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繫辞上》:“化而裁之,存乎变;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韩康伯 注:“体神而明之,不假於象,故存乎其人。” 孔颖达 疏:“言人能神此易道而显明之者,存在於其人。”后以“神而明之”谓表明玄妙的事理。:“夫宣尽物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上·结构》:“至于引商刻羽,戛玉敲金,虽曰神而明之,匪可言喻,亦由勉强而臻自然,盖遵守成法之化境也。” 李逸侯
《宋宫十八朝演义》第十七回:“彼此相参考,相融合,变而通之,神而明之,依照朕的意思,制作新的舞曲,演成新的舞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