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字锦》:召集馀夫(召集馀夫)
宋史食货志:太平兴国中,两京诸路许民共推练土地之宜、明树艺之法者一人,县补为农师。令相视田亩肥瘠,及五种所宜,某家有种,某户有丁男,某人有耕牛。即同乡三老、里胥,召集馀夫,分画旷土,劝令种莳。候岁熟共取其利。
分类:田制
《分类字锦》:一易再易
周礼大司徒: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沟之,以其室数制之,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注:不易之地,岁种之地美,故家百亩;一易之地休一岁乃复种,薄,故家二百亩;再易之地休二岁乃复种,故家三百亩。
分类:田制
《分类字锦》:限田一州
宋史食货志:仁宗即位之初,诏限田公卿以下毋过三十顷,牙前将吏应复役者毋过十五顷,止一州之内,过是者论如违制律,以田赏告者。既而三司言限田一州,而卜葬者牵于阴阳之说,至不敢举事。又听数外置墓田五顷。
分类: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