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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字锦》:盗湖(盗湖)
宋史食货志:绍兴五年,江东帅臣李光言:明、越之境,皆有陂湖,大抵湖高于田,田又高于江海,旱则放湖水溉田,涝则决田水入海,故无水旱之灾。本朝庆历、嘉祐间,始有盗湖为田者,其禁甚严。政和以来,创为应奉,始废湖为田。自是两州之民,岁被水旱之患。
分类:田制
《國語辭典》:永业田(永業田)  拼音:yǒng yè tián
北周、隋、唐时所施行的田制之一。每丁授予桑田若干,种植定量桑、榆、枣,依法课税。因可世代承耕,故称为「永业田」。
《分类字锦》:建步
汉书食货志:理民之道,地著为本,故必建步立亩,正其经界。
分类:田制
《分类字锦》:品限
宋史食货志:初政和中。品官限田一品百顷。以差降杀。至九品为十亩。限外之数。并同编户差科。
分类:田制
《分类字锦》:颁田(颁田)
周礼:遂人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颁田里。上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五十亩,馀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廛,田百亩,莱百亩,馀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二百亩,馀夫亦如之。注:莱谓休不耕者。
分类:田制
《漢語大詞典》:料田
普查田亩,整顿田制。 明 周圣楷 《张居正本传》:“国课日以益亏。公请料田,凡庄田、屯田、民田、职田、荡地、牧地,皆就疆理。”
《分类字锦》:永田
隋书食货志:职事及百姓请垦田者,名为永田。
分类:田制
《分类字锦》:彻粮(彻粮)
度其隰原,彻田为粮。度其夕阳,豳居允荒。
分类:田制
《分类字锦》:花附
见贴脚注。
分类:田制
《分类字锦》:籍庄(籍庄)
宋史食货志:建炎元年,籍蔡京、王黼等庄以为官田。
分类:田制
《分类字锦》:增广农亩(增广农亩)
文献通考:吴孙权黄武五年。陆逊以所在少谷。表令诸将增广农亩。
分类:田制
《分类字锦》:召集馀夫(召集馀夫)
宋史食货志:太平兴国中,两京诸路许民共推练土地之宜、明树艺之法者一人,县补为农师。令相视田亩肥瘠,及五种所宜,某家有种,某户有丁男,某人有耕牛。即同乡三老、里胥,召集馀夫,分画旷土,劝令种莳。候岁熟共取其利。
分类:田制
《分类字锦》:万夫有川(万夫有川)
见治野注。
分类:田制
《分类字锦》:屋三为井(屋三为井)
司马法: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
分类:田制
《分类字锦》:随廨给田(随廨给田)
杜氏通典:后魏孝文太和九年,诏宰人之官,各随廨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更代相付卖者坐如律。
分类: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