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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米谷口
直抵建章
挽辇
团纲发船
推舟过堰
岁漕三河
贴赠
贴征
牙吏部送
押运官
一钟千金
以船代车
衣食巩洛
仰食东南
分类词汇(续上)
增江淮运运米谷口
直抵建章
挽辇
团纲发船
推舟过堰
岁漕三河
贴赠
贴征
牙吏部送
押运官
一钟千金
以船代车
衣食巩洛
仰食东南
《分类字锦》:推舟过堰(推舟过堰)
宋史食货志:崇宁三年,户部尚书曾孝广言:往年南自真州江岸,北至楚州淮堤,以堰潴水,不通重船,般剥劳费。遂于堰旁置转般仓,受逐州所输,更用运河船载之入汴,以达京师。虽免推舟过堰之劳,然侵盗之弊,由此而起。
分类:漕运
《分类字锦》:岁漕三河(岁漕三河)
宋史食货志:景德四年。定汴河岁额六百万石。天圣四年。荆湖江淮州县和籴上供。小民阙食。自五年后。权减五十万石。庆历中。又减广济河二十万石。后黄河岁漕益减耗。才运菽三十万石。岁创漕船。市材木。役牙前。劳费甚广。嘉祐四年。罢所运菽。减漕船三百艘。自是岁漕三河而已。
分类:漕运
《漢語大詞典》:贴征(貼徵)
封建时代,以漕运亏损为名,加征其损耗部分。 清 齐彦槐 《海运四诗寄潘吾亭观察》“贴赠有银米,几抵脚价中”原注:“户部则例,各处有随漕徵收贴徵银米,以为运丁长途挽运盘驳之需。 苏 松 粮道所属,每米一石,徵银一钱,米五升,谓之漕赠; 浙江 粮道所属,每石徵银三钱四分七釐,谓之漕截。”参见“ 贴赠 ”。
《分类字锦》:以船代车(以船代车)
魏书食货志:三门都将薛钦上言:计京西水次汾、华二州,恒农、河北、河东、正平、平阳五郡,年常绵绢及赀麻,皆折公物,雇车牛送京,道险人敝,费公损私。今求车取雇绢三匹,市财造船,不劳采斫,计船一艘,举十三车。尚书度支郎中朱元旭计称:薛钦之说,虽迹验未彰,而指况甚善。所云以船代车,是其策之善者。
分类:漕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