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刻木
(1).在木质器物上雕刻。 汉 王充 论衡·自然:“ 宋 人或刻木为楮叶者,三年乃成。”
(2).指文字创制前在木板上刻划图形、符号记事。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一:“ 汉 人教之以隶书之半增损之,作文字数千,以代刻木之约。”
(3).谓将木雕成人像。 晋 干宝 《搜神记佚文》:“ 丁兰 , 河内 野王 人。年十五,丧母。乃刻木作母事之,供养如生。”
(4).狱吏的代称。 宋 范仲淹 《和葛閎寺丞接花歌》:“中途得罪情多故,刻木在前何敢诉。” 明 沈德符 野获编·词林·王师竹宫庶:“因思 蒲坂 、 江陵 二老,俱一时高才巨公,何至为一刻木而修怨於吉士三十人。”参见“ 刻木为吏 ”。
《國語辭典》:刻木为吏(刻木為吏)  拼音:kè mù wéi lì
比喻对狱吏的痛恨。参见「削木为吏」条。《汉书。卷五一。路温舒传》:「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
分類:木头狱吏
《國語辭典》:法吏  拼音:fǎ lì
狱吏。《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身非木石,独与法吏为伍。深出囹圄中,谁可告愬者!」
《國語辭典》:家长(家長)  拼音:jiā zhǎng
1.一家之主。元。无名氏《神奴儿》第四折:「大人,小儿犯罪,罪坐家长。」
2.丈夫。《西游记》第八回:「山中有一洞,叫做云栈洞。洞里原有个卵二姐。他见我有些武艺,招我做个家长。」
3.旧时奴仆称其主人。《醒世恒言。卷一七。张孝基陈留认舅》:「众家人听家长声唤,都走拢来看时,过迁已自去得好远。」
4.船家。《警世通言。卷一一。苏知县罗衫再合》:「叫:『家长,与我移舟到秋江亭去。』舟人依命,将船放到亭边。」
《國語辭典》:刑书(刑書)  拼音:xíng shū
1.泛指刑法。《左传。昭公六年》:「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南朝梁。任昉〈奏弹曹景宗〉:「宜正刑书,肃明典宪。」
2.刑部的官吏。《福惠全书。卷一三。刑名部。监禁》:「各犯口粮,宜刑书亲看。」
《國語辭典》:节级(節級)  拼音:jié jí
1.等级、阶级。《左传。文公十六年》唐。孔颖达。正义:「彼从国都而出,计远近节级而别为之名。」
2.职官名。古代军中的低级官员。《宋史。卷一九六。兵志十》:「军士选为节级,取两尝有功者,功等以先后,又等以重轻,又等以伤多者为上。」也称为「捷机」、「捷讥」。
《漢語大詞典》:孙弘(孫弘)
即 公孙弘 。字 季 , 西汉 菑川 人。少时为狱吏,年四十余始治《春秋公羊传》,以熟悉文法吏治,被 武帝 任为丞相,封 平津侯 。 唐 李商隐 《哭刘司户蕡》诗:“空闻迁 贾谊 ,不待相 孙弘 。” 唐 欧阳詹 《送族叔阳行元落第回广陵序》:“ 孙弘 无十上之勤, 商鞅 无再干之劳也。”参阅汉书·公孙弘传
《漢語大詞典》:牍背(牘背)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人有上书告 勃 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 长安 ,逮捕 勃 治之。 勃 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 勃 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牘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言狱吏于书板背面,书写文句,示 勃 以申辩之方。后用其事为遭受冤狱的典实。 宋 苏轼 《韩子华石淙庄》诗:“ 絳侯 百万兵,尚畏书牘背。” 清 钱谦益 《洮河石砚歌》:“岂知飞檄磨厓手,牘背相随狱吏书。”
《國語辭典》:院长(院長)  拼音:yuàn zhǎng
1.唐代御史拾遗的别称。
2.各公私机构或学校,以院为名者,其最高长官称为「院长」。如:「行政院院长」、「文学院院长」。
3.宋时的低阶军官,司缉捕之事。《水浒传》第三八回:「湖南一路,节级都称呼做院长。」
《漢語大詞典》:疾吏
(1).憎恨狱吏。《汉书·路温舒传》:“是以狱吏专为深刻,残贼而亡极,媮为一切,不顾国患,此世之大贼也。故俗语曰:‘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此皆疾吏之风,悲痛之辞也。”
(2).指病困的小官吏。 清 顾炎武 《赠路舍人》诗:“穷交义重千金许,疾吏情深一上书。”
《漢語大詞典》:避吏
谓逃避狱吏的追捕。汉书·任敖传:“ 高祖 尝避吏,吏繫 吕后 ,遇之不谨。”后汉书·光武帝纪上:“ 光武 避吏 新野 ,因卖穀於 宛 。” 李贤 注引《续汉书》:“ 伯升 宾客劫人,上避吏於 新野 邓晨 家。” 清 吴暻 《题顾亭林遗集和汪安公编修》:“避吏 赵岐 谁共语,离家 王粲 不思归。”
《漢語大詞典》:狱货(獄貨)
指狱吏受贿所得之物。书·吕刑:“狱货非寳,惟府辜功,报以庶尤。” 孔颖达 疏:“治狱受货,非家寳也。”
《漢語大詞典》:木吏
木雕的狱吏。语出汉书·司马迁传:“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入,削木为吏议不对,定计於鲜也。”后因以“木吏”借指刑官。文苑英华卷五四八引无名氏《妖言判》:“定刑名於木吏,应入流条;量减赎於金科,合从徒坐。”
《漢語大詞典》:监帖(監帖)
狱吏监视下狱大臣并向上密报其言语举动之称。明史·沈束传:“帝深疾言官,以廷杖遣戍未足遏其言,乃长繫以困之,而日令狱卒奏其语言食息,谓之监帖。” 清 袁枚 随园随笔·政条:“ 嘉靖 下廷臣于狱,命司监狱者察其语言动静而密奏之,虽谐语,必以闻,号监帖。”
《漢語大詞典》:鄙讯(鄙訊)
谓狱吏粗野的审讯。 三国 魏 嵇康 《幽愤》诗:“对答鄙讯,縶此幽阻。” 戴明扬 校注:“鄙讯,即指狱吏之讯。”
《漢語大詞典》:于公高门(于公高門)
西汉 于定国 父 于公 为县狱吏,治狱公平,自谓有阴德,子孙必有兴者。因高大其门,令能容高车驷马。见《汉书·于定国传》。后因以指为官贤明而子孙显贵的人。 唐刘禹锡《苏州白舍人寄新诗有早白无儿之句因以赠之》:“ 于公 必有高门庆, 谢 守何烦晓镜悲。” 清 钱谦益 《祖忠臣先赠中大夫制》:“ 于公 之门已高,岿然绰楔; 毕万 之后必大,蔚矣云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