坏相。
同时具足相应门
【佛学大辞典】
(术语)十玄门之一。
【三藏法数】
谓举一法时,顿具一切诸法。一法既具,法法亦然,交互同时,皆得相应,具足圆满。经云:一切法门无尽海,同会一法道场中。是也。
因三相
【佛学大辞典】
(名数)因明三支作法中,因所必备之三个法则也。一,遍是宗法性。二,同品定有性。三,异品遍无性。盖因以确立未决宗义之理由而名,故与宗及同喻之关系应必有,同时与异喻之关系须绝无。此因所以有三相之别也。
因相
【佛学大辞典】
(术语)阿赖耶识三相之一。意言为万法原因之相。盖第八阿赖耶识,摄持一切种子,能为万法生起之原因也。成唯识论二曰:「此能执持诸法种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种,离此馀法能遍执持诸法种子不可得故,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因相。」即是。八识之因相,实有六因十因等种类,独执持种子令不失之义,于他为不共之相,故取之为第八识之因相也。盖因相之义,具通于依持因与生起因之二意。今唯以持种之特用为因相者,解之于狭义也。若于广义言之,则第八识中摄藏之诸法种子,亦可名为因相。何则?以种子正为现起诸法之亲因缘法故也。故唯识论述记四,谓:「三相,皆唯为现行之识,虽所生义别,而实无广狭,实通现种。」然论文专以现行之第八识明为因相者,以种子之相,微细而隐故耳。就中若就现行识而言,则因者依持之义,即执持种子为诸法原因之意。又就种子识而言,则因者生起之义,即能为生起诸法原因之意。
舌相
【佛学大辞典】
(术语)佛舌有广长之相也。三十二相之一。是表不妄语也。(参见:广长轮相)
【佛学常见辞汇】
佛三十二相之一。佛有广长舌相,此相乃是表示多生多世都不妄语。
有法自相相违因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四相违之第三。有法者,宗之前名辞,自相者,于其前名辞发表之事件,相违者,反对之意。即谓立者所设之因,望其宗之前名辞时,缺因之后二相,故不为成立其前名辞发表之事件之因,而反为可打消之之理由,遂至敌者即用其因,成立反对之宗者。见因明入正理论等。
有法差别相违因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四相违之第四。有法者,宗之前名辞,差别者,其前名辞里面所含之别件,相违者,反对之意。凡狡黠之论法,于宗之前名辞,怀抱二种之意许,立者成立其一,希敌者不成立。今立者所陈之因,于宜关系之同品不关系,反关系于不应关系之异品,缺因之后二相,敌者因之却为无过之因,是即有法差别相违因也。亦见因明入正理论等。
有相
【佛学大辞典】
(术语)对于无相之语,有造作之相者,有虚假之相者。大日经疏一曰:「可见可现之法,即为有相。凡有相者,皆是虚妄。」
【佛学常见辞汇】
有形态可见的意思。
有相业
【佛学大辞典】
(术语)如信有净土而念佛,求往生,是有相之作业也。往生要集下末曰:「有相业,谓或观相好,或念名号,遍厌秽土,专求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