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字锦》:募官
宋史食货志:宣和二年,诏六路米麦纲运,依法募官,先募未到部小使臣,及非泛补授校尉以上未许参部人,并进纳人管押。淮南以五运,两淮及江东二千里内以四运,江东二千里外及江西三运,湖南、北二运各欠不及五釐,依格推赏外,仍许在外指射合入差遣一次。召募土人并罢。
分类:漕运
《漢語大詞典》:运军(運軍)
指漕运军队。 明 顾起元 《客座赘语·转运兑运长运》:“将民运粮储於 瓜州 、 淮安 ,补给脚价,兑与运军,自是转运变为兑运。”《清会典事例·户部·漕运》:“僉选运军: 顺治 九年覆准,旧例用黄快船以运货物,设运船以輓漕粮,邇年运军苦於运粮,每多窜入黄快丁,该管官严行清句。”《清史稿·食货志一》:“諭各省勘实屯地,檄屯户税契执业,改屯餉为丁粮,归州县徵解。除屯丁、运军名目,裁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