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给用(給用)
《國語辭典》:私用 拼音:sī yòng
1.自用。如:「我除了留一小部分私用外,其馀的薪水全做为一家人的生活费。」《宋书。卷八三。列传。黄回》:「及至还都,纵恣弥甚,先朝御服,犹有二舆,弓剑遗思,尚在车府,回遂启求,以拟私用。」《宋史。卷一七六。食货志上四》:「如桑弘羊笼天下货财以奉人主私用,乃可谓兴利之臣。」
2.违法的使用。如:「私用公款」。《旧五代史。卷七三。唐书。列传。段凝》:「凝在藩镇,私用库物数万计,有司促偿,中旨贳其负。」《六部成语注解。户部》:「冒支银:冒者,假冒也。假冒办公之人或假冒公事支银私用也。」
2.违法的使用。如:「私用公款」。《旧五代史。卷七三。唐书。列传。段凝》:「凝在藩镇,私用库物数万计,有司促偿,中旨贳其负。」《六部成语注解。户部》:「冒支银:冒者,假冒也。假冒办公之人或假冒公事支银私用也。」
分類:自用
《漢語大詞典》:六用
佛教语。指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之功能。 宋 苏轼 《明日南禅和诗不到重赋数珠篇以督之》之一:“自从一生二,巧歷莫能衍。不如袖手坐,六用都怀卷。” 宋 范成大 《习闲》诗:“习閒成懒懒成痴,六用都藏缩似龟。” 清 姚鼐 《答朱石君中丞次韵》:“衰年薝卜甫闻香,那得全将六用藏。”
《國語辭典》:共用 拼音:gòng yòng
1.共同使用、一起合用。如:「研究室这部电脑由二人共用。」《续后汉书志。第七。祭祀志上》:「天、地、高帝、黄帝各用犊一头,青帝、赤帝共用犊一头,白帝、黑帝共用犊一头,凡用犊六头。」《明史。卷二○六。列传。邵经邦》:「若夫用人行政,则当辨别忠邪,审量才力,与天下之人共用之,乃为公耳。」
2.总共使用、全部花费。《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上一》:「宣抚司及安抚、都统司共用钱三万一千馀缗,尽修六堰,浚大小渠六十五里。」《资治通鉴。卷一八○。隋纪四。炀帝大业元年》:「后宫、诸王、公主、百官、僧、尼、道士、蕃客乘之,及载内外百司供奉之物,共用挽船士八万馀人。」《醒世姻缘传》第五四回:「赁了人家两间房子,每月二百房钱。八钱银买了一盘旱磨,一两二钱银买了一头草驴,九钱银买了一石白麦……。银钱合算,共用了三两五钱四分。」
2.总共使用、全部花费。《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上一》:「宣抚司及安抚、都统司共用钱三万一千馀缗,尽修六堰,浚大小渠六十五里。」《资治通鉴。卷一八○。隋纪四。炀帝大业元年》:「后宫、诸王、公主、百官、僧、尼、道士、蕃客乘之,及载内外百司供奉之物,共用挽船士八万馀人。」《醒世姻缘传》第五四回:「赁了人家两间房子,每月二百房钱。八钱银买了一盘旱磨,一两二钱银买了一头草驴,九钱银买了一石白麦……。银钱合算,共用了三两五钱四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