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诗词书店
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
按出处分类
按人物分类
检索结果:
全部
29
词典
2
分类词汇
27
共27,分2页显示
1
2
2
下一页
分类词汇
告请
呈请
申奏
破产
党籍
算请
申覆
息词
建照
入境签證
马上办中心
网址服务业
网路服务业
贴现窗口
违章建筑
《漢語大詞典》:
告请(告請)
(1).申请;请求。 晋
干宝
《
搜神记
》
卷十九:“ 寄 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
(2).请托。 宋
王应麟
《
困学纪闻·评文
》
:“ 张文定 ( 张方平 ) 庆歷 中草两制。
《荐举勅》
云:‘盖举类之来旧矣。三代之盛王,其必由之。如闻外之议云:是且启私謁告请之弊也。予不以是待士大夫,何士大夫自待之浅耶?’”
(3).指拜谒等交际活动。
《礼记·曲礼下》
“问士之子,长,曰能典謁矣” 唐 孔颖达 疏:“謁,请也。士之子年数长,则言能主宾客告请之事。”
分類:
告请
请托
申请
拜谒
请求
交际
《國語辭典》:
呈请(呈請)
拼音:
chéng qǐng
向上级请示、申请,亦为公文上用语。《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九回:「只要你果然官做大了,可以呈请归宗的。」
分類:
呈请
申请
《國語辭典》:
申奏
拼音:
shēn zòu
旧时臣下上书天子。《三国演义》第一二回:「祭毕,葬于黄河之原。将陶谦遗表,申奏朝廷。」
分類:
帝王
陈述
申请
《國語辭典》:
破产(破產)
拼音:
pò chǎn
1.丧失所有的家产。《新唐书。卷一五九。列传。卢坦》:「某家子与恶人游,破产,盍察之?」
2.一般认为当债务人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为破产;但依《破产法》之规定,破产须经和解或破产程序并由法院宣告。
分類:
破产
丧失
债务人
彻底
失败
无力
财产
偿还
还欠
欠债
法院
债权人
申请
《國語辭典》:
党籍(黨籍)
拼音:
dǎng jí
具有某一政党党员身分的资格。
分類:
党籍
申请
批准
取得
党人
党员
资格
名籍
《漢語大詞典》:
算请(算請)
谓缴纳盐税申请贩盐。
《
续资治通鉴·宋仁宗皇祐元年
》
:“始, 范祥 议改盐法,论者争言其不便,朝廷独以为可用,委 祥 推行之。於是侍御史知杂事 何郯 言:‘风闻改法以来,商旅为官盐长价,获利既薄,少有算请。’”
分類:
缴纳
盐税
申请
《國語辭典》:
申覆
拼音:
shēn fù
向上级或有关机关申请审核。《新唐书。卷四七。百官志二》:「皆宣署申覆,然后行焉。」
分類:
申请
审核
《國語辭典》:
息词(息詞)
拼音:
xí cí
同意和解,撤回诉讼的申请书。《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二生就讨过笔砚,写了息词,同著原告、被告、中證一干人进府里来。」
分類:
申请
撤销
诉讼
状词
《国语辞典》:
建照
拼音:
jiàn zhào
建筑物建造之前,向主管建筑机关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所发给的證照。如:「营建署核发建照后,这个工地就可以开始动工了。」也称为「建筑执照」。
分类:
建筑物
建筑
建造
主管
机关
关提
提出
申请
《国语辞典》:
入境签證(入境签證)
拼音:
rù jìng qiān zhèng
外国人至本国境内需申请办理的入境手续及许可签證。
分类:
外国人
本国
国境
境内
申请
办理
入境
手续
许可
《国语辞典》:
马上办中心(马上办中心)
拼音:
mǎ shàng bàn zhōng xīn
一种快速为民众办理各种申请案件的服务机构。
分类:
快速
民众
办理
申请
案件
服务
机构
《国语辞典》:
网址服务业(网址服务业)
拼音:
wǎng zhǐ fú wù yè
专门为新设的网路站台申请网路位址的行业。
分类:
专门
网路
网路站台
申请
位址
行业
《国语辞典》:
网路服务业(网路服务业)
拼音:
wǎng lù fú wù yè
专门提供网路相关服务的行业。包括网路系统设计、网路维护、网路咨询、网址申请…等等。
分类:
专门
提供
网路
相关
服务
行业
维护
咨询
申请
等等
《国语辞典》:
贴现窗口(贴现窗口)
拼音:
tiē xiàn chuāng kǒu
当金融机构出现资金短绌时,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各项融通的一种机制,融通方式包括重贴现、短期融通及担保放款之再融通。
分类:
金融机构
资金
向中
中央
银行
申请
各项
融通
机制
《国语辞典》:
违章建筑(违章建筑)
拼音:
wéi zhāng jiàn zhú
在建筑法适用地区内,未经申请当地主管建筑机关的审查、许可并发给执照,而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无论其为新建、增建、改建、修建,均属之。或虽依法定程序领得执照,然其内容或使用与所许可的设计、规格或使用不符的部分,亦属之。缩称为「违建」。
分类:
建筑
适用
用地
地区
区内
申请
地主
主管
机关
审查
许可
并发
执照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