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钦恤(欽恤)  拼音:qīn xù
语本《书经。舜典》:「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指对刑戮之事谨慎恤悯。唐。白居易许季同可秘书监制〉:「今季同以明慎钦恤理刑狱,以文学博雅掌图籍。」《宋史。卷一九九。刑法志一》:「州郡狱疑上请,法寺多所举驳,率得不应奏之罪,往往增饰事状,移情就法,失朝廷钦恤之意。」
《漢語大詞典》:察狱(察獄)
审理狱讼案件。《孔子家语·刑政》:“大司寇正刑明辟以察狱,狱必三讯焉。”书·无逸“则若时,不永念厥辟” 唐 孔颖达 疏:“君人者察狱必审其虚实,然后加罪,不长念其为君之道,谓不审察虚实也。”
《漢語大詞典》:慎狱(慎獄)
谨慎处理狱讼之事。语本《书·立政》:“庶狱庶慎。” 晋 孙楚 《梁令孙侯颂》:“古人慎狱,惟侯平之。” 南朝 齐 王融 《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故恤贫缓富,省徭慎狱。”旧唐书·韩思复传:“请付刑部集羣官议定奏裁,以符慎狱。”
《國語辭典》:刷卷  拼音:shuā juàn
查卷,稽查各所属衙门审理刑狱案件的情形。元。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随处审囚刷卷,体察滥官污吏。」《警世通言。卷一一。苏知县罗衫再合》:「在京二年,为『急缺风宪事』,选授监察御史,差往南京刷卷。」也作「磨刷」、「照刷」。
《漢語大詞典》:四要
旧指治理狱讼的四点要诀。 明 薛瑄 《从政录》:“治狱有四要,公、慈、明、刚。公则不偏,慈则不刻,明则能照,刚则能断。”
《漢語大詞典》:治释(治釋)
惩治与赦免。借指审理狱讼。 明 范濂 《云间据目抄·龚恺》:“视职廉慎,治释神明。”
《漢語大詞典》:警巡院
官署名。职掌平理狱讼及警巡检稽之事。 辽 代始置于京师, 金 元 因之。金史·百官志三:“诸京警巡院,使一员,正六品,掌平理狱讼、警察别部,总判院事。副一员,从七品,掌警巡之事。” 元 杜仁杰 《耍孩儿·喻情》曲:“警巡院倒了墙--贼见贼。”续文献通考·职官九:“ 辽 南面五京警巡院,官有警巡使、副使…… 元 左右警巡二院,官有达嚕噶齐使、副使、判官各一人,典史各三人。”
《漢語大詞典》:静狱(静獄)
犹虑囚。详细地审理狱囚而为之平反。新五代史·汉臣传·苏逢吉:“ 高祖 尝以生日遣 逢吉 疏理狱囚以祈福,谓之‘静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