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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理二忏
权理
事理权实
观待道理
契理
理修
理体三宝
因果理
所信之事理因果
理事二惑
理事二障
破执我不应理
破法执不应理
教理行證四法门
佛类词典(续上)
證成道理事理二忏
权理
事理权实
观待道理
契理
理修
理体三宝
因果理
所信之事理因果
理事二惑
理事二障
破执我不应理
破法执不应理
教理行證四法门
證成道理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四种道理)
(术语)(参见:四种道理)
事理二忏
【佛学大辞典】
(名数)以上三忏中取作法与取相为事忏,无生为理忏。涅槃经十七明阇王忏悔之相,耆婆所教者为事忏,如来所说者为理忏。止观二曰:「理事不出三种忏法,理谓无生妙忏,事谓取相作法。」
【佛学常见辞汇】
事忏和理忏。在三种忏悔中,作法忏和取相忏是事忏,无生忏是理忏。
【佛学次第统编】
三忏中取作法与取相为事忏,无生为理忏。止观曰:「理事不出三种忏法,理谓无生妙忏,事谓取相作法。」
(名数)以上三忏中取作法与取相为事忏,无生为理忏。涅槃经十七明阇王忏悔之相,耆婆所教者为事忏,如来所说者为理忏。止观二曰:「理事不出三种忏法,理谓无生妙忏,事谓取相作法。」
【佛学常见辞汇】
事忏和理忏。在三种忏悔中,作法忏和取相忏是事忏,无生忏是理忏。
【佛学次第统编】
三忏中取作法与取相为事忏,无生为理忏。止观曰:「理事不出三种忏法,理谓无生妙忏,事谓取相作法。」
权理
【佛学大辞典】
(术语)偏于一方之理也。权假之理。
(术语)偏于一方之理也。权假之理。
事理权实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一切差别之事相,悉为权法,以常住不变之真理为实法。诸法二字显权法,实相二字示实法。是十双权实之第一双,而权实之根本标准也。
(术语)一切差别之事相,悉为权法,以常住不变之真理为实法。诸法二字显权法,实相二字示实法。是十双权实之第一双,而权实之根本标准也。
观待道理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四种道理)
(术语)(参见:四种道理)
契理
【佛学常见辞汇】
契合真理。
契合真理。
理修
【佛学常见辞汇】
依真理而修,如将所作善事,以三轮体空作观,不著人、我、法相是。
依真理而修,如将所作善事,以三轮体空作观,不著人、我、法相是。
理体三宝
【佛学常见辞汇】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即佛宝,佛性中,具足一切净法,即法宝,无违诤义,即僧宝,此名理体三宝。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即佛宝,佛性中,具足一切净法,即法宝,无违诤义,即僧宝,此名理体三宝。
因果理
【佛学次第统编】
世间生灭之相,亦非乱生乱灭,皆有其一定不易之律。所谓因果,故明生灭后,更须明其因果。
世间生灭之相,亦非乱生乱灭,皆有其一定不易之律。所谓因果,故明生灭后,更须明其因果。
所信之事理因果
【佛学次第统编】
小乘之人,信有世间。信此世间,是大苦聚。信有其道,可以出此世间。信出世间后,有清净之涅槃可得。兹分二条说明之:
第一、用四句说之:
一、信苦 信世间一切是苦。
二、信集 信苦因于烦恼所集。
三、信灭 信脱苦宜取寂灭。
四、信道 信入灭须修正道。
第二、用三句说之:
一、信知生死须了(信世间之果宜断也)。
二、信知了生死须离贪爱(信离世间之因,即出世间之因也)。
三、信知灭尽为所归趣(信出世间之果也)。
【佛学次第统编】
大乘之人,信世间种种差别之现相,其本体一如平等,无二无别,不变不异。虽本平等,然随种种殊缘,能成一切差别之相。故此平等恒一,即是差别万殊;差别万殊,不异平等恒一。总而言之,皆是一心,皆是一心万用而已。大乘之人,信得此理,对相不背真,对真不舍相,不偏不执,恒行中道。此大乘之大略也。
小乘之人,信有世间。信此世间,是大苦聚。信有其道,可以出此世间。信出世间后,有清净之涅槃可得。兹分二条说明之:
第一、用四句说之:
一、信苦 信世间一切是苦。
二、信集 信苦因于烦恼所集。
三、信灭 信脱苦宜取寂灭。
四、信道 信入灭须修正道。
第二、用三句说之:
一、信知生死须了(信世间之果宜断也)。
二、信知了生死须离贪爱(信离世间之因,即出世间之因也)。
三、信知灭尽为所归趣(信出世间之果也)。
【佛学次第统编】
大乘之人,信世间种种差别之现相,其本体一如平等,无二无别,不变不异。虽本平等,然随种种殊缘,能成一切差别之相。故此平等恒一,即是差别万殊;差别万殊,不异平等恒一。总而言之,皆是一心,皆是一心万用而已。大乘之人,信得此理,对相不背真,对真不舍相,不偏不执,恒行中道。此大乘之大略也。
理事二惑
【佛学次第统编】
三藏法数引释签云二惑:
一、理惑 谓根本无明之惑,能障覆中道之理,不能显发,是名理惑。
二、事惑 谓尘沙惑能障化导,则覆俗谛之法;见思惑能阻空寂,则覆真谛之法,是名事惑。
三藏法数引释签云二惑:
一、理惑 谓根本无明之惑,能障覆中道之理,不能显发,是名理惑。
二、事惑 谓尘沙惑能障化导,则覆俗谛之法;见思惑能阻空寂,则覆真谛之法,是名事惑。
理事二障
【佛学次第统编】
圆觉略疏明二障:
一、理障 谓本觉心源,湛然清净,由无明妄染,碍正知见,不达真如之理,是名理障。
二、事障 谓众生由无明障覆,生死相续,无由脱离,是名事障。
圆觉略疏明二障:
一、理障 谓本觉心源,湛然清净,由无明妄染,碍正知见,不达真如之理,是名理障。
二、事障 谓众生由无明障覆,生死相续,无由脱离,是名事障。
破执我不应理
【佛学次第统编】
唯识论云:「如何实我不可得耶?」诸所执我,略有三种:
一者、执我体常周遍量同虚空随处造业受苦乐故 此执非理,所以者何?执我常遍,量同虚空,应不随身受苦乐等。又常遍故,应无动转,如何随身能造诸业?又所执我,一切有情为同为异?若言同者,一作业时,一切应作;一受果时,一切应受;一得解脱时,一切应解脱;便成大过。若言异者,诸有情我,更相遍故,体应相杂。又一作业,一受果时,与一切我,处无别故,应名一切所作所受。若谓作受,各有所属,无斯过者,理亦不然。业果及身,与诸我合。属此非彼,不应理故。一解脱时,一切应解脱。所修證法,一切我合故。
二者、执我其体虽常而量不定随身大小有卷舒故 此亦非理,所以者何?我体常住,不应随身而有舒卷。既有舒卷,如橐籥风,应非常住。又我随身,应可分析,如何可执我体一耶?故彼所言,如童竖戏。
三者、执我体常至细如一极微潜转身中作事业故 此亦非理,所以者何?我量至小,如一极微,如何能令大身遍动?若谓虽小,而速巡身,如旋火轮,似遍动者。则所执我,非一非常,诸有往来,非常一故。
又所执我,复有三种:
一者、即蕴 理且不然,我应如蕴,非常一故。又内诸色,定非实我。如外诸色,有质碍故,心心所法,亦非实我。不恒相续,待众缘故。馀行馀色,亦非实我。如虚空等,非觉性故。
二者、离蕴 理亦不然,应如虚空,无作受故。
三者、与蕴非即非离 理亦不然。许依蕴立,非即离蕴,应如瓶等,非实我故。又既不可说有为无为,亦应不可说是我非我。故彼所执,实我不成。
又诸所执实有我体,为有思虑,为无思虑?
一、若有思虑 应是无常,非一切时有思虑故。
二、若无思虑 应如虚空,不能作业,亦不受果。
故所执我,理俱不成。
又诸所执,实有我体,为有作用,为无作用?
一、若有作用 如手足等,应是无常。
二、若无作用 如兔角等,应非实我。
又诸所执实有我体,为是我见所缘境否?
一、若非我见所缘境者 汝等云何知实有我?
二、若是我见所缘境者 应有我见,非颠倒摄,如实知故。若尔如何执有我者所信至教,皆毁我见称赞无我?言无我见,能證涅槃;执著我见,沈沦生死。岂邪见能證涅槃,正见翻令沈沦生死?
又诸我见不缘实我,有所缘故。如缘馀心,我见所缘,定非实我,是所缘故。如所馀法,是故我见,不缘实我,但缘内识,变现诸蕴,随自妄情,种种计度。
唯识论云:「如何实我不可得耶?」诸所执我,略有三种:
一者、执我体常周遍量同虚空随处造业受苦乐故 此执非理,所以者何?执我常遍,量同虚空,应不随身受苦乐等。又常遍故,应无动转,如何随身能造诸业?又所执我,一切有情为同为异?若言同者,一作业时,一切应作;一受果时,一切应受;一得解脱时,一切应解脱;便成大过。若言异者,诸有情我,更相遍故,体应相杂。又一作业,一受果时,与一切我,处无别故,应名一切所作所受。若谓作受,各有所属,无斯过者,理亦不然。业果及身,与诸我合。属此非彼,不应理故。一解脱时,一切应解脱。所修證法,一切我合故。
二者、执我其体虽常而量不定随身大小有卷舒故 此亦非理,所以者何?我体常住,不应随身而有舒卷。既有舒卷,如橐籥风,应非常住。又我随身,应可分析,如何可执我体一耶?故彼所言,如童竖戏。
三者、执我体常至细如一极微潜转身中作事业故 此亦非理,所以者何?我量至小,如一极微,如何能令大身遍动?若谓虽小,而速巡身,如旋火轮,似遍动者。则所执我,非一非常,诸有往来,非常一故。
又所执我,复有三种:
一者、即蕴 理且不然,我应如蕴,非常一故。又内诸色,定非实我。如外诸色,有质碍故,心心所法,亦非实我。不恒相续,待众缘故。馀行馀色,亦非实我。如虚空等,非觉性故。
二者、离蕴 理亦不然,应如虚空,无作受故。
三者、与蕴非即非离 理亦不然。许依蕴立,非即离蕴,应如瓶等,非实我故。又既不可说有为无为,亦应不可说是我非我。故彼所执,实我不成。
又诸所执实有我体,为有思虑,为无思虑?
一、若有思虑 应是无常,非一切时有思虑故。
二、若无思虑 应如虚空,不能作业,亦不受果。
故所执我,理俱不成。
又诸所执,实有我体,为有作用,为无作用?
一、若有作用 如手足等,应是无常。
二、若无作用 如兔角等,应非实我。
又诸所执实有我体,为是我见所缘境否?
一、若非我见所缘境者 汝等云何知实有我?
二、若是我见所缘境者 应有我见,非颠倒摄,如实知故。若尔如何执有我者所信至教,皆毁我见称赞无我?言无我见,能證涅槃;执著我见,沈沦生死。岂邪见能證涅槃,正见翻令沈沦生死?
又诸我见不缘实我,有所缘故。如缘馀心,我见所缘,定非实我,是所缘故。如所馀法,是故我见,不缘实我,但缘内识,变现诸蕴,随自妄情,种种计度。
破法执不应理
【佛学次第统编】
唯识论云:「诸外道辈品类虽多,所执有法,不过四种:」
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一如数论等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勿一法即有性故。皆如有性,体无差别,便违三德我等体异,亦违世间诸法差别。又若色等即色等性,色等应无青黄等异。
二、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异如胜论等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勿一切法非有性故。如已灭无,体不可得,便违实等。自体非无,亦违世间现见有物。又若色等非色等性,应如声等非眼等境。
三、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亦异如无惭等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一异同前,一异过故,二相相违,体应别故。一异体同,俱不成故。勿一切法,皆同一体,或应一异,是假非实,而执为实,理定不成。
四、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如邪命等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非一异执,同异一故。非一异言,为遮为表,若唯是表,应不双非。若但是遮,应无所执。亦遮亦表,应互相违。非表非遮,应成戏论。又非一异,违世共知有一异物,亦违自宗色等有法,决定实有,是故彼言,唯矫避过。
唯识论云:「诸外道辈品类虽多,所执有法,不过四种:」
一、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一如数论等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勿一法即有性故。皆如有性,体无差别,便违三德我等体异,亦违世间诸法差别。又若色等即色等性,色等应无青黄等异。
二、执有法与有等性其体定异如胜论等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勿一切法非有性故。如已灭无,体不可得,便违实等。自体非无,亦违世间现见有物。又若色等非色等性,应如声等非眼等境。
三、执有法与有等性亦一亦异如无惭等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一异同前,一异过故,二相相违,体应别故。一异体同,俱不成故。勿一切法,皆同一体,或应一异,是假非实,而执为实,理定不成。
四、执有法与有等性非一非异如邪命等 彼执非理,所以者何?非一异执,同异一故。非一异言,为遮为表,若唯是表,应不双非。若但是遮,应无所执。亦遮亦表,应互相违。非表非遮,应成戏论。又非一异,违世共知有一异物,亦违自宗色等有法,决定实有,是故彼言,唯矫避过。
教理行證四法门
【佛学次第统编】
万行广散,摄持不易。行者行于一法,而遍行一切法。摄一切行,而总持于一行。约之不出四种法门,谓教理行證四者是也。
一、教 如教观是,显教中法相、三论、天台、贤首,四宗当之。
二、理 如参禅是,禅宗当之。
三、行 如念佛、持戒皆是。净土宗、律宗当之。
四、證 如持明是,真言宗当之。
万行广散,摄持不易。行者行于一法,而遍行一切法。摄一切行,而总持于一行。约之不出四种法门,谓教理行證四者是也。
一、教 如教观是,显教中法相、三论、天台、贤首,四宗当之。
二、理 如参禅是,禅宗当之。
三、行 如念佛、持戒皆是。净土宗、律宗当之。
四、證 如持明是,真言宗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