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托孤(託孤) 拼音:tuō gū
人临终前,委托他人照料遗留的子女。《三国志。卷三二。蜀书。先主备传》:「先主病笃,托孤于丞相亮。」《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八:「招姐要把小梅寄在他家里去分娩,只当是托孤与他。」
《漢語大詞典》:托孤寄命
《论语。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邢昺疏:"可以托六尺之孤者,谓可委托以幼少之君也。若周公、霍光也;可以寄百里之命者,谓君在亮阴,可当国摄君之政令也。"后以"托孤寄命"指受遗命托付辅助幼君;或君主居丧时,受命摄理朝政。亦泛指付托以非常之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