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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类词典(续上)
一尘法界
一实境界
七心界
九界
九界情执
十二方净土佛世界
十八界
十八境界
十九界
十方世界
三大部十界十如释体
十法界
十法界钞
十法界明因果钞
十界
一尘法界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一微尘即法界也。圆悟录一曰:「一尘含法界,一念遍十方。」
【佛学常见辞汇】
一粒微尘等于一个法界。
一实境界
【佛学大辞典】
(术语)悟一实之境界也。占察经下曰:「一实境界者,谓众生心体,从本以来,不生不灭,自性清净,无障无碍,犹如虚空。」往生要集中本曰:「此一实境界,即是如来法身也。」
【三藏法数】
(出占察善恶业报经)
一实境界者,即一实相之理也。不变不异,无灭无生,自性清净,离虚妄相,犹如虚空,平等普遍,诸佛众生无二无别也。
七心界
【佛学大辞典】
(名数)十八界中眼,耳、鼻、舌、身、意、之六识,加意根而为七。
九界
【佛学大辞典】
(名数)十界中,除佛界自菩萨界至地狱界之九界也。此九界,由佛界言之,悉为迷之境界也。玄义二上曰:「己身他身,微妙寂绝,皆非权非实,而能应于九界之权一界之实。」
【佛学常见辞汇】
十法界中除去佛界,即是九界,此九界都是迷的境界。
九界情执
【佛学大辞典】
(杂语)九界之人,虽有浅深之别,而尽不免无明之情执。独离情执而全知见者,但佛界之一而已。
十二方净土佛世界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参见:十二佛)
十二佛
【佛学大辞典】
(名数)于东方配三佛于西南北四维上下各配一佛,一、东方虚空功德清净微尘等目端正功德相光明华波头摩琉璃光宝体香最上香供养讫种种庄严顶髻无量无边日月光明愿力庄严变化庄严法界出生无障碍王如来。二、东方毫相日月光明燄宝莲华坚如金刚身毗卢遮那无障碍眼圆满十方放光照一切佛刹相王如来。三、东方一切庄严无垢光如来。四、南方辩才璎珞思念如来。五、西方无垢月相王名称如来。六、北方华庄严作光明如来。七、东南方作灯明如来。八、西南方宝上相名称如来。九、西北方无畏观如来。十、东北方无畏无怯毛孔不竖名称如来。十一、下方狮子奋迅根如来。十二、上方金光威王相似如来。见十二佛名神咒校量功德除障灭罪经。
十八界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参见:三科)。谓六根六境六识也。龙舒心经谓眼识色处为眼识界,耳闻声处为耳识界,并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识界,谓之六识界。总为十八界。
【佛学常见辞汇】
合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色、声、香、味、触、法之六尘,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之六识,名为十八界。此中因根对尘,中间发识以了别境界。如眼根为能发,眼识为所发,色尘为助发。眼根如是,馀根可类推。每一根的根境识,必须同时具备,才会发生效用。请参见附表说明。
十 八 界 及 其 效 用
六根界┌眼  耳  鼻  舌  身  意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界  界  界  界  界  界
│  │  │  │  │  │
│  │  │  │  │  │
六尘界┌色  声  香  味  触  法
│尘  尘  尘  尘  尘  尘
└界  界  界  界  界  界
│  │  │  │  │  │
│  │  │  │  │  │
六识界┌眼  耳  鼻  舌  身  意
│识  识  识  识  识  识
└界  界  界  界  界  界
│  │  │  │  │  │
│  │  │  │  │  │
效用  见  闻  嗅  尝  觉  思
【佛学次第统编】
一切众生,内外心境根尘,可以十八界括之。
十八界者,谓合六根、六尘、六识以言,谓之十八界。界者各成界限也。六根为内界,六尘为外界,六识为中界。眼根色尘,内外相对,于其中间,生于眼识,则成三界。六根六尘,相对而生六识,则成十八界。
一、六根 亦名六受,又名六入,又名六处。言六根者,即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根即能生之义,以能对境生识,故谓之根。又增上之义,如草木之根,有增上力,能生干枝也。言六受者,以能受诸尘之故。六入六处之义,见十二处条下。
二、六尘 亦名六欲,又名六入,又名六处,又名六境,又名六贼。言六尘者,谓色、声、香、味、触、法之六尘。尘即染污之义,以能染污情识之故。色谓明暗质碍等,声谓动静美恶等,香谓通塞香臭等,味谓咸淡甘辛等,触谓离合冷暖等,法谓生灭善恶等。言六欲六境者,谓皆可欲之境也。言六贼者,谓诸尘媒介诸根,劫掠一切善法功德之故。六入六处之义,见十二处条下。
三、六识 亦名六情。言六识者,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之六识,亦即见、闻、嗅、尝、感、知之义。识者了别之义,以能了别诸尘之故。言六情者,谓对境生情故。又既属分别,皆是虚妄之情故。
┌六根………………眼、耳、鼻、舌、身、意。
十八界┤六尘………………色、声、香、味、触、法。
└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三藏法数】
(出法界次第)
界即界分,谓众生心、色俱迷,故开色为十界,开心为八界;令其观此色、心二法,皆从虚妄因缘而生,起惑造业,轮转生死。若达此妄源无有实体,绝名离相,则不为惑染所迷也。(开色为十界者,谓眼耳鼻舌身五根,色声香味触五尘,皆属于色,故开之为十也。开心为八界者,谓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及意根、法尘,皆属于心,故开之为八也。)
〔一、眼界〕,谓能见之根,名为眼界。
〔二、耳界〕,谓能闻之根,名为耳界。
〔三、鼻界〕,谓能嗅之根,名为鼻界。
〔四、舌界〕,谓能尝味之根,名为舌界。
〔五、身界〕,谓能觉触之根,名为身界。
〔六、意界〕,谓能觉知之根,名为意界。
〔七、色界〕,谓眼所见一切色境,名为色界。
〔八、声界〕,谓耳所闻一切音声,名为声界。
〔九、香界〕,谓鼻所嗅一切香气,名为香界。
〔十、味界〕,谓舌所尝一切诸味,名为味界。
〔十一、触界〕,触即触著,谓身所觉冷煖细滑等触,名为触界。
〔十二、法界〕,谓意所知一切诸法,名为法界。
〔十三、眼识界〕,谓识依眼根而能见色,名眼识界。
〔十四、耳识界〕,谓识依耳根能闻诸声,名耳识界。
〔十五、鼻识界〕,谓识依鼻根能嗅诸香,名鼻识界。
〔十六、舌识界〕,谓识依舌根能尝诸味,名舌识界。
〔十七、身识界〕,谓识依身根能觉诸触,名身识界。
〔十八、意识界〕,谓识依意根而能分别一切法相,名意识界。
【三藏法数】
界,即界限,亦隔别之义。谓此十八界,各有别体,义无混滥也。如来为色、心俱迷者,开为六根、六尘、六识,令其一一细观,是为心、色俱开,故说为十八界也。(六识者,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
三科
【佛学大辞典】
(术语)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之三门,旧译曰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三门皆为欲破凡夫实我之执而施设。为凡夫之迷执有偏颇,迷于心偏重者,合色而为一,开心而为四,立五蕴。色蕴之一,色也,后之受想行识,心之差别也。次为迷于色偏重者开色而为十,合心而为二,立十二处。五根五境之十处,色也。意根法境之二处,心也。次为色心共迷者,开色而为十,开心而为八。立十八界。五根五境之十界,色也。意根与法境及六识之八界,心也。此次第即上中下之三根也。说见毗婆沙论七。法界次第上之上。密教以之配于胎藏界佛莲金之三部。为迷于心法者,说五蕴,表金刚部之智。为迷于色法者,说十二处,表莲华部之理(密教色属于法理),为色心双迷者,说十八界,表莲金不二之佛部。见秘藏记钞九。
【三藏法数】
(出婆沙论并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论云:若迷心不迷色,则合色开心,数为五蕴;若迷色不迷心,则合心开色,数为十二入;若心色俱迷,则心色各开,数为十八界。如此开合说者,为令众生于所迷处,委细而观,故有三科不同焉。
〔一、五蕴〕(亦名五阴。)蕴,积聚也。谓积聚色受想行识五法以成身也。如来为迷心偏重者,合眼耳鼻舌身五根,但名为色;开意之一根,为受想行识,令其细观于心,是为合色开心,故说五蕴也。
〔二、十二入〕,入,涉入也。谓六根、六尘互相涉入也。如来为迷色偏重者,开色为眼耳鼻舌身,及以色声香味触合受想行识四种心法,但名为意。意之所对,唯一法尘。令其细观于色,是为开色合心,故说为十二入也。(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
〔三、十八界〕,界,即界限,亦隔别之义。谓此十八界,各有别体,义无混滥也。如来为色、心俱迷者,开为六根、六尘、六识,令其一一细观,是为心、色俱开,故说为十八界也。(六识者,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
十八境界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与十八有学同。
十九界
【佛学大辞典】
(名数)此犹言六蕴十三处,譬无法而言之也。楞严经一曰:「若无有体而能合者,则十九界因七尘合,是义不然。」
十方世界
【佛学大辞典】
(杂语)东西南北,四维,上下,十方有有情世界无量无边,故曰十方世界。
【佛学次第统编】
就娑婆世界,而说邻近之十方世界。
一、东方 密洲。      六、西南方 鲜少。
二、西方 离垢。      七、东北方 摄取。
三、南方 丰溢。      八、西北方 欢喜。
四、北方 丰乐。      九、上方 振音。
五、东南方 饶益。     十、下方 关籥。
【俗语佛源】
「十方」是佛教关于空间的说法,包括四面八方和上下。这个概念本于《楞严经》卷四:「世为迁流,界为方位。汝今当知: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为界,过去、未来、现在为世。」或用「十方」指世界、天下。如唐太宗《圣教序》:「弘济万品,典御十方。」世间一切僧,称为「十方僧」,如唐·杜甫《太平寺泉眼》诗:「取供十方僧,香美胜牛乳。」世间一切佛,称为「十方佛」,如八指头陀《发愿偈》之一:「稽首释迦尊,皈命十方佛。」佛教认为,世界如恒河沙数,无穷无尽,谓之「十方世界」。如明·杨慎《佛书四六》:「百尺竿头须进步,十方世界露全身。」 (李明权)
三大部十界十如释体
【佛学大辞典】
(术语)见图。
十法界
【佛学大辞典】
(名数)显教依法华经以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之六凡与声闻缘觉菩萨佛之四圣为十法界,密教依理趣释经以地鬼畜人天之五凡与声缘菩权佛实佛之五圣为十法界。
【佛学大辞典】
(名数)华严家为分别圆融无碍之义相而立四法界,天台家为差别尘沙之事相而立十法界,对配之,即横竖之二门也(四横十竖)。十法界者:一、佛法界,自觉觉他觉行共满之境界也。二、菩萨法界,为无上菩提修六度万行之境界也。三、缘觉法界,为入涅槃修十二因缘观之境界也。四、声闻法界,为入涅槃,依佛之声教修四谛观法之境界也。五、天法界,修上品十善,兼修禅定,生于天界,受静妙之乐之境界也。六、人法界,修五戒及中品十善,受人中苦乐之境界也。七、阿修罗法界,行下品十善得通力自在之非人境界也。八、鬼法界,犯下品五逆十恶,受饥渴苦之恶鬼神境界也。九、畜生法界,犯中品五逆十恶,受吞啖杀戮苦之畜类境界也。十,地狱法界,犯上品五逆十恶,受寒热叫唤苦之最下境界也。要之感报之界分有十种不同,故谓之十法界。十法界之事经论无明说。此天台大师依经论之意而立,该收一切有情界之一种法门也。释十法界之字者,如止观五曰:「法界者三义,十数是能依,法界是所依,能所合摄故言十法界。又此十法各各因各各果,不相混滥,故言十法界。又此十法一一当体皆是法界,故言十法界。」
【佛学常见辞汇】
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佛。前六是六凡,后四是四圣。
【佛学次第统编】
密教之十法界,与显教相异,以五凡五圣为十法界。
一、五凡 五凡者,地狱、饿鬼、畜生、人、阿修天也。
二、五圣 五圣者,声闻、缘觉、菩萨、权佛、实佛也。
【三藏法数】
(出佛祖统纪)
法界者,诸佛众生之本体也。然四圣六凡,感报界分不同,故有十法界焉。(四圣者,佛、菩萨、缘觉、声闻也。六凡者,天、人、阿脩罗、饿鬼、畜生、地狱也。)
〔一、佛法界〕,佛,梵语具云佛陀,华言觉。觉具三义:一者自觉,谓悟性真常,了惑虚妄;二者觉他,谓运无缘慈,度有情众;三者觉行圆满,谓万行具足,为三界师,是名佛法界。(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
〔二、菩萨法界〕,菩萨,梵语具云菩提萨埵,华言觉有情。谓自行成就,而能觉悟一切众生,是名菩萨法界。
〔三、缘觉法界〕,缘觉者,谓禀佛教法,观十二因缘,觉悟真空之理,是名缘觉法界。(十二因缘者,一无明、二行、三识、四名色、五六入、六触、七受、八爱、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也。)
〔四、声闻法界〕,声闻者,谓闻佛声教,依四谛法而修證真空,是名声闻法界。(四谛者,苦谛、集谛、灭谛、道谛也。)
〔五、天法界〕,天者,天然自然,乐胜身胜,清净光明,世间无比。三界共有二十八天。因修上品十善,兼修禅定,感报而生,是名天法界。(二十八天者,欲界有六天:四天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也。色界有十八天:初禅有三天,梵众天、梵辅天、大梵天;二禅有三天,少光天、无量光天、光音天;三禅有三天,少净天、无量净天、遍净天;四禅有九天,无云天、福生天、广果天、无想天、无烦天、无热天、善见天、善现天、色究竟天也。无色界有四天:空处天、识处天、无所有处天、非非想处天也。十善者,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瞋、不邪见也。谓之上品者,以作善时,于欲作正作,作已三时之中,心俱不悔也。)
〔六、人法界〕,人者,忍也。于世违顺之境,皆能安忍也。谓人生于四洲之中,能行仁义礼智信之五常,能持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五戒,具修中品十善,感报而生,是名人法界。(四洲者,东弗于逮、南阎浮提、西瞿耶尼、北郁单越也。中品者,谓于作善已后,起少悔之心也。)
〔七、阿脩罗法界〕,梵语阿脩罗,华言非天。净名疏云:此神果报最胜,邻次诸天,而非天也。在因之时,怀猜忌心,虽行五常,欲胜他故,作下品十善,感报而生,是名阿脩罗法界。(下品者,谓于作善之时,即生悔心也。)
〔八、鬼法界〕,谓此鬼类,遍于诸趣。有福德者作山林冢庙神,无福德者居不净处,不得饮食,受苦无量。在因之时,谄诳心意,作下品五逆十恶,感报而生,是名鬼法界。(下品者,谓作恶之时,即能悔也。五逆者,弑父、弑母、弑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也。十恶者,一杀生、二偷盗、三邪淫、四妄语、五两舌、六恶口、七绮语、八贪、九瞋、十邪见也。)
〔九、畜生法界〕,畜生者,亦云旁生。此类遍在诸处,披毛戴角,鳞甲羽毛,四足多足,有足无足,水陆空行,互相吞啖,受苦无穷。宿由愚痴贪欲,作中品五逆十恶,感报而生,是名畜生法界。(旁生者,谓其身形横生也。中品者,谓作恶已后,起少悔心也。)
〔十、地狱法界〕,地狱者,在地之下也。谓八寒、八热等狱,其中众生,受苦无穷,经劫无量。因作上品五逆十恶重罪,感报而生,是名地狱法界。(八寒者,頞浮陀狱、泥赖浮陀狱、阿吒吒狱、阿波波狱、呕喉狱、郁波罗狱、波头摩狱、芬陀利狱也。八热者,想狱、黑绳狱、堆压狱、叫唤狱、大叫唤狱、烧炙狱、大烧炙狱、无间狱也。劫,梵语具云劫波,华言分别时节。上品者,谓人作恶,于欲作、正作、作已,三时之中,俱不能悔也。)
十法界钞
【佛学大辞典】
(书名)一卷,日本日莲撰。
十法界明因果钞
【佛学大辞典】
(书名)一卷,日本日莲撰。入大藏经。
十界
【佛学大辞典】
(界名)十法界之略。(参见:法界)
【佛学常见辞汇】
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佛。前六是六凡,后四是四圣。
【佛学次第统编】
前言世间,说有六凡。兹合世出世间,则为十界。然凡圣本来是一,但因迷悟不同,而差别于是迥殊。迷有轻重,悟亦有浅深,因是迷悟之中,亦复高下大异,此所以有十界之分也。
法界
【佛学大辞典】
(术语)梵名达磨驮都Dharmadha%tu,此云法界。又曰法性,亦曰实相。法界之义有多种,以二义释之:一就事,一约理。就事而言:法者诸法也,界者分界也。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然则法界者,法之一,一名为法界,总该万有亦谓之一法界。是为严家所判四种法界中之事法界,台家约于俗谛释十法界之时即此义也。菩萨璎珞本业经上曰:「无明者名不了一切法,迷法界起三界业果。」止观五曰:「此十法各各因各各果,不相滥,故言十法界。」同辅行曰:「言法界者,法即诸法,界谓界分,相不同故。」资持记上一之三曰:「法界者十界依正也,尘沙者喻其多。」行事钞上之一曰:「法界尘沙。」【又】界者,边际之义,法者极法之边际之言,言广大深远无过于此之语。如言法界万灵,周遍法界等也。止观三曰:「出法界外何处更别有法?」同五曰:「当知法界外,更无复有法而为次第也。」四教仪集注半字谈五曰:「穷事边际云法界。」往生要集上曰:「周遍法界,拔苦众生。」又曰:「佛光明照法界念佛众生,摄取不舍。」约理而言,法相华严之释意,指真如之理性而谓之法界。或谓之真如法性,实相,实际。其体一也。界者因之义,依之而生诸圣道,故名法界。又界者性之义,是为诸法所依之性故。又诸法同一性故名法界。唯识述记九末曰:「三乘妙法,所依相故,名为法界。」胜鬘经宝窟下末曰:「法界者,界即境界。即是因义,圣人四念处等,皆取此性作境故。」探玄记十八曰:「界有三义:一是因义,依生圣道故。摄论云:法界者一切净法因故。又中边论云:圣法因为义故,是故说法界。二是性义,谓是诸法所依性故,此经上文云法界法性,并亦然故也。三是分齐义,谓诸缘起相不杂故。」是四种法界中理法界之义也。严家台家更指一一之法,法尔圆融,具足一切诸法,谓之法界。大乘止观曰:「法者法尔故,界者性别故,以此心体法尔具足一切法,故言法界。」四教仪集注半字谈五曰:「性恶融通曰法界。」止观五曰:「又此十法,一一当体皆是法界,故言十法界。」是四种法界中之事事无碍法界也。又支配于因果之理之法相范围名为法界。佛为超脱此范围者,故佛独屹立于法界之外。菩萨璎珞本业经上曰:「于一法界有三界报。一切有为法,若凡若圣,若见著,若因若果,不出法界,唯佛一人在法界外。」又十八界之一。意识所缘之境云法界,即六尘中之法尘也。此中总该有为无为之一切法以悉为意识之所缘也。行宗记二下曰:「法尘一界,兼通色心。」
【佛学常见辞汇】
1。法者诸法,界者分界,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称法界。2。法者诸法,界者边际之义,穷极诸法的边际,故称法界。3。法者诸法,界者性之义,诸法在外相上虽千差万别,但皆同一性,故称法界。4。一一之法,法尔圆融,具足一切诸法,故称法界。
【佛学次第统编】
法界即名达磨驮都,此云法界,又曰法性,亦曰实相。法界之义有多种,以二义释之,一就事,二约理。就事而言,法者诸法也,界者分界也。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然则法界者,法之一一名为法界,总该万有,亦谓之一法界,即事法界也。约理而言,指真如之理性,而谓之法界。或谓之真如、法性、实相,实际,其体一也。界者因之义,依之而生诸圣道,故名法界。又界者性之义,是为诸法所依之性故。又诸法同一性故,名为法界,是即理法界也。
【三藏法数】
谓意所知一切诸法,名为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