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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磅礴  拼音:pāng bó
广大无边,混同充塞。晋。陆机挽歌〉诗三首之三:「磅礴立四极,穹隆放苍天。」宋。陈亮〈水调歌头。不见南师久〉词:「千古英灵安在,磅礴几时通?」也作「旁薄」。
《國語辭典》:同尘(同塵)  拼音:tóng chén
如灰尘一般的混杂在一起。语本《老子》第四章:「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比喻混同于流俗,不标新立异。《文选。左思。吴都赋》:「载汉女于后舟,追晋贾而同尘。」
《漢語大詞典》:玄同
(1).谓冥默中与道混同为一。老子:“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鋭,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苏辙 解:“默然不言,而与道同矣。”庄子·胠箧:“削 曾子 之行,钳 杨 墨 之口,攘弃仁义,天下之德玄同矣。” 成玄英 疏:“与玄道混同也。” 晋 葛洪 抱朴子·诘鲍:“﹝ 鲍敬言 著论云﹞万物玄同,相忘于道。” 唐 张九龄 《奉和圣制途经华山》:“灵居虽窅密,睿览忽玄同。”
(2).相一致;混同。《晋书·陆玩传》:“臣闻至公之道,上下玄同,用才不负其长,量力不受其短。” 章炳麟 《印度人之论国粹》:“ 带氏 曰:‘今日为 亚洲 计,独立其先也;均平生分其稍次也;玄同彼是,泯灭政法,其最后也。’”
《漢語大詞典》:布同
犹混同。史记·夏本纪:“帝即不时,布同善恶,则毋功。” 裴駰 集解引 孔安国 曰:“帝用臣不是,则贤愚并位,优劣共流故也。”按,布,书·益稷作“敷”。
《漢語大詞典》:混齐(混齊)
混同;统一。后汉书·皇甫嵩传:“示以天命,混齐六合,南面称制。”三国志·魏志·袁绍传“十月至 黎阳 ” 裴松之 注引 晋 习凿齿 《汉晋春秋》:“谓为将军心合意同,混齐一体,必当并威偶势,御寇寧家。” 唐 王勃 《乾元殿颂》序:“混齐六合,大功也。” 宋 曾巩 《进太祖皇帝总序》:“四海之内,混齐为一。”
分類:混同统一
《漢語大詞典》:浑齐(渾齊)
犹混同。《弘明集·正诬论》:“夫佛经自谓得道者,能玄同彼我,浑齐脩短。”《文选·孙绰〈游天台山赋〉》“浑万象以冥观” 唐 李善 注:“妙悟玄宗,则荡然都遣,不知己之是己,不见物之为物,故浑齐万象以冥观。”
分類:混同
《漢語大詞典》:滚同
混同;混合。《朱子全书》卷一:“自开闢以来,生多少人,求其尽己者,千万人中无一二,只是滚同枉过一世。”《朱子全书》卷二一:“如今理会一处未得,却又牵一处来滚同説,少閒愈无理会处。”
分類:混同混合
《國語辭典》:滂薄  拼音:pāng bó
广大无边,混同充塞。《太平御览。卷七七。皇王部。叙皇王》:「滂薄为一,而万物大优。」也作「旁薄」。
《漢語大詞典》:混侔
混同。 晋 葛洪 抱朴子·广譬:“邪正混侔,则彝伦攸斁。”
分類:混同
《漢語大詞典》:尚同
(1). 墨子 的政治思想。谓在“尚贤”的基础上,推选贤者仁人。主张地位居下者逐层服从居上者,如家君服从国君、国君服从天子,从而达到“一同天下之议”的治世。墨子·尚同中:“﹝里长﹞率其里之万民,以尚同乎乡长。曰,凡里之万民,皆尚同乎乡长,而不敢下比。”墨子·尚同中:“﹝乡长﹞有率其乡万民,以尚同乎国君。曰,凡乡之万民,皆上同乎国君,而不敢下比。”
(2).谓混同于流俗。 晋 陶潜 《饮酒》诗之九:“一世皆尚同,愿君汩其泥。” 宋 叶绍翁 四朝闻见录·庆元党:“﹝士大夫﹞以慷慨直言为卖直,以清修自好为不情,流弊之极,至於北伐,举朝趋和,而争之者不数人。今既更化,当先破尚同之习。”
《漢語大詞典》:混俗
谓混同世俗,不清高超脱。 唐 杨于陵 《赠毛仙翁》诗:“先生 赤松 侣,混俗游人间。” 唐 苏鹗 杜阳杂编卷下:“ 藏几 工诗好酒,混俗无拘检。” 元 无名氏 《冤家债主》第三折:“难道阳世间官府多机变,阴府内神灵也混俗,把 森罗殿 都做了营生铺?”
《漢語大詞典》:同波
(1).同其波澜。喻顺时而动。庄子·刻意:“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 成玄英 疏:“应感而动,与阳气同其波澜。动静顺时,无心者也。”
(2).同其波澜。喻混同于流俗。魏书·高允传:“ 潘符 摽尚, 杜熙 好和;清不洁流,浑不同波。” 唐 柳宗元 《种术》诗:“悟拙甘自足,激清愧同波。”
《國語辭典》:旁薄  拼音:páng bó
广大无边,混同充塞。《淮南子。俶真》:「浑浑苍苍,纯朴未散。旁薄为一,而万物大优。」宋。文天祥正气歌〉:「是气所旁薄,凛烈万古存。」也作「盘薄」、「盘礴」、「磐礴」、「滂薄」、「磅薄」、「磅礴」、「旁礴」、「旁魄」。
《漢語大詞典》:浑同(渾同)
(1).混同、等同。 明 张煌言 《游龙教寺》诗:“素冠独许黄冠伍,芳草浑同衰草愁。”
(2).犹总共。《醒世姻缘传》第三四回:“多少哩!浑同一小沙罈子钱;没多些银子,有了百十两罢了。”
《漢語大詞典》:相浑(相渾)
亦作“ 相溷 ”。亦作“ 相混 ”。 互相混同。 汉 王充 论衡·案书:“阴阳相浑,旱湛相报,天道然也,何乃修雩设龙乎?” 明 沈德符 野获编·禨祥·献芝:“卿政本之重,不以相溷也。” 梁启超 《法理学大家孟德斯鸠之学说》:“ 孟氏 此言,其所以分离三权而不使相混者,皆以国人选举官吏,固以一己之事,使之代理,因分任其事於各人,而不便逾越。”
分類:相混混同