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焚弃(焚棄)
(1).烧毁去除。《魏书·敬宗孝庄帝纪》:“詔以前朝勋书多窃冒,宜一切焚弃之。”《文选·应璩〈百一诗〉》 李善 题解引 晋 张方 《楚国先贤传》:“ 汝南 应休璉 作《百一篇诗》讥切时事,徧以示在事者,咸皆怪愕,或以为应焚弃之。 何晏 独无怪也。”
(2).指焚如和弃市。《旧唐书·哀帝纪》:“示焚弃之典,以惩显负之踪。”参见“ 焚如 ”。
(2).指焚如和弃市。《旧唐书·哀帝纪》:“示焚弃之典,以惩显负之踪。”参见“ 焚如 ”。
《漢語大詞典》:焚券
(1).指烧毁债券买得人心的典故。 战国 齐 冯谖 为 孟尝君 往 薛 地收债,临行前问:“责收毕,以何市而反?” 孟尝君 曰:“视吾家所寡有者。”于是 冯谖 矫命以债赐百姓,尽烧其券,民称万岁。见《战国策·齐策四》。 宋 苏轼 《穆父新凉》诗:“受恩如负债,粗报乃焚券。”
(2). 南朝 宋 顾绰 私财甚丰,,乡里士庶多负其债。父 觊之 设谋,焚烧文券,并宣语远近:“负三郞债,皆不须还。”见《宋书·顾觊之传》。
(3). 唐 宋清 售药债券堆积如山,岁终,度不能报,辄焚券,终不复言,积四十年,所焚券者百数十人。见 唐 柳宗元 《宋清传》。
(4). 后汉 常思 献 宋 地丝息十万两债券, 太祖 即焚其券,诏悉蠲除之。见《新五代史·杂传十一·常思传》。
(2). 南朝 宋 顾绰 私财甚丰,,乡里士庶多负其债。父 觊之 设谋,焚烧文券,并宣语远近:“负三郞债,皆不须还。”见《宋书·顾觊之传》。
(3). 唐 宋清 售药债券堆积如山,岁终,度不能报,辄焚券,终不复言,积四十年,所焚券者百数十人。见 唐 柳宗元 《宋清传》。
(4). 后汉 常思 献 宋 地丝息十万两债券, 太祖 即焚其券,诏悉蠲除之。见《新五代史·杂传十一·常思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