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井田制
即井田。 翦伯赞 《中国史纲要》第三章第一节:“古文献上说, 周 代实行过井田制……井田制的主要内容是把土地划分为方块,井田之中,有公田,也有私田。分得私田的农奴或野人要无偿地耕种公田,养活土地所有者。”详“ 井田 ”。
《分类字锦》:植木
宋史食货志:凡田方之角,立土为峰,植其野之所宜木,以封表之。有方帐,有庄帐,有甲帖,有户帖。其分烟、析产、典卖割移、官给契,县置簿,皆以今所方之田为正。令既具,乃以钜野尉王曼为指教官。
分类:田制
《分类字锦》:问邻(问邻)
文献通考:绍圣元年,臣僚言:元祐敕典卖田宅,遍问四邻,乃于贫而急售者有害。乞用熙宁元丰法,不问邻以便之。应问邻者,止问本宗有服亲。及墓田相去百户内,与所断田宅接者,仍限日以节其迟。
分类: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